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有毒化學物質對人體危害的基本知識,對于加強有毒物質的管理,防止其對人體的危害和中毒事故的發生是非常必要的。
按毒物作用的性質劃分,毒物的作用可分為:刺激性、腐蝕性、窒息性、麻醉性、溶血性、致敏性、致癌性、致突變性及致畸性等。
(1)刺激性
①對皮膚的刺激
當某些化學品和皮膚接觸時,化學品可使皮膚保護層脫落,而引起皮膚干燥、粗糙、疼痛,這種情況稱作皮炎,許多化學品都能引起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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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和眼部接觸會產生流淚、酸痛等感覺,導致的傷害輕微時有暫時性的不適,嚴重時可能會永久傷殘,傷害嚴重程度取決于毒物的毒性、中毒的劑量以及采取急救措施的快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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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狀、氣態的化學刺激物和呼吸系統(鼻和咽喉)接觸時,會產生火辣辣的感覺,這一般是由可溶物引起的,如氨水、甲醛、二氧化硫、酸、堿等,它們易被鼻咽部濕潤的表面所吸收。
一些刺激物對氣管的刺激可引起氣管炎,甚至嚴重損害氣管和肺組織,如二氧化硫、氯氣、煤塵等。一些化學物質將會滲透到肺泡區,引起強烈的刺激或導致肺水腫。表現有咳嗽、呼吸困難(氣短)、缺氧以及痰多。例如二氧化氮、臭氧以及光氣等。
(2)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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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過敏是指接觸化學品后,在身體接觸部位或其它部位產生的皮炎(皮疹或水皰)。如:環氧樹脂、膠類硬化劑、偶氮染料、煤焦油衍生物和鉻酸等都可使皮膚過敏。
、诤粑到y過敏
呼吸系統對化學物質的過敏引起職業性哮喘,這種癥狀的反應常包括咳嗽,特別是夜間,以及呼吸困難,如氣喘和呼吸短促,引起這種反應的化學品有甲苯、聚氨脂、福爾馬林等。
(3)缺氧(窒息)
窒息涉及到對身體組織氧化作用的干擾。這種癥狀分為兩種:單純窒息和化學窒息。
①單純窒息
這種情況是由于周圍氧氣被惰性氣體所代替,如氮氣、二氧化碳、乙烷、氫氣或氦氣,而使氧氣量不足以維持生命的繼續。
一般情況下,空氣中含氧21%。如果空氣中氧濃度降到17%以下,機體組織的供氧不足,就會引起頭暈、惡心,調節功能紊亂等癥狀。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空間有限的工作場所,缺氧嚴重時可能會導致昏迷,甚至死亡。
②化學窒息
由于某些化學物質直接影響機體傳送氧以及和氧結合的能力而造成機體缺氧。如:一氧化碳與血液的結合能力強于氧,它是典型的窒息性物質?諝庵幸谎趸己窟_到0.1%時就會導致血液攜氧能力嚴重下降。另一些物質直接影響機體細胞和氧結合的能力,如氰化氫、硫化氫等。
(4)昏迷和麻醉
接觸高濃度的某些化學品,如乙醇、丙醇、丙酮、丁酮、乙炔、烴類、乙醚、異丙醚會導致中樞神經抑制。這些化學品有類似醉酒的作用,一次大量接觸可導致昏迷甚至死亡。但也會導致一些人沉醉于這種麻醉品。
(5)全身中毒
全身中毒是指化學物質引起的對一個或多個系統產生有害影響并擴展到全身的現象,這種作用不局限于身體的某一點或某一區域。
(6)致癌
長期接觸一定的化學物質可能引起細胞的無節制生長,形成癌性腫瘤。這些腫瘤可能在第一次接觸這些物質以后許多年才表現出來,這一時期被稱為潛伏期,一般為4~40年。發生職業腫瘤的部位是變化多樣的,未必局限于接觸區域,如砷、石棉、鉻、鎳等物質可能導致肺癌;鼻腔癌和鼻竇癌是由鉻、鎳、木材、皮革粉塵等引起的;膀胱癌與接觸聯苯胺、苯胺、皮革粉塵等有關;皮膚癌與接觸砷、煤焦油和石油產品等有關;接觸氯乙烯單體可引起肝癌;接觸苯可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
(7)致畸
接觸化學物質可能對未出生胎兒造成危害,干擾胎兒的正常發育,在懷孕的前三個月,腦、心臟、胳膊和腿等重要器官正在發育。一些研究表明,化學物質可能干擾正常的細胞分裂過程,如麻醉性氣體、水銀和有機溶劑等,從而導致胎兒畸形。
(8)致突變
某些化學品對人類遺傳基因可能發生損害,從而導致后代發育異常,實驗結果表明80%~85%的致癌化學物質對后代有影響。
(9)塵肺
塵肺是由于在肺的換氣區域發生了小塵粒的沉積以及肺組織對這些沉積物的反應造成的。塵肺很難在早期發現,當X射線檢查發現這些變化的時候,病情一般已經較重了。塵肺病患者的肺的換氣功能下降,在緊張活動時將發生呼吸短促癥狀,這種作用是不可逆的。能引起塵肺病的物質有石英晶體、石棉、滑石粉及煤粉等。
(10)燒傷
腐蝕品與人體接觸后,能夠和人體細胞發生反應,使細胞受到破壞而造成燒傷。如:濃硫酸、濃硝酸都屬于這類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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