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評價 實現安全發展
2007-07-10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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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評價工作,是實現國民經濟安全發展的一項基礎工作。安全評價工作的內容涉及安全設計、資金投入、設施裝備、安全系統、工程技術和安全管理等方方面面。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經濟總量的加大、新行業的層出不窮和人民群眾安全發展意識的日益提高,目前安全評價所涉足的領域越來越寬,僅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就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和建筑施工等多個行業。此外,大量建設項目的開工建設也都需要進行安全預評價。
我國安全生產領域引入安全評價,始于上世紀80年代初期,當時在提出建設項目必須做到安全“三同時”時,也把安全預評價作為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基本內容確定了下來。1999年,國家有關部門開始對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和安全評價人員資格進行認證,先后批準了108家安全評價機構。到2005年,原國家安監局批準的安全評價機構已有470家(注:到2005年底均已到期),省級局認定的臨時資質安全評價機構有2000余家,安全評價從業人員總人數則超過了5萬人,累計完成的安全評價項目也已超過30萬個。前一段時期,國家安監總局針對2005年底評價機構資質已到期的情況,在制定了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實施辦法,并將安全評價甲級資質的審查分為咨詢和行政許可兩個階段的同時,在嚴格資格認證的基礎上,首批批準44家評價機構為安全評價甲級資質機構。
經過多年努力,應該說,作為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和安全生產過程控制的前置手段,我國安全評價制度已基本建立起來,在確保國民經濟安全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日益明顯。但是,由于我國安全評價工作起步晚,法律法規等制度建設仍在建立和完善中,加上技術力量弱等原因,目前安全評價工作在發展中也存在著一些與經濟快速發展極不適應并亟須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部分單位依法行政的意識薄弱,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有的在資質審查過程中違反程序和規定批準安全評價資質﹔有的甚至降低標準,對不符合條件的機構也發放了資質證書﹔有的只重視發證而疏于監管﹔有的直接介入中介機構的經營活動,為中介機構承接項目,對評價報告質量把關不嚴,甚至還存在著收取評審費等違規行為。
二是在評價機構方面,個別單位存在著出具虛假評價報告等情況。有的編制的報告質量和水平不高﹔有的簡化評價程序,不對現場進行考察,閉門造車﹔有的驗收評價走馬觀花,編造檢測檢驗數據﹔確立的過程控制規定也沒有得到有效實施。
有專家認為,安全評價工作中存在著的這些問題,不僅直接影響到了眾多建設項目安全評價效果,給項目留下了安全隱患,同時,也與人民群眾熱切盼望安全生產形勢盡快實現好轉、國民經濟實現安全發展的要求極不適應。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為此,國家安監總局已經決定,“十一五”時期,在加強安全評價工作方面,將重點抓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安全評價工作的法律法規建設,提高安全評價的法律地位,使安全評價工作盡快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發展的軌道。二是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依法做好對評價等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嚴把資質許可關。按照“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管理〝的要求,加強評價機構的考核管理,規范安全評價市場秩序、安全評價機構和安全評價人員的從業行為,防止在安全評價中滋生商業賄賂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