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權縣磷肥廠法人使用高砷硫鐵礦制酸,排出劇毒,污染大沙河水1000余萬噸,造成國內最大的砷污染處理事件。濃度超標899倍的毒水,在4個環境監察部門的眼皮下暢行100多里,流到安徽境內才被截獲。
一場有名無實的監管,導致了毒水有恃無恐的“旅行”,下游一次驚心動魄的攔截,才避免了一場更大范圍更重后果的污染事件發生,人們在后怕之余,無不對造成這次事件的根源產生了懷疑。
按理說,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國家頒布有縝密的法律法規,部門制定過有效的原則和制度,從上到下也都有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的機構和組織,并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如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和機構能夠依法行政,做到守土有責,確實發揮作用,這種毒水泛濫的局面也不會形成。從民權毒水“出籠”的過程來看,涉事企業為了蠅頭小利,置環保大局于顧,違法違規排放污水,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環保職能部門監管失職、縱容甚至與企業同流合污,成為企業幫兇,更是難辭其咎。
無利不起早。當地環保部門之所以愿意讓度出監管責任,下游環保部門之所以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除去責任心因素、技術因素之外,最主要的還是與當事企業結成了某種利益聯盟,形成了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利益關系,在既得利益面前,執法的隨意化、游戲化、“人性化”也就并非偶然,環境監察執法大隊的“陣地失守”,毒水暢通無阻,一路“綠燈”,也都不難理解。
想一次兩次查處到毒水之源并不難,難的是如果有關責任部門責任懈怠、有意縱容、懲處不力,就容易使治污工作前功盡棄。因此,要想使環境得到永固的保護,必須建立起系統的工作制度,比如建立官員的環境問責制度和考核制度;比如建立
完善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再比如探索建立有效的環保后督察制度,通過筑牢這些制度“閘口”,再建立起長效的工作機制,將使那些破壞環境,制造污染的企業和個人劣跡昭然,無處遁形。
經濟越發展,保護環境就越重要,還群眾一個碧水藍天,既是貫徹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關注民生民情的基本要求,也是環保部門的職責所在。人類只有一個地球,為了我們自己和子孫后代的生存發展計,也要下大力氣保護好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