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報道,2001年至2005年,全國煤礦共發生死亡事故16833起,死亡31043人。在這一驚人數字的背后,還隱藏著一個無法統計的數字———有多少礦難是以“私了”方式予以了結!為達到繼續非法生產的目的,礦主采取欺騙、恐嚇等手段,與遇難礦工家屬“私了”———
1月28日,農歷除夕,陜西山陽縣伍竹鄉土橋村小東溝鞭炮聲不斷,這不是過年的喜慶,而是為村中6個在小煤窯中死去的礦工下葬。
一大早,村民們來到小東溝,遇難人中,有父子、有叔侄。葬禮并不隆重,卻能在幾里之外聽到女人和孩子那撕心裂肺的哭喊聲。
70歲的黃走立老人跟隨在送葬隊伍里,兩眼緊盯著前面的棺材,里面躺著的是他的養子黃來華。“怎么會死在我前頭呢?這口棺材是兒子給我準備的,如今他卻躺在里面!”老人就這樣一路不停地念叨著。人埋了,村民們沒喝一口水,各自回家過年去了。留在墓地的只有死者的妻子和孩子,哭得死去活來,幾個人都拉不回。
1月18日,黃來華和他的三叔連年也沒過就外出打工,下礦的第二天就死在了小煤窯,1月28日,叔侄二人同日下葬
2月20日,商洛市商州區閻村鄉沙河灣村王進喜等7人外出打工,村里的鄉親在村口為他們送行
韓惠霞的丈夫去年死于礦難,8個月后她重新組建了家庭
陜西白河縣馬虎鎮金銀村62歲的李連英老人的兒子死于礦難,兒媳婦將兩歲的小女兒丟給老人,帶著礦上賠的3萬元錢外出打工再沒回過家
死者黃來華的大兒子很快就要結婚了,他說:我要結婚了,父親卻無法看到這一天
小東溝50歲的黃朝善終于在公路邊蓋起了新房,因為交通不便,他每天靠背簍搬家
6名死者是1月18日結伴前往山西汾陽市石莊鎮下莊村小煤窯打工,到礦上干活的第二天就遇難了。
礦主精心策劃“私了”
死者黃來華的妻子淘金榮現在每天靠藥物來控制情緒,她斷斷續續地回想起丈夫離家時的情景———
眼看就要過年了,我說什么也不讓他外出打工,他卻指著家里準備蓋房用的鋼材說,早點搬出這個窮山溝吧。離家的第五天,礦上就傳來消息說出事了,稱丈夫在醫院搶救,讓家屬盡快趕往山西。
出事的還有另外5戶人家,考慮到我們婦道人家沒文化,去了也拿不住事,就找到村里幾個見識廣的男人與我們同行。丈夫明明在汾陽市,礦上卻安排家屬住在介休一家私人小旅社,我們都急著要見丈夫,對方卻客氣地讓先休息,晚飯有肉有酒,還給村里幾個男人送來兩條香煙。
第二天礦上來了十幾個人,但始終沒見到礦老板,談話也是分別進行,這時候我們才知道丈夫已經死了,幾個婦女當場就昏過去。說實話,我們這些婦女都沒見過世面,全靠男人們拿主意。當時也給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打過電話,可電話里說單位都放假過年了,沒人管事。而礦上派來的人卻說,找政府也沒用,政府又沒錢給你,大不了賠個一二萬,最終還是要找老板拿錢,如果老板跑了,一分錢也拿不到。考慮再三,大家只好選擇“私了”。從2萬元起價,反復協商,最終談到17萬。我們仍無法答應這個條件,可礦上的人卻威脅說就這價了,你們只干了一天活,老板也窮,不行就拉倒。一直協商到26日凌晨2點,礦上將賠付的17萬現金發到每個遇難者家屬手中。而丈夫死在哪個礦?尸體在什么地方?都不讓我們幾個女人知道,就這樣稀里糊涂抱著17萬元錢回來了。
用生命換來的幸福
丈夫一條命換回了17萬現金,淘金榮從來沒見過這么多的錢。
