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生產中預測危險點的目的,就是要在開展工作前,將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現將分析預測出的危險點制訂的預控措施,供工作前或工作中實施。
(一)運行設備危險點的預控
由一、中的(一)中總結分析電力生產設備可能出現危險點的規律,針對發生的原因,根據相關規程、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具體情況,因地、因時制宜地提出其危險點的預控措施。
1.對新、擴、改建工程中遺留問題的預控
電力生產設備在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留下的先天性缺陷,將可能出現不同性質的危險點擬采取的預控措施分述如下:
(1)設計考慮不周,如設備選型不當、安全防護不符合規定、布置不合理(不符合規程、規范要求等)....等,對生產中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者,務必要按現場實際存在的問題,對照相關規章制度、安全防護導則(實施細則)以及相關專業《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制訂出可行的技術方案,經過正規的審批程序進行改造。首先,應將危及人身安全的部分采取防范措施。以上設備在未施行技術改造、采取徹底的防范措施之前,若需進行工作,應在臨時規定的工作條件下(即不可能發生威脅安全的情況)采取能可靠保證人身及設備安全的臨時補救措施方能開展工作。
(2)有的電力生產設備,雖然在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中設計合理,所提要求明確,但在實際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而遺留下問題,可能是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的隱患,則按現有狀況來確定其工作條件,依然應按上條原則對危險點采取預控措施。
(3)新、擴、改建中的電力設備,因施工未按規定的工藝執行,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在驗收中又未獲解決的問題,有的甚至影響著人身及設備安全,在這類設備上工作前,應對照相關驗收規范(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事先制訂好防范措施。
2.生產發展出現新情況的預控
為適應國民經濟發展而加快了電力建設速度,所出現的這些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危險點,擬采取的預控措施說明如下:
(1)對于發現的新問題,列入更新計劃,進行徹底的技術改造,以達到能適應電網任何運行方式下使用的要求。
(2)對新出現的新問題,在未進行技術改造前,采取以下臨時措施:
①在制訂電網運行方式時,盡量考慮,照顧有問題的電力設備,如有的斷路器額定開斷電流及使用工況,高壓電器設備的動、熱穩定電流等均應在銘牌規定的額定值情況下運行。
②利用繼電保護裝置來控制故障時電網的運行方式,形成通過短路故障的回路及其切斷故障的斷路器,限制其短路功率,以達到暫時滿足要求的目的,如某變電所兩臺變壓器并列運行時,饋線斷路器開斷短路電流容量不夠,線路出口故障時采取以繼電保護先將兩臺變壓器解列,繼而切斷故障線路的斷路器等措施。
③當運行方式及繼電保護均無法采取措施使其電力設施來滿足電網的最小運行方式但又不能退出運行,嚴重威脅安全運行時,則將該設備(如斷路器)的保護裝置退出運行或采取別的措施或擴大停電范圍。
(3)對出現的新問題,雖已采取了臨時技術措施,能暫時在電網最小運行方式下使用,但要加強檢修、維護,使其存在的問題盡量不發生進一步擴大。
(4)對電力生產設施出現的新問題,采取任何臨時措施都不能解決或臨時維持安全運行時,應退出電網運行、停止使用。
3.運行異常的預控
電力生產設備在運行中出現異常,擬采取的危險點預控措施分述如下:
(1)加強巡視對危險點嚴密監視,如發現有擴大或更進一步惡化時應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處理。
(2)加強維護使存在異常的電力生產設備能保持現狀,不發生更進一步的擴大,使其維持到安排停下檢修之前能安全運行。
(3)對存在異常的電力設施,在運行中避免在嚴酷的工況下運行,以避免觸發存在的危險點有新發展而造成故障。
(4)安排停止使用,對危險點進行處理;如屬檢修遺留缺陷,應創造條件,在停下檢修時一并解決。
(5)在運行中電力設備發現的異常,且發展很快并有發展成事故的可能時,應研究采取及時退出運行,避免發生或擴大事故,以防止造成更大損失。
4.設備健康惡化的預控隨著使用時間的延續,電力生產設備健康水平運行中逐步惡化,擬采取的預控措施分述如下:
(1)通過分析發現某電力生產設備健康狀況逐步惡化甚至有老化的趨勢時,應在本企業的更新改造規劃或計劃中有目的地安排技術改造,以達到恢復其性能、恢復其青春的目的。
(2)對某些電力生產設備,經分析只有局部部件有問題,如磨損嚴重、因操作頻繁而
超過了規定的使用壽命時,則可安排擴大性、恢復性的大修,對個別部件實行更換后恢復其應有的技術性能。
