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章如何確定罰款幅度問題的答復
2008-05-20
來源: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熱度:1032
收藏
發表評論
四川人大常委會法制室1996年12月17日請示: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規定了罰款的行政處罰,但沒有規定數額。規章規定罰款幅度如何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1997年1月2日答復如下:
法律、法規只規定了罰款的行政處罰,沒有規定罰款的具體幅度或者數額,規章可以按照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罰款數額的規定作出規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還沒有規定的,應當報請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