2月22日,淘金榮帶著大兒子和還沒進門的兒媳婦一起來到山陽縣城采購結婚用品。她說,兩個孩子都談了四年,一直沒錢結婚,現在有了錢就給兒子把婚事辦了。“婚禮定在3月12日,我和兒子想法一致,把婚禮辦得熱熱鬧鬧,摩托車、洗衣機、VCD、彩電四大件都要備齊,不能讓別人說咱舍不得給兒子花錢。結婚估計要花3萬元左右。不過兒子提出買手機我沒答應,咱這些錢是他父親用命換來的,不能隨便花。”
“蓋房的日子定在3月25日上午9點準時開工,我們山里人對蓋新房很有講究的,一定要選個吉利時辰,娃他爸在世的時候,我們只打算蓋一層平房,現在有了錢,就蓋兩層,一次到位,這樣兩個兒子的住房都解決了,大概要花10萬元,現在材料都漲價了。”
“到我這個年紀,也不可能再成家,丈夫在世的時候對我特別好,我們這里是山區,遇到不好走的路,丈夫就背著我走。”淘金榮流著淚說:“丈夫在九泉之下我也要報答他!”
黃組軍是黃來華的三叔,也死于這次礦難,妻子劉雙蓉也獲得17萬賠償金,與黃來華家不同的是,她有三個女兒,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出嫁了,小女兒今年22歲,在廣東打工。劉雙蓉在賠償金分配上比淘金榮簡單些,她計劃先蓋房,再給小女兒招個上門女媳,剩下的錢養老。
2月22日,記者在山陽縣城關鎮九岔村,見到了2005年4月12日在陜西韓城市下峪口小煤窯遇難礦工汪德宏的妻子韓惠霞。在路上就聽村民說她已經改嫁,韓惠霞現在住的房子是丈夫生前剛蓋好的新房,由于居住在山里,附近沒有學校,韓惠霞將6歲的兒子送到姐姐家上學。她對記者說:“丈夫出事后也是采取‘私了',雖然我也去了韓城,但始終沒見到礦上的任何人,都是由婆家人出面與礦上協商,由別人替我在協議上簽的字,上面寫著賠付7.5萬元。”
“回來后,給丈夫辦喪事花了8000多元,公公、婆婆留了兩萬元養老,給我們的兒子存了3.6萬元,如今存折倒是在我手里,密碼婆婆沒告訴我,她害怕我把錢取走人跑了。在村委會的勸說下,婆婆終于答應給了我1萬元。自從丈夫去世后,我也考慮了很多,在我們山村,男人去世后,女人改嫁總是有點說不出口,可我才29歲,往后的日子還長著呢。經過反復思考,今年1月8日我與鄰村的一個小伙結了婚,結婚那天,公公、婆婆就到我這里鬧騰。現在我也不想這么多了,就盼著孩子快點長大。”
“私了”的背后是貧窮和無奈
不是我們想“私了”,的確是太窮,40歲的淘金榮說:“丈夫是兩歲時被抱養的,我們有三個孩子,都在外打工,因為太窮,考上大學也上不起。大兒子在2000年被商洛師范錄取,當時家里還有弟妹上學,根本拿不出學費,只好放棄。2005年小兒子又考上西安理工大學,接到錄取通知書別說有多高興,但一看到幾千元的學費,全家人都傻了眼,到哪里湊這么多錢?小兒子看到沒指望,就去了廣東,我們沒他的下落,他父親去世一個多月了,至今他還不知道。”
這些遇難礦工的家基本在山溝里,交通極為不便,出山靠的就是兩條腿,村民盼的就是早日搬出大山。退耕還林后,農民沒了土地,當地農民主要經濟來源就是外出務工。土橋村現有320戶人家,1400多口人,村里的青壯年都在外打工,但唯有小東溝的村民選擇了煤礦,就因為挖煤收入高,他們也知道煤窯經常死人。
礦難發生后,黑心礦主有一套完整的“私了”辦法,因為礦難多了,礦主掌握了死者家屬的心理,只要不被媒體曝光,多出點血就可以擺平,甚至出現“善后中心”,這些人給礦主出謀劃策,采取欺騙、威脅等手段,隱瞞事實真相,目的是逃避法律制裁,繼續非法生產,事故被無聲無息地掩蓋了。