(3)經過分析發現設備健康水平惡化,雖然沒有達到應該退出使用的程度,仍在繼續運行,在采取徹底的技術改造之前,要加強監視和維護,以使其運行期延緩至改造時不出現異常。
(二)對工作環境危險點的預控
由一、之(二)中總結出在電力生產設備上因工作環境影響可能出現的危險點,針對其具體情況,根據相關規程、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提出其危險點的預控措施。
1. 對氣象影響安全生產的預控
根據一、之(二)的1 中分析出某些因氣象因素有影響電力生產工作不利的規律,參照以下原則按實際需要制訂預控措施:
(1)因惡劣氣象環境將嚴重影響電力生產設施時,進行技術改造,采取加大抗災能力的補救措施,如經過冰凍區的架空電力線路進行改造,加大抗冰凍能力等。
(2)加大預防災害的力度,提前做好預防措施,如做好防寒、防凍措施,或采取防暑、降溫措施等。
(3)做好抗災害補救方案和實施的條件,既要針對性強,且又適時實施。如:對經過冰凍區架空電力線路,在冰凍期到來前做好空架電力線路的熔冰方案和準備短路熔冰的設施,以及按線路觀測哨對線路導、地線結冰的厚度(即導線已達到設計規定允許冰厚值)采取熔冰措施。
(4)根據其具體的氣象規律,有針對性、有步驟地采取改善電力設施或工作的環境措施,創造有利于電網及其設備運行和工作的環境條件。
(5)建立、健全相關觀測(監測)措施,準確發現災害的具體程度,及時采取補救或搶修。如水電站的自動水文測報、電力設施冰凍期間的導線結冰厚度的觀測、利用GPS 對輸電線路的雷電觀測等。
(6)在正進行的電力生產工作中,遇到了根本不適應此次工作的惡劣氣象條件,若將作業繼續開展下去,將會出現不良后果時應暫時停止進行。如帶電檢修突然遇到雨天、大霧、落雪、大風等不允許進行工作的氣象條件時應停止作業。
2.場所周邊環境危害安全生產的預控
電力設施的周邊環境,如有危及運行、檢修等生產安全時,可按以下原則采取預控措施:
(1)如周邊環境設施不易改變(即產生環境有危及電力生產的廠礦,且不能遷移或電力設施也不能改變位置),則應對電力設施進行技術改造,采取加大防御周圍不利環境的能力。如變電所或架空電力線路已建在工礦生產和粉塵區、化工區等,首先應對其加強外絕緣水平,然后要采取科學的手段監視,其污染到一定程度(即到了發展成事故的邊緣)發出報警,及時采取清掃措施。
(2)如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生產的周邊環境屬短期的,則應加強監視,采取臨時防御措施。
(3)如電力職工到危及生產安全環境中的電力設施上去作業時,則必須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防護導則(細則)、勞保條例等相關規定,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按規定啟用防護設施,工作人員按規定穿戴好防護服裝,配備其安全用、器具,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4)對于處于危及電力生產設施安全的周邊環境,如果屬于短期的,無論采取什么安全防護措施,都不能保證其安全時,則應在電網中作好運行方式的安排將該設施停止運行;如屬長時期的,且無論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均不能保證作業人員和電力設施的安全時,則應考慮此電力設施移位避開該處危及安全生產的周邊環境。
3.地形、地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預控
電力生產中的設施如所處的地形、地貌危及安全時,可參照以下原則對危險點采取預控措施。
(1)對于某些由于自然環境及季節性規律引起災害的防御(如防洪),可適時制訂出抗災措施,加以實施。具體措施內容應包括:
①無論何時發生災情,有強有力的領導組織指揮。
②有可靠、靈活的通信設施供指揮抗災害使用。
③有完善、可靠的交通工具,及時供抗災運輸搶修設施、工具及搶修器材,以及送相關人員到發生災害的搶修現場。
④有充足的抗災物質儲備供搶修使用。
(2)對于經過復雜地形、地貌的電力設施,雖危及安全生產但可以防御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加強監視,甚至以高科技手段,對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檢測,發生危險情況隨時報警,以便通知運行或檢修人員采取措施;同時還應加強進行定期或特殊情況下的設備巡視,對某些不能自動檢測之處應攜帶儀器、設備定期進行檢測(如紅外線測溫等);要認真巡查設施各個部位,注意觀察其危險點的發展趨勢,對發現危及安全的現象及時匯報相關人員或上級領導,及時采取措施,避免發展成為故障。
②加強維護。如經過不利于安全的地形、地貌、地段的架空電力線路,要采取加強防外力破壞的措施,對設施基礎進行培土及基礎護樁加固、維護修理排水溝,以減少基礎及護樁被山洪沖刷,以及進行其他必要的維護工作。
(3)要取得電力設施經過地段的當地政府、相關單位及其群眾的支持,并能順利地進行以下工作:
①適時、適當地清除危及電力生產安全的障礙物,如砍伐架空電力線路下的樹木或竹子等。
②取得當地政府和群眾的支持,配合(協助)電力部門對電力設施進行監督保護和防止盜竊。
