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為配合各地改、擴建集中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醫院的需要編寫本設計要則。
2.制定本要則的目的是:嚴格控制院內交叉感染;嚴防污染環境。從硬件設施方面為一線醫護工作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環境;為患者提供舒適便捷的就醫環境;為社會提供不污染周圍環境的傳染病醫院。
3.本要則編寫的依據為衛生部2003年5月4日頒發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院感染控制指導原則(試行)”,并參考烈性傳染病區相關技術措施。
4.本要則適用于集中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醫院的改、擴建。新建可參照執行。
二、選址
1.選擇改造醫院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盡量避開城市人口稠密區,如學校、住宅區、水源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重要設施,選擇地勢較高,地質穩定平坦地段,盡可能在城市區域常年主導下風向。
2.為方便使用,節省投資,應考慮充分利用城市現有基礎設施;交通方便,附近有供水排水、供電、通訊等現成公用設施。
三、總平面
1.嚴格分區,合理布置。
各醫院根據需要分設限制區及隔離區。
限制區——安排為一線服務的醫務人員、后勤保障人員的居住生活設施。相應的基本后勤保障用房包括:藥房、中心供應室、環氧乙烷滅菌室、各類庫房,洗衣房、營養廚房、鍋爐房、配套衛生通過室,供氧站等。
隔離區——安排接診區、檢驗、X線、CT等醫技科室區、疑似病區、確診病區、重癥監護病區、病理解剖室、空氣吸引機房、醫用垃圾焚燒裝置(如該地區有醫療垃圾集中處置中心的可不單建)、太平間以及污水處理站。如需要設立手術室,應設在該區。
2.嚴格流線,互不交叉。
組織好醫院人流、物流、車流是醫院建設的首要前提,在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醫院中必須嚴格規定人流、物流、車流的清潔與污染路線流程,潔污路線相互分開,互不交叉。
3. 為控制交叉感染,各建筑物之間應保持必要間距,減少密度,確保自然通風。限制區及隔離區相互之間間隔建議30m左右,各病幢間距建議20~25m。如果達不到要求,盡可能采取其他相應措施進行補救。
4.院區其他設施
液氧站或匯流排間可設置在限制區內,便于液氧槽車或氣瓶車運送補充。
中心供應室、環氧乙烷滅菌室、可設在限制區與隔離區的交界處,收污物口在隔離區邊緣,發放口在限制區域內。
空氣吸引機房相對獨立,位置應考慮方便維修工作人員清洗消毒與維護管理。
污水處理站根據具體條件可設置在院區隔離區邊緣地段,便于管理與定期化驗。
醫用垃圾焚燒爐位置及煙囪高度必須滿足環保要求,建議設在主導風向下風區域,并盡可能遠離居民區。
太平間根據接收能力確定柜位,可與醫用垃圾焚燒爐自成一區布置。
汽車清洗消毒場應在院區出入口附近設置,以便對進出院區車輛實施清潔消毒。
四、隔離區平面布置原則
隔離區視收治病人數量確定其建設規模。疑似病區和確診病區要分別設立。潔凈通道和污染通道必須分別設置,并遵循接診-檢查(醫技科室)-治療(病房)-監護(ICU)的流程安排房屋布局。
醫務人員按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的工作流程布置工作區域,每進入一級區域,必須設通過式更衣場所。
1.接診區
根據功能確定設置內容。
2.醫技科室(檢查)
各功能檢查科室的出入口必須設強制衛生通過室。
檢驗后的廢棄物應由專用密閉容器收集,通過污染通道送至焚燒爐或醫療垃圾集中處置中心集中焚燒。
3.護理單元(治療)
1)每護理單元(病區)設20間病房為宜。
疑似病人 1人/間、確診病人 2-3人/間,設置氧氣、吸引等床頭治療設施、呼叫、對講、照明設施。床邊應有足夠放置床邊X光機、呼吸機等設備的空間。所有病房均帶獨立衛生間,設大便器、淋浴器、流動水洗手設施等。
2)醫務人員及病患者應分別使用不同通道。
