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安全與衛生政策教育
我國黨和政府十分關心職工群眾的身體健康,20世紀50年代以來,先后頒布了一系列勞動保護政策和衛生法規。如國務院頒發了《關于防止廠礦企業中矽塵危害的決定》 (1956)、《中共中央關于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1978)、《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1979)、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強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1984)、《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1987)、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勞動法》(1995)和《職業病防治法》(2002)等,有關職業衛生管理的法規有衛生部發布的《職業病報告辦法》(1983)、《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明確了職業病的報告程序和職業病的診斷原則,《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明確了職業病的范圍和處理辦法。這些法律法規貫徹和體現了我國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也是搞好職業健康保護的重要依據。向廠礦管理干部和廣大工人宣傳普及這些法規與方針政策,有利于職工群眾積極參與并監督企業的執行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的實施情況,提高職工防事故、防毒、防塵和防危害的知識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識。尤其對企、業領導干部、工程和安全技術人員來說,受黨和政府委托組織生產,更要把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法規條例作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重點內容,認真全面學習,堅決貫徹落實。
完整的職業人群的健康教育應該包括職業健康教育和一般健康教育。為保護職業人群的健康和提高職工的職業生活質量,除了對職業進行一般健康教育外,還必須就影響職業人群健康的環境諸因素的內容進行健康教育。
職業健康教育對于保護職工安全,維護國家、集體和職工本人這三者的利益非常重要,包括:三級健康教育、特種作業和經常性健康教育等形式。
1.三級健康教育 是指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進行的人廠、進車間和崗位這三級教育。人廠教育是對新人廠的職工(干部和工人)或調動工作的職工以及新到廠的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到車間和工作地點以前要由廠方勞資部門組織,安全部門進行初步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內部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一般的機械電氣安全知識,人廠安全須知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經考試合格后,再分配到車間。車間教育是在新職工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車間后進行的安全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的主任負責,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有本車間的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本車間的勞動紀律和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項,車間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組長對新的崗位工作的職工進行的上崗前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有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災設施和安全撤退路線。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工人經考試合格,領到安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沒有經過三級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絕對禁止獨立操作。
2.特種作業教育 是指對接觸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氣、起重、焊接、司機、鍋爐、壓力容器等工種的工人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技術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脫產或半脫產培訓,并經過嚴格考試合格后,才能準許操作。這種培訓至少每年一次。另外,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工人和有關人員。
3.經常性教育 對職工應進行廣泛的經常性安全教育,要在生產過程的自始至終堅持不斷。一般的教育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使安全教育制度化。重點設 備或裝置大修,應進行停車前、檢修前和開車前的專門安全教育,安技部門應配合主管部門和檢修單位進行教育,以確保安全檢修。企業應集中力量確保安全檢修。對重大危險性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技部門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另外,還要進行必要的“離崗安全教育”、“復工安全教育”等等,以確保安全生產。
(二)職業危害預防教育
在生產過程、勞動過程、生產環境中有許多職業危害因素,包括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和心理的。對這些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吸收、蓄積、分布、排泄、作用方式、危害結局等簡要的知識,正是職業危害教育的重要內容。
1.常見的化學因素根據其性質可分為:
(1)金屬及類金屬:如鉛、四乙基鉛、汞、錳、銀、鎘、鋅、鉻、砷、磷。
(2)有機溶劑: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汽油、甲醇、乙醇。
(3)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苯胺、三硝基甲苯、聯苯胺、萘胺。
(4)刺激性氣體及窒息性氣體:氯氣、氨氣、光氣、氯化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氰化氫、硫化氫。
(5)高分子化合物:丙烯腈、氯乙烯、氯丁二烯、八氟異丁烯、氟光氣。
(6)農藥:有機磷農藥(對硫磷、久效磷)、有機氮類(呋喃丹、西維因)、擬除蟲菊酯類 (溴氰菊酯、氯氰菊酯)。
(7)粉塵:石英塵、石棉塵、煤塵、水泥塵、各種有機塵。
2.常見的物理性職業危害因素
(1)異常氣象條件:高溫、低溫、高氣濕、高氣流、熱輻射、高氣壓。
(2)噪聲、振動。
(3)電離輻射(Y、又射線)、非電離輻射(紅外線、紫外線、微波、激光)。
3.常見的生物性職業危害因素
(1)細菌:炭疽桿菌、布氏桿菌、霉菌。
(2)病毒:森林腦炎病毒。
(三)對缺乏醫務照料職業人群的健康教育
“缺乏醫務照料的職業人群”指某些未包括在國家衛生服務范圍內的職業人群,如農民、鄉鎮企業工人、未成年工人以及雇工等。
1.農民 由于經濟、地理、文化風俗的原因,農民所得到的醫務照料遠不及城市工人,但他們除了接觸化學毒物(化肥、農藥)、噪聲、振動、異常氣象條件(高溫、寒冷、高濕)、太陽輻射外,還受農村特有的職業危害因素的威脅,如人畜共患疾病、破傷風、瘧疾、絲蟲病、出血熱、血吸蟲病、毒蛇及節肢動物咬傷等。同時,由于農村生產方式落后且場所分散,文化程度相對較低,進行成套的、規范的健康教育有一定的困難。
2.鄉鎮企業工人 改革開放以來,作為“新生事物”的我國鄉鎮企業迅速崛起,并得以迅猛發展。強勁的發展勢頭,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支生力軍。但是,由于鄉鎮企業的生產技術落后,資金缺乏,企業管理水平相對較低,勞動防護設施簡陋或缺乏,鄉鎮企業的高速發展也帶來了副效應,即嚴重的職業危害。
(四)婦女職業衛生問題
婦女由于身體結構的解剖生理特點,長期從事重體力勞動和有害作業會對機體產生不良影響,主要表現為子宮下垂、子宮脫落、骨盆發育異常、流產、早產、月經失調、慢性肌肉關節勞損及骨關節病。婦女生殖功能的每一個環節都可以受到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影響,不僅可引起月經、妊娠功能障礙,并且還可累及至下一代。為了防止職業有害因素對婦女健康造成損害,首先工礦企業有責任使婦女了解其從事的作業中是否存在職業性有害的因素,使其盡量避免接觸那些對其健康有害的因素,尤其是對生殖功能有害的因素。 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與婦女職業衛生有關的法制建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1998年國務院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有關婦女勞動保護的法規——《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又相繼頒布了《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和《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等行政法規。為保護勞動婦女的合法權益,應該讓女職工了解相關的勞動保護法規,以達到保護促進勞動婦女健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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