對于遇難礦工的親屬來說,他們普遍認為人總是死了,你無論采取什么方式,死人不可能復活。土橋村村主任王金柱也參與了善后事宜,前后基本上都是由他與礦方交涉,而作為村主任也認為“私了”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他說村里從來沒出過這種事故,也沒有這方面經驗,礦老板給每位死者賠償17萬元也比較滿意,礦老板也很窮,不能昧著良心去害人家。
小東溝的村民還沒有哪位見過17萬元現金,對于這些貧困山區的農民來說,17萬的確是個天文數字。同時,礦老板采取“背靠背”,賠償標準不一致,一些遇難礦工家屬還認為老板照顧了,所以,一些家屬不愿說出準確的賠償金額,同時還擔心別人來借錢。
山西2005年出臺政策 礦難賠償每人不低于20萬
針對礦難“私了”的現象,3月1日,記者采訪了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劉譽,劉處長介紹說,煤礦老板之所以采取“私了”,目的就是逃避法律的制裁,繼續非法開采。按照我國煤炭管理辦法,對發生煤炭安全事故的企業要停產整頓,必須關閉非法小煤窯,并且要對礦主進行一定的經濟制裁,對造成重大煤炭事故的企業主要領導人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煤礦老板在發生事故后,千方百計隱瞞事實,以欺騙、威脅等手段達到與遇難礦工家屬“私了”。
而遇難礦工的親屬主要是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通過什么渠道來解決,被一些人蒙騙,認為通過政府解決賠償金額少。實際上,在2005年山西省就出臺了煤炭事故賠償標準,每位遇難礦工不低于20萬元賠償。
應該說礦難發生后,遇難者的家屬要及時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因為政府部門掌握法律法規,在政府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到礦難的發生地,一起處理善后事宜,這樣既可以通過正常渠道解決,也制裁了非法煤窯,避免了事故再次發生。 ■《華商報》記者 胡國慶 文/圖
采訪手記
近年來,一些地方接二連三發生礦難,死亡人數觸目驚心,而“私了”更助長礦難繼續發生。記者在2001年8月采訪廣西南丹礦難時,礦主不是及時搶救,而是連夜派人趕往81名遇難礦工家里,用金錢堵住親屬的口,隱瞞事實真相。為何礦工遇難后不愿找政府,也是因為在個別地方,官員與礦主勾結,相互利用。2002年6月,山西繁峙礦難發生后,面對媒體采訪,地方官員竟然出面以金條為誘惑,封鎖消息。礦難接連不斷地發生,也使許多黑心礦主掌握了一套應對辦法。2002年6月山西富源發生礦難,而善后處理是設在陜西韓城,并且有個“善后中心”專門對付遇難者家屬,旅館服務人員都是善后中心成員,連蒙帶騙,使遇難者家屬不敢面對記者。
盡管遇難礦工的親屬們最終都拿到一筆賠償金,對有些貧困山區的農民來說,甚至一輩子也掙不到這么多錢,面對這筆資金,許多親屬不知所措,家庭矛盾也隨之出現,對年輕的妻子來說是守寡,還是改嫁?是孝敬父母,還是先蓋房?還有孩子教育等,都困擾著這些不幸的家庭。還是遇難礦工黃來華的妻子淘金榮說的那句話:“只要人活著,比得到什么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