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為保證節日期間的大氣環境質量,青島市環保部門加大了對重點排污企業、環境安全隱患企業的監管力度。據介紹,1月份青島市共有66家單位領到處罰單,其中罰款65家,罰款額98.164萬元,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1家。
據統計,1月份青島市各級環境執法單位共實施污染源現場監察2160家(次),其中檢查水污染防治設施336臺(套),大氣污染防治設施249臺(套),環境污染隱患單位179家;實施建設項目環境監察1188次。此外,市環保部門1月份共對6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擅自拆除設施的企業、17家不執行環保“三同時”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企業、4家夜間違法施工的企業實施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