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監察部、環境保護部組成的2010年環保專項行動第三聯合督查組對云南省19家企業進行了督察,要求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
督查組實地查看了云南的19家企業,其中重金屬排放企業18家。督查組一致認為,云南省高度重視環保專項行動,通過突出重點、集中整治,環保專項行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存在6個方面的問題:重金屬污染防治意識還需進一步提高、部分流域污染依然嚴重、危險廢物監管有待加強、個別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存在漏洞、重金屬污染因子監測能力嚴重不足、環境監管能力薄弱。
督查組對云南提出了5點建議: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既要重視歷史遺留問題的逐步解決,更要正視現實存在的污染問題,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引導企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應急預案,防止重金屬污染事件的發生。加緊編制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加強源頭管理。二是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環保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危險廢物的監管力度,規范企業行為,強化危險廢物的全過程管理,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制度,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防止發生污染事故。三是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環保專項行動中,各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多部門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案件的通報制度,充分發揮各有關部門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四是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云南省政府和各市(縣)政府要加快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進度,加大對環保部門的投入,提升環境監測水平,保障執法經費,優化執法環境。五是對檢查發現的環境違法企業進行嚴肅查處。要舉一反三,加大對其他州(市)的指導力度,強化環境監管。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防止出現污染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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