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原則:
應遵循優先工程措施、后管理措施和個體防護的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產生的特點和工藝條件的限制等情況,依次考慮采用替代、隔離或封閉、局部通風、全面通風(稀釋)、清潔生產、減少接觸時間、培訓、個體防護、醫療保健措施等。
一、生產性粉塵的控制措施
我國對生產性粉塵的控制有以下兩方面的措施
1、法律措施
2、技術措施
用工程技術措施消除或降低職業危害,是預防塵肺最根本的措施。
(1)改革工藝過程、革新生產設備是消除粉塵危害的主要途徑。
(2)濕式作業
(3)密閉抽風除塵
(4)個人防護和個人衛生
二、生產性毒物的控制措施
2002年國務院頒布了《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為生產性毒物的控制和職業中毒的預防提供了法律保障。
職業中毒的病因是作業環境中的生產性毒物,預防職業中毒的根本是消除、控制或盡可能減少毒物對作業人員的侵害,重點做好前期預防。具體控制措施可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1、根除毒物
2、振動危害的控制
(1)、控制振動源
(2)、限制作業時間
(3)、改善作業環境,加強個人防護
3、降低毒物濃度
4、個體防護
5、職業衛生服務
6、職業衛生管理
7、工藝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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