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銷售公司強化安全環保事故責任追究制,日前出臺了一系列嚴格規定,將安全環保事故與領導“帽子”和員工“票子”掛鉤,為庫站安全環保工作下了一道“軍令狀”。
這個公司將安全環保指標與領導者的“帽子”和全體員工的“票子”綁在一根“繩”上,哪個環節出了重大安全環保事故,哪個環節的領導就得丟“帽子”;哪個單位安全環保未達標,哪個單位的員工就得減“票子”。強勁的約束機制,增強了企業全員安全環保責任感和緊迫感。
黑龍江銷售明確規定,對于年內發生生產事故或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的加油站或油庫,對所在銷售分公司或物流配送中心有關負責人分別給予撤職處分、免職處理,并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相關人員分別給予組織處理或行政處分。
這個公司同時規定,對于發生生產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單位,根據嚴重程度,分別扣減發生事故單位所在銷售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員工工資總額基數的0.5%、當年新增工資的1/4和員工工資總額基數的3%、當年新增工資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