醫務人員使用醫務人員工作走廊(清潔區)及病區內走廊(半污染區),醫務人員進出病區須經強制衛生通過室,通過室應包括:更衣室、淋浴室及廁所等衛生設施。醫務人員由病區走廊進出病房需經緩沖間,緩沖間應設流動水洗手設施、錯位門。患者通過外圍走廊(污染通道)進入病房。
醫務人員走廊與各病房間設雙門密閉傳遞窗,用于為患者傳遞食物、藥物等。
3)食物傳送。
患者餐飲由限制區營養廚房加工后經工作通道,分送至各病區。餐車不進入病區。在開水配餐間設傳遞窗接收,另用病區內餐車分送,使用一次性餐具。
4)污物。
病患者污物及其他污染廢棄物,由病區各病房的污染通道收集密封后送至污物間集中,再轉運至焚燒爐或醫療垃圾集中處置中心焚燒,污物間均為外開門。
4. 重癥監護室(ICU)
重癥監護室(ICU)的出入口必須設強制衛生通過室。
重癥監護室(ICU)內不設護士值班室,醫務人員工作室與監護室間設大面積玻璃觀察窗或遠程監護設備。
重癥監護室(ICU)旁設置專用污物污洗間,污洗污物間為通過式房屋,一端以門與重癥監護室(ICU)分隔,另一端要直接對污染通道。
5.手術室
手術室設刷手間、敷料器材間、小型壓力蒸汽滅菌器消毒室,并按一般要求配置設備,出入口必須設強制衛生通過室。
五、暖通
1.所有區域,必須具備自然通風的條件。
2.所有區域,嚴禁使用中央空調。
3.有條件的單位可安裝建設部推薦的簡易負壓病房的排風機組。
六、 給排水
1.應充分考慮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治療過程的用水量。
2.醫護人員使用的洗手盆、洗臉盆、化驗盆等均應采用非接觸龍頭,感應開關;小便器應采用感應開關,大便器應采用腳塌開關或感應開關。
3.除淋浴、拖布池等必須設置地漏的場所外,其它用水點盡可能不設地漏。各排水點應有良好的水封。
4.支管檢修閥門,外網分段檢修閥門應設置在工作人員的清潔區內。
5.污水外網宜全封閉,在管網適當位置加伸頂通氣管(避開交通道路及空調取風口),并定期消毒。
6. 化糞池應設加藥消毒裝置。
7.污水處理:加氯消毒是必須的,接觸消毒池有效停留時間不小于3小時。其它處理視城市污水系統完善程度確定。
8.每個護理單元應單獨設置開水器。
9.消防系統應按規范要求設置,如室內無條件設置,室外消火栓應加密設置。滅火器應按規范設置。
七、電氣
1.保證雙路10kV電源供電,兩路均能為100%負荷供電,且一路檢修或故障時,另一路不斷電。
2.ICU、手術部配電負荷采用雙路電源末端互投自動控制。
3.消防應急照明電源采用雙路電源末端互投自動控制或采用自帶蓄電池燈具且供電時間>30min,或采用自發光材料作出口指示和疏散指示燈。
4.吸引、污水處理、焚燒爐、中心供應、太平間、檢驗化驗等用電負荷均采用專線供電。
5.空調負荷用電采用專用變壓器,與配電照明變壓器分開。
6.通風負荷用專線供電,宜在護士站集中控制。
7.紫外線消毒燈每間病房設置1個,走廊每4米設置1個,治療室、ICU、手術室均設置紫外線消毒燈,與其它照明燈分別用開關控制。
8.配管線槽或橋架穿越隔墻處應密封處理,防止交叉感染。
9.設置醫護呼叫對講系統、電話系統或綜合布線系統、有線電視系統。
10.采用TN-S系統,PE線與N線嚴格分開。
八、 醫療氣體
各病房應配置中心供氧、中心吸引接口。
根據規模條件設置液氧站或匯流排,站房可設于限制區內,方便液氧補充及氧氣瓶更換。
中心吸引站房可設于隔離區或限制區邊界處,要考慮便于清理消毒及日常維修。
九、結構
選擇改造醫院,必須注意結構安全,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十、消防
合理布置室外消防通道,注意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包括埋設室外消火栓及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十一、環境保護
應急設施應充分注意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范。對產生醫院污物、污水、尸體等采取嚴格必要安全處理措施,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十二、其他
本要則未述及的各相關專業要求,應按照國家現有規范以及衛生部有關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各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