③做好群眾性的保護電力設施的宣傳和組織工作,發動電力設施沿途群眾自覺地隨時對經過該地段的電力設施進行監視,發現異常及時向相關電力設備維護部門通報。
(4)對經過不利于安全生產地理地段的電力設備施行技術改造時,應根據其具體情況及要求,按相關技術標準,加大抗災能力,提高其抗災等級(如加大抗震水平等)。
(5)對于已建設在不利于生產安全極惡劣地理地段的電力設施,且已投入了生產,又不易采取措施或采取預防措施收效甚微,則應對該設施予以挪位、改道的方式安排技術改造來達到理想的安全效果。因當時種種原因,將電力設施建于了地震區或海拔高的區域、或泥石流區域等不利于電力生產安全的地段,如果加大抗災能力,不但要投入較多的資金,且施工難度大,對今后的運行維護或檢修仍將帶來極大不便,甚至還會增加較大的生產成本。為了此類設施能長期在較理想、安全、健康地運行,以及方便生產人員今后維護、檢修,經過綜合安全、經濟分析,可考慮將該設施挪位、改道。運行實踐證明,如湖南省境內架空電力線路經過山區,海拔在500mm及以上冰害嚴重,按減少冰害“熔”、“抗”、“避”、“改”的四項原則,采取設觀冰哨加強監視,結冰后進行熔冰,要花很高代價,既不合算,也不易將導線上的冰層很順利地熔掉;用提高導、地線和桿塔抗冰能力,又因這類地區導線上的結冰厚度遠非10~20mm,故按常規加大抗冰能力的改造不解決問題。因此,較合適的措施是將在500mm 海拔附近的線路改道,避開這個“警戒區或禁區”,減少它的結冰機率及導線上結冰的負荷,采取常規的防冰害措施,就能解決問題,同時還方便了今后的維護、檢修工作。
(三)對作業條件危險點的預控
一、之(三)中總結出因作業條件可能出現的危險點,根據在電力生產設備中進行某
些工作的具體情況,以及工作的特殊性,對于這些可能出現的危險點,按相關規定制訂出
不同工作條件的預控措施。
1. 在地面以上電氣設備上作業危險點的預控
在地面以上電氣設備作業,對可能出現的危險點應遵循以下原則制訂預控措施。
(1)對一般作業的要求。
①依據相關專業《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要求認真執行。
②工作負責人在正式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交待清楚工作中的應注意事項,明確分工,說明本次工作中的危險點及應采取的防止措施。
③整個作業在工作負責人統一指揮下,統一行動,嚴格按相關規程、檢修工藝導則實行。
④嚴格執行安全防護的規定[如著裝均按作業勞保用品、安全帶(帽)等安全防護工具的規定使用],對違反安全規章的人員立即停止工作、退出現場。
⑤工作到達某一階段需中斷時,應在統一指揮下方能停工,統一同時退出現場,之后再按規定同時恢復工作。
⑥全部作業完成后,經檢查質量合格,由工作班將自設的臨時安全措施撤除恢復原狀后,方能交工,班組人員同時撤出作業現場。
(2)危險性大且復雜作業危險點的預控措施,除按本條(1)對一般作業的要求的有關
規定進行外,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①工作環境、作業條件不宜作業時,不允許進行此項工作。
②對于作業時要求停止使用的相關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由工作負責人作好實際查核,必須在退出運行后,方能開始工作。
③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由上級指定的單位考試并頒發允許工作的合格證方能參加此項工作。
④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在定期試驗合格、沒有超過試驗周期的前提下,經過用前檢查,無異常后方能使用。
⑤由專人負責指揮、專人監護,嚴格遵照相關《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操作規程、檢修工藝導則的規定執行。
⑥對于重要的工作、按工藝要求完成后,必須經相關人員檢驗合格后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⑦全部工作結尾,必須在統一指揮下進行。
2.容器、涵洞、隧道及井下作業不安全的預控
對工作人員在容器、涵洞、隧道及井下作業,對可能出現的危險點,列舉如下預控措施。
(1)作業區域通風良好,空氣質量一般,應采取下列預控措施:
①必須滿足作業人員需要、符合規定的通風設施,該設施應能在工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隨時啟動,運轉良好。
②裝有空氣中含氧量的檢測儀器,當空氣中含氧量低于規定值時報警。
③不具備基本條件,不得進行工作。
(2)如作業區有有害氣體,作業時應采取以下預控措施:
①作業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相關勞保條例、安全防護導則(細則)的要求。
②作業人員在進入作業區之前,要按安全防護導則(細則)規定的時間,先排氣抽風后,方能進入進行作業。
③所裝設的測檢有害氣體濃度計、空氣中含氧量檢測儀檢測出的數值已表明危及人身健康、不符合規定時應報警,在此種情況下,作業人員應迅速停止工作,退出作業區。
(3)作業(工作)場所防火預控措施如下:
①根據作業性質,制訂作業時防止火災的措施。
②消防器材必須符合消防的有關規定并完好可用。
