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濮陽第二河務局召開專題會議,貫徹落實濮陽河務局《關于進一步重申公務用車管理和交通安全有關規定通知》精神。
會議要求,各單位部門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駕駛、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公務用車管理的有關規定,不斷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公務用車的安全和效率;突出抓好薄弱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嚴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措施開展工作,公務用車實行專人駕駛,節假日、惡劣天氣下車輛集中封存;各部門負責人是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務必加強本單位、本部門公務用車駕駛人員、實際使用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確保全年交通安全無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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