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1發布 2009-10-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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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用途的數控車床與車削中心(以下簡稱機床)消除危險和減少風險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本標準所識別出的危險見第4章中的表1。
本標準適用于:
???夾持裝置最大外徑大于500mm 的數控立式車床與車削中心;
???夾持裝置最大外徑大于500mm 或最大頂尖距超過2000mm 的數控臥式車床與車削中心。
本標準也適用于作為機床整體組成部分的附件,如:工件,刀具,卡盤,工件上、下料裝置和排屑裝置。
本標準還適用于組成自動加工線或車削單元的車床,當它們所產生的危險和風險與單獨加工的機床相似時。
本標準中所給出的附加方法是依據參考文獻所列的標準。
本標準不適用于與EN12840:2000有關的加工時需人工控制的數控(NC)車床(不帶可編程控制器)。
簡式數控車床可參照執行本標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