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中國城市交通與環境問題的建議書
2008-05-20
來源:建設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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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建城公字第5號 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城建、公用局)、 環保局:
中國環境與國際發展合作委員會環境與交通專家工作組 在對國內外十多個城市交通與環境狀況調查的基礎上,經過一年多認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改善中國城市交通與環境問 題的建議書》。該建議書對我國當前城市交通問題的分析較 準確,所提出的觀點鮮明、政策與措施建議針對性較強。現 將該建議書印發給你們,供研究制定城市交通與環境發展政策、規劃和措施時參考。
附件:改善中國城市交通與環境問題的建議書
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
二○○○年一月十四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建委(建設廳)、環保局
改善中國城市交通與環境問題的建議書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環境與交通工作組對北 京、上海、重慶、廣州、大連、深圳、貴陽與香港特別行政 區的城市交通與環境狀況進行了調查,召開了“城市交通與 環境研討會”,隨后又對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德國的柏林、 捷克的布拉格和瑞士的蘇黎世等十一個歐洲城市的交通進行 了考察。在上述國內外城市交通調查的基礎上,經過認真分 析研究,并且征求了北京、廣州、武漢、沈陽、南京、太原、 合肥、昆明、寧波、煙臺、中山等城市的意見,提出了《改 善中國城市交通與環境問題的建議書》。
1、城市交通與環境發展的目標 城市交通發展應當符合國家確定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支 持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滿足居民不斷增長的交通需求,同時 也應有利于城市環境狀況的改善。 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安全、高效、清潔、經濟的 城市交通運輸系統;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需要安全、 方便、舒適、快捷、低價的公共交通服務;城市環境的改善 需要有利于環境改善的交通政策。因此,城市交通發展目標 必須與城市社會的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與城市可持續發展 目標相一致。
2、問題 我國城市交通與環境問題已經相當嚴重。城市交通與環 境問題的解決,需要中央、省級政府和城市政府采取整體的、 綜合的、積極的行動。 (1) 空間資源的低效配置。公共交通發展不充分,導 致交通結構不合理,道路、停車場等土地和空間資源低效配 置。道路與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滯后于車輛和交通流量的發展, 停車場等靜態交通設施嚴重不足。 (2) 時間資源浪費。交通擁擠已使城市機動車行駛速 度急劇下降,并直接導致公共交通服服水平下降,客流減少。 不合理的交通結構產生巨大的時間成本。 (3) 空氣污染。一些大城市機動車排放的污染物對多 項大氣污染指標的貢獻率已達到60%以上,危害人體健康。 交通污染治理已成為城市大氣環境治理的主要內容之一。 (4) 噪聲污染。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的噪聲污染不斷加 劇,全國80%以上大城市交通干線噪聲超標(大于70分貝), 嚴重影響了居民休息和教育、文化活動。 (5) 資源消耗。城市交通,特別是個人機動化交通消 耗了大量的能源和其它不可再生資源。 (6) 交通事故。部分交通參與者法制觀念淡薄,交通 違章現象十分嚴重。城市交通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傷亡和 高額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上述主要問題造成了巨額國民經濟損失,阻礙了城市社 會、經濟與環境的健康發展。
