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夏季高溫、多雨、大風、雷電等惡劣天氣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臨朐縣以“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提升年”活動為契機,結合該縣實際,強化五項措施,確保全縣化工企業安全度汛。
一是落實汛期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督促轄區內化工企業制定夏季汛期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層層落實責任,并針對夏季安全生產的特點,認真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教育,提高企業全體員工安全意識,時刻繃緊安全弦。
二是確保防雷防靜電裝置安全可靠。縣安監局、氣象局成立聯合執法檢查隊伍,對轄區內各化工企業的防雷、防靜電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對防雷、防靜電設備設施按規定進行檢測,以保證檢測合格并能正常使用。
三是罐區采取防高溫和日曬措施。對于存儲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特性介質的原料和產品罐區,要求企業必須涂刷防曬漆或安裝自動噴淋裝置,降低罐體溫度,以切實減少因高溫造成的罐區化學品的爆炸風險。
四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機制。將轄區內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手機號碼納入全市天氣預警系統,凡收到大風、雷電等惡劣天氣的信息后,企業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確保防范到位,有必要停產撤人的,要堅決停產撤人。
五是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防護。督促企業按時、足額發放高溫補貼、避開高溫時間段作業并采取防暑降溫的基本設施和設備,當作業場所氣溫達到37℃及以上時,為防止中暑,從業人員必須停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