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要在保證完成日常監測任務的前提下,重點加強環境質量綜合分析、總量監測等項工作,同時開展污染源監測和生態監測。具體工作如下:
一、地表水監測
1、做好例行監測工作,發布地表水水質監測報告。(1)繼續發布十大水系水質月報。(2)繼續在媒體發布主要流域地表水自動監測水質周報。(3)發布重點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月報。
2、組織好地表水專項監測。(1)開展鴨綠江、黑龍江、瀾滄江、伊犁河、紅河等主要跨國界河流(豐、枯、平期)水質監測。(2)定期開展南水北調(東線)沿線水質監測,發布水質月報。(3)組織開展重點流域同步監測。(4)發布《關于開展總量監測工作的意見》;(5)在七大流域省界斷面開展主要污染物通量監測,編制分析報告。
3、加強地表水監測分析與評價研究工作,研究糞大腸菌群對水質類別的影響,制訂《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方法》。
二、空氣和酸雨監測
1、繼續發布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日報預報;編寫113個環保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分析報告。
2、加強酸雨監測工作。(1)做好東亞酸雨網中國網的酸雨監測工作。(2)繼續開展全國酸雨污染普查。
三、生態與近岸海域環境監測
1、做好沙塵天氣監測、近岸海域和海水浴場水質監測、重點城市菜籃子基地和主要污灌區環境監測與調查、沿海直排海污染源調查監測工作。
2、按期完成《2003年長江三峽工程生態與環境監測公報》、《中國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公報(2003年)》等報告。
3、完善生態監測評價指標體系,開展省級生態環境質量評價試點工作。
四、污染源與污染事故應急監測
1、做好工業污染源監測工作,由濃度監測向濃度與總量監測轉變,逐步實現污染源動態管理。
2、開展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危險(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排放的監督性監測。
3、做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提高為建設項目環境監督管理提供技術支持的水平和質量。
五、環境質量綜合分析
1、按時完成人口、資源與環境座談會材料、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環境統計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等各類報告。
2、制訂《全國環境監測報告管理辦法》,發布《關于加強環境質量綜合分析工作的意見》等文件。
3、加強環境監測綜合分析與評價方法研究,提高環境質量綜合分析水平。
六、信息與統計工作
1、完善國家與省、重點城市間空氣、地表水、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系統的聯網和數據傳輸工作。
2、修訂《環境統計管理辦法》,編制《環境監測信息系統規范化指南》。
3、建立國家和省級環境監測基礎數據庫。
4、改革、完善統計指標和方法,開展“三表合一”試點工作。
5、編制《2003年環境統計年報》,發布《2003全國環境統計狀況公報》。
七、環境監測網絡管理
1、加強各環境監測網絡的協調與管理,組織完成好各項例行監測任務。
2、編制《全國環境監測科研發展規劃》;啟動“十一五”環境監測計劃編制工作。
3、加強環境監測質量保證與質控管理,開展實驗室分析質控考核與地表水、空氣自動監測系統質控考核工作;加快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編制和體系建設。
4、開展監測管理政策研究,研究市場經濟體制下監測體制、機制和政策走向。
八、加強監測能力建設
1、加強地表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1)組織和實施全國地表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2)加快在建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建設步伐,加強已建水質自動監測站的運行、維護與管理。(3)在國界斷面、省界出入境河流新建5個水質自動監測站。(4)做好三峽庫區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報批工作。(5)編制“三河三湖”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建議書。
2、加強空氣自動監測能力建設。(1)完善國家環保重點城市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工作。(2)做好39個城市和2個國家大氣環境背景站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的建設工作。(3)完善環境空氣(包括酸雨、沙塵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測系統的建設工作。(1)繼續做好COD在線監測儀器試點工作;(2)制訂火電廠污染源在線監測建設方案。
4、建設國家級和省級應急監測技術支持系統;編制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能力建設項目建議書。
5、組織開展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工作
九、召開2004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