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26日,按照工作計劃安排,宜春市安監支隊對高安市、宜豐縣、袁州區、萬載縣轄區內的26個年產四萬噸煤礦開展專項檢查,其中7個煤礦停產,其余19個煤礦在生產,一共下達了9份責令整改指令書,查出97條隱患。
總體來看,這些煤礦比較重視安全,能按要求執行各級監管部門的指令,各煤礦駐礦安監員均能到崗到位,但是在檢查中發現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煤礦主體責任未完全落實,未充分發揮駐礦安監員和煤礦技術人員的參與安全生產的積極性,隱患排查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二是安全投入不足,未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改善安全設備設施,比如有的煤礦人員定位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通訊線路老化未及時更換、斜井“一坡三擋”不全、巷道使用木支護;三是個別煤礦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現場安全管理不夠細致,比如個別煤礦在作業面無瓦斯探頭或安放位置不合理、井下瓦檢儀無法正常使用未及時上井更換、作業點“三條生命線”不到位;四是記錄不規范,比如有的煤礦沒有出入井登記記錄或者與交接班記錄混淆。
在檢查中,支隊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煤礦立即組織人員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則按照“四定”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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