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GB/T 18379中定義的I區段電壓等級的限值,用以指導正確選擇人體在正常和故障兩種狀態下使用各種電氣設備,并處于各種環境狀態下可觸及導電零件的電壓限值。
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考慮了一些重要因素之后,如經驗表明能達到合理的安全水平,可以選取本標準之外的電壓限值本標準不涉及醫學用途中病人接觸用的電壓等級。
本標準不涉及任何絕緣系統或防護方法。IEC 60050-826中定義的電源自動切斷用的常規接觸電壓限值不屬本標準范圍。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85年,1993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本標準參考了IEC61201:1992《特低電壓(ELV)限值》。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