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技術發展到今天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接受,評價方法、手段、范圍越來越趨于成熟 、先進和全面。隨著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企業開展安全評價工作就成為法律法規賦予的責任。那么,在準備進行安全評價時,石油企業對評價機構應該有什么要求呢?
1.系統安全的要求
石油工業不論是上游產業還是下游產業都是一個連續的、密閉的、長周期的生產過程,不僅在生產工藝上強調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合理匹配、各種參數的合理銜接、而且一系列用于生產過程的監測監控儀器儀表,用于保證安全生產的消防、勞動保護等設施沾|成了油氣生產龐大復雜的操作系統,特別是油氣處理和煉制生產工藝表現得尤為明顯。
安全評價是利用安全理論、方法對某一生產單元進行系統地定性或定量評價,以說明評價對象的安全可靠程度。如果評價僅是對一個獨立的、單一的裝置就事論事地作出結論是毫無意義的。因此,石油行業安全評價應建立在“對象系統化和評價系統化”的認識基礎上,充分熟悉評價對象的生產工藝,尋找影響系統安全的薄弱環節或關鍵點,尤其是對于一個工藝復雜、范圍大、設備設施數量多的生產裝置、工程而言,需要分流程、分部位,針對不同的設備設施,采取一定的順序進行具體的辨識和分析,特別是要分析、論證這些薄弱環節或關鍵點與系統的關系和嚴重程度,進而作出客觀、科學的結論,提出相應的預防對策。同時,要充分利用已建的裝置、工程項目和事故案例資源進行類比分析,全面剖析、驗證擬建項目或已建工程的危險性和可*性、提出相應的、合理的防范措施。
2.經濟的要求
石油天然氣勘探開采和煉制生產設施的前期投入和正常運行成本是比較大的,如果沒有雄厚的資金保證,要保障安全生產的需要是不可能的。為了保證證國有企業有改善勞動條件的資金,國務院曾于1979年規定:“企業每年在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費用中提取10%~20%用于改善勞動條件”。1993年新的會計制度實行后,取消了這一規定。但新的財務制度規定:“企業在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過程中發生的勞動安全措施有關費用,直接計入在建工程成本,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勞動保護費用直接計入制造費用”。新制度使勞動安全措施經費不受任何比例限制,拓寬了費用來源。同時,《安全生產法》為安全投入提供了法律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在安全生產條件、勞動防護、安全生產培訓和工傷保險方面投入足夠的資金,對于因投人不足而導致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體經營的投資人予以法律追究。
從理論上說,安全管理的經濟效益應等于安全產出與安全成本之比。由于定量確定安全產出是困難的,那就可以通過確定安全成本來測量安全效益。由此可見,深入認識安全成本的內涵是十分必要的。理論計算和實踐統計揭示了安全投入中預防費用與事故費用的關系,排除機會因素,可以得到明確的結論:預防費用的投入是最能產生安全的經濟效益的。
但事實上作為建設項目的安全費用是生產成本的一部分,雖然從原則上講,當安全投入與濟效效益發生矛盾時應優先考慮安全投入,但在現實中,如果安全標準過高必將增大建設成本和生產成本。安全投資在短期內無法顯示價值和企業過高的經濟指標都是企業安全投入不足的原因。
3.安全管理的要求
安全評價是現代安全管理中一項重要內容,弱化了以往的憑經驗的傳統安全管理,強化了企業系統安全管理,促進企業建立風險管理的意識。它幫助企業的安全管理由原來的縱向單一管理變為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系統化管理,延伸了安全管理、安全擊任的范圍和環節,對實現企業安全管理目標起到積極作用。
從目前國家要求的4個評價及內容上看,重點是對機具的狀態和環境因素進行評價。如果從現代安全管理的理念要求,人一機-環境一管理,應該說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完整要素。而且人的行為、管理的手段在我國現階段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如果拋開這兩個因素單一評價相對沒有自由度的機具、環境因素,是沒有現實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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