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原因(一)
事故是多種因素激發的結果。避免操作者違章操作,必須加強對生產現場的管理,加強對現場監督檢查的力度,才能控制事故的發生。
在生產過程中,無論是人的操作行為、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程度或作業環境的狀態,都是經常處于動態變化之中。因此,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加強現場監督檢查是企業綜合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搞好安全生產工作行之有效的辦法,控制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
項目內容(二)
1 現場違章操作率 評價過程中發現違章人次數占接觸工人數的比率。
2 防護用品穿戴不合格率 評價中發現生產區域中違反企業勞防用品發放、穿戴規定的人數與接觸職工數的比率。
3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操作人數占抽查特種作業人員總數的比率。
4 隱患整改率 企業和上級部門開展各項安全檢查活動中查出的事故隱患數與已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數比率。
評價方法(三)
1 文本資料
1.1 現場違章操作:查閱企業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2 防護用品穿戴;查企業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標準(或制度)和發放標準。
1.3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查特種作業人員名單與經勞動部門培訓、復訓取證的臺帳是否相符(設備操作證視為無效)。
1.4 隱患整改:查隱患整改臺帳與隱患整改通知單原始憑證是否一致。
2 現場(或執行記錄)違章行為詳見附錄四“操作現場違章表現范圍”。防護用品穿戴根據企業勞動用品管理標準(制度)和發放標準確定。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一般應隨身帶著,如有特殊情況放在臨近的工具箱內及時取出也可視為持證,但僅有設備操作證視為無證上崗。隱患整改根據整改臺帳已完成的整改項目到現場核實確定。
應該指出:現場監督檢查在評審過程中不單純是綜合管理評審組評價的任務,還要收集匯總其他專業組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計分方法(四)
本指標應得分為35分。
1 現場違章操作率,目標值為0,應得分為10分,超1%扣2分,扣完為止。
2 防護用品穿戴不合格率,目標值為5%,應得分為8分,超1%扣2分,扣完為止。
3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目標值為100%,應得分為7分,少1%扣2分,少3%扣全分。
4 隱患整改率,目標值為95%,應得分為10分,少10%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