2010-09-06發布 2011-05-01實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硫酸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過程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用以硫鐵礦(砂)、硫磺、冶煉煙氣、石膏、有色金屬礦為原料,生產硫酸、二氧化硫等產品的企業,該生產工藝包括原料氣的制取、凈化、轉化、干吸、余熱利用等工藝單元。
采用其他原料生產硫酸、二氧化硫的企業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