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酒駕”集中行動以來,日照交警東港大隊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持之以恒地保持了嚴查整治的行動氛圍,并于近日在夜間巡邏中再次查獲一起嚴重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1月27日夜,日照交警東港大隊夜間巡邏小組在204國道濤雒路段巡邏。零時12分,巡邏小組發現魯L-Z91**號牌轎車形跡可疑,遂及時進行檢查。當民警向前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忽聞一股濃濃酒氣從駕駛室一側的車窗飄出,并且駕駛人李某某言語激動、聲音艮澀,存在嚴重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嫌疑。后經抽取血樣檢測鑒定,其酒精含量為160.53mg/100ml,系嚴重醉酒駕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東港交警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15天、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駕駛證記12分、罰款1500元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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