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5發布 2010-02-01實施[pdf格式]715 特低電壓照明裝置715.1 范圍
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適用于由額定電壓不超過50V交流或120V直流電源供電的特低電壓照明裝置。注1:特低電壓照明系統的定義見GB 7000。注2:交流電壓值是方均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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