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制鞋、箱包等行業違法使用苯及其化合物進行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
2008-05-20
來源:衛生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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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總工會:
近來,各地相繼發生了多起苯及其化合物職業中毒事故,如河北省白溝鎮箱包加工企業發生苯中毒致6人死亡;浙江溫嶺市制鞋企業發生苯中毒致4人死亡;廣東東莞發生8人苯中毒;北京某包裝制品企業20人苯中毒致1人死亡1人病危等。上述事故共同的特點是:生產企業多為家庭作坊或小型加工企業,技術水平低,工藝落后;作業環境條件差,缺乏職業防護設施和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勞動者多為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涉及人員多,危害后果嚴重,給勞動者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害,在社會上產生了惡劣影響。為了切實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要立即組織針對制鞋業、皮革加工業、箱包及玩具制造業、家具制造業等職業中毒事故多發行業的專項整治工作,特別是家庭作坊等小型加工企業,要作為此次整治的重點。具體安排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轄區內的上述加工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含苯及其化合物的粘膠劑使用情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條件是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情況,從事接觸苯作業的工人是否配備必要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等。尤其是家庭作坊式或小型加工企業密集地區,要作為檢查的重點。
(二)對在調查和檢查中發現存在職業危害問題的用人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責令其限期改進并監督改進情況。對于職業危害特別嚴重的,要依法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堅決予以關閉。
(三)對于生產、加工和經營含苯及其化合物的粘膠劑的企業、銷售店也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沒有明確的名稱和使用說明的產品,要依法予以查封。
(四)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職業危害受害者,要積極組織力量進行職業病診斷和治療,并要求有關責任部門對受害者予以妥善處理。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要認真落實“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此次監督檢查活動的重要性,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這項工作。要以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即將實施的《職業病防治法》,以白溝鎮民工中毒等事件為反面典型,舉一反三,全面總結,標本兼治,依法行政,會同有關部門部署、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督促用人單位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的發生。
三、各類用人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積極改善作業條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衛生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報:國務院辦公廳
抄送: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關新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