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被評價系統,選擇不同的火災安全評價方法,選擇過程有所不同。在選擇火災安全評價方法時,應首先詳細分析被評價的系統,明確通過火災安全評價要達到的目標,即通過安全評價需要給出哪些、什么樣的火災安全評價結果,然后應收集盡量多的火災安全評價方法,將火災安全評價方法進行分類整理,明確被評價的系統能夠提供的基礎數據、工藝和其他資料,最后根據火災安全評價要達到的目標以及所需的基礎數據、工藝和其他資料,選擇適用的火災安全評價方法。
選擇安全評價方法應注意的問題
1 充分考慮被評價系統的特點
根據被評價系統的規模、組成、復雜程度、工藝類型、工藝過程、工藝參數以及原料、中間產品、產品、作業環境等,選擇火災安全評價方法。隨著被評價的系統規模、復雜程度的增大,有些評價方法的工作量、工作時間和費用相應地增大,甚至超過容許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有些評價方法即使很適合,也不能采用。一般而言,對危險性較大的系統可采用
系統的定性、定量火災安全評價方法,工作量也較大,如故障樹、危險指數評價法、TNT當量法等。反之,可采用經驗的定性火災安全評價方法或直接引用分級(分類)標準進行評價,如安全檢查表、直觀經驗法或直接引用高處墜落危險性分級標準等。被評價系統若同時存在幾類危險、有害因素,往往需要用幾種安全評價方法集合分別進行評價。對于規模大、復雜、危險性高的系統可先用簡單的定性火災安全評價方法進行評價篩選,然后再對重點部位(設備或設施)采用系統的定性或定量火災安全評價方法進行評價。
2 評價的具體目標和要求的最終結果
在火災安全評價中,由于評價目標不同,要求的評價最終結果是不同的,如:查找引起事故的基本危險有害因素,由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評價系統的事故發生可能性,評價系統的事故嚴重程度,評價系統的事故危險性,評價某危險有害因素對發生事故的影響程度等,因此需要根據被評價目標選擇適用的安全評價方法。
3 評價資料的占有情況
如果被評價系統技術資料、數據齊全,可選擇合適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反之,如果是一個正在設計的系統、缺乏足夠的數據資料或工藝參數不全,則只能選擇較簡單的、需要數據較少的安全評價方法。且安全評價人員的知識、經驗、習慣,對安全評價方法的選擇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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