3、戰略性政策建議 城市交通發展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在 中央政府制定的法規、宏觀政策、產業和技術政策的指導下, 城市政府應起主要的作用。 (1) 加強機構間的協作。在城市政府直接領導下,建 立由城市規劃、建設、交通管理、公用事業、環境保護等多 部門組成的協調機構,以制定和實施整體的城市交通政策。 (2) 加強規劃工作。在城市總體規劃下,編制城市公 共交通的專業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 施。制定、完善城市交通發展政策,確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 市交通中的優先和主導地位。 (3) 加強城市交通法規建設。重視和加強城市交通法 律、法規的立法、執法和監督工作;盡早制定并實施城市公 共交通法規。 (4) 重視發揮科學技術作用。加強科學研究,為政府 出臺有關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為改進運輸工具,推動機動車 污染控制,改善燃料品質,加強城市交通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5) 重視應用交通價格手段。城市交通人格政策應當 支持交通可持續發展,交通稅費收入應當有助于方便大多數 人及改善環境的交通方式,加大對公共交通的財政扶持。 (6) 重視交通與環境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交通與環 境意識,鼓勵居民使用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善的交通方式,并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4、行動措施建議 (1) 實施公共交通優先政策和相應的產業、技術、經 濟、投資、財稅政策。在同一城市實施統一規劃、統一主管 部門,統一市場準入制度,統一財稅、經濟和技術政策,統 一執法尺度,統一服務質量標準的方針。同時還應在道路使 用、信號燈控制等方面,為公共交通提供優先。從優化城市 路網的整體通行能力著眼,進一步加快城市道路建設的步伐, 增加路網密度,提高人均占有道路面積,建設過境道路。當 前,還應采用有效措施,充分運用市場機制興建城市停車場 等靜態交通設施,盡快緩解“停車難”問題。 (2) 重視對自行車與行人交通的保護。在鼓勵自行車 交通向效率高的公共交通轉移的同時,完善自行車專用道, 引導自行車交通合理使用,并加強自行車交通管理。 (3) 發展城市軌道交通為主的電氣化交通。電動軌道 交通, 運量大,無污染。200萬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在做 好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的基礎上,要做好發展軌道交通的前期 準備工作,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可逐步發展城市軌道 交通,大城市可以修建無軌電車,對既有的無軌電車、有軌 電車設施要進行更新改造,條例成熟的城市還可利用現有鐵 路,開行近郊列車。 (4) 引導個人機動化交通方式合理使用。要提高大城 市中心地區城市道路的使用效率,采取經濟手段,鼓勵使用 公共交通;嚴格控制高污染機動車的擁有與使用,限制其行 駛時間、區域。 (5) 通過城市總體規劃,使土地利用結構和土地開發 合理化,盡量減少交通需求。大城市應該保持合理的區域功 能,大力發展衛星城市;加強就業崗位配置與配套公共設施 建設,以利于縮短客運距離,避免交通流聚集,并大力發展 公共交通。 (6) 加強城市交通與對外交通(城市間交通)的協調 發展。城市是區域交通運輸網絡的樞紐和節點,必須注重城 市交通系統與對外交通系統在空間布局和運行時間上的協調, 以發揮多種交通方式聯合運輸的優勢。 (7) 加強對交通污染的控制。把環境影響評價作為判 定城市交通政策和工程建設的先決條件之一;積極推進交通 戰略環境影響評價(SEA)技術。 (8)大力推行在用車的檢查/維護(I/M)制度,保持 車輛處于正常技術狀態。國家應采取政策措施,嚴格控制尾 氣排放超標車型進入市場,鼓勵在用車淘汰與更新,按國家 標準報廢老、舊機動車;制定在用車尾氣治理計劃,爭取在 2-3年內使運行車車尾氣排放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 控制和減輕交通噪聲污染。 (9) 加強城市交通管理。要不斷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 平,推廣新技術應用;合理組織交通流;做好路口渠化,改 善路口行車條件,提高既有道路網絡的通行能力。 (10)進一步提高燃油質量,推廣使用無鉛汽油,有條 件的城市一部分機動車可推行使用液化氣、天然氣燃料,抓 好在用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改裝為燃氣汽車的工作。建議國 家盡早實施燃油稅,并適當提高汽油稅額(特別是低質燃料), 將其中一部分稅費用于發展公共交通。
5、城市交通與環境改善綜合試點項目 建議深圳、大連、昆明、青島四個城市作為交通與環境 綜合試點城市,由建設部城建司、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控司 和中國環境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環境與交通工作組與城市政 府聯合開展試點工作,以推廣和檢驗本建議書提出的各項政 策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