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豐公路分局接連發出三份安全隱患問責通報,就個別道班職工上路不穿戴安全服帽、集體作業不設置安全保護及警示標志進行了嚴肅批評,不僅給予經濟處罰,其記錄還與年終爭先評優及年終績效獎掛鉤。這是該局啟動“安全隱患責任追究”制度以來又一記重拳。
不出安全事故也重罰,這是該局每個班子成員的共識。由于工程施工、道班養護等工作中潛伏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較多,為了切實保護職工利益,避免事故發生后的巨大損失,該局積極推行“安全隱患問責”機制,將“事故問責”關口前移,制定《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表》,將隱患自查工作隨同工程、養護月度任務一起布置,要求職工牢固樹立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意識,把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作為常態執行,隱患排查實行崗位區域責任同擔,即一個人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不到位,追究本部門本道班所有人員的責任,無論誰來求情,不管給出什么理由,在鐵的紀律之下,隱患責任追究在每個干部職工面前一視同仁,誰違反就處罰誰。“隱患責任追究”制度的實行,促使干部職工從思想上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重視起來,不斷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和相互保安意識,全局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質量得到了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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