③消防通道暢通,不允許因作業方便而被工、器具和檢修器材所堵塞。
④消防用具經定期檢查合格,并放置于方便使用之處。
⑤作業區域內裝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并且投入使用正常。
(4)井下工作時,對井口危險點的預控措施如下:
①如井口處于車輛或行人通道上,打開井口蓋板時,應作好禁止通行的圍欄,并加掛警告牌。
②要做好防止由地面落物至井下的措施。
③如需由井口輸送器材及工器具進入井內時,嚴禁扔、拋投入,必須用繩索捆綁牢固后吊入井內。
(5)在容器、涵洞、隧道內作業的人員,除按相關《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穿戴合格的安全帽等外,如作業通道潮濕,還應做好防止滑倒摔傷、碰撞的措施。
(6)在容器、涵洞、隧道內作業(工作),防止照明、施工電源觸電的措施如下:
①電動工具及照明用電電源,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②接觸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的人員必須穿合格的絕緣鞋、戴清潔、干燥的工作手套。
③視具體情況,必要時操作電動工具的人員應站立在合格的絕緣墊上進行。
3.高溫、高汽壓設施內外作業危及安全的預控
火力發電廠熱能動力設備及其有關系統的高溫、高汽壓下工作,對危險點可采取如下預控措施。
(1)在運行中熱能動力設備的部件、表計上進行工作,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相關規定進行。
(2)如為故障搶修,屬于緊急停機、停爐的情況下的作業,開始工作前應制訂有關施工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工作中必須按相關措施嚴格執行。
(3)在熱能動力設備或部件上進行搶修作業:
①在作好安全防護措施后方能施工;
②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③作業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能和機械部分)的相關規定;
④作業人員嚴格依照規程、檢修工藝(導則)的要求進行施工。
4.水上及水下作業影響安全的預控
發、供電生產中在水下作業時,可按以下原則對危險點制訂的預控措施。
(1)進行水下作業的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并且無妨礙水下作業的疾病。
(2)作業人員是經過專門訓練的,并且有能參加該項工作的合格證明。
(3)作業前應根據其工作內容、具體工作條件制訂施工技術、組織及安全措施。
(4)作業由專業負責人統一指揮。
(5)直接進行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當時的工作性質(即水上或水下)的規定配備、穿戴全套合格的安全防護設施,并依照相關規程的要求進行專項工作。
(6)凡屬于不允許進入區域的工作項目或無條件施工的作業,嚴禁進行。
5.電力生產工作中,無論是運行、檢修或是化學分析工作,要直接接觸有損于身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時,對于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危險點,采取預控措施可按以下原則。
(1)工作現場應具備完善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要求:
①裝有有害物質的生產現場,對有害物質進行化學分析的場所、對以有毒物質為介質電力設備的檢修車間,均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勞保條例》、《有害物質工作的安全防護導則(細則)》的要求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工作中按相關規定啟用。
②對不符合要求的原有安全防護設施的工作現場,要限期盡快加以改造,達到相關安全防護規程、條例、細則規定的要求。
③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質電力生產現場,不允許在無安全防護設施或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不合格的情況下進行工作。
(2)制訂完善、合理的規程制度:
①凡要接觸有毒物的電力生產設備,凡對此類有害物質要作化學分析工作的現場,均應制訂完善、合理的現場運行規程、操作規程。
②現場規程的內容應包括國家、行業等典型規程及有關環境保護規定的內容并符合現場實際,內容全面,規定具體,可按其規定指導操作;對于從運行設備中拆下擱置、廢棄附有有害物質的部件,對其周邊環境及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的要求,均應在現場規程中作規定,并認真貫徹執行。
(3)復雜的工作,如對運行設備的現場改造、事故搶修等,開始工作前應制訂施工的技術、組織及安全措施。
(4)直接接觸有害物質工作的人員要配備完善的安全防護用具,在工作中必須按相關規程、導則等規定使用。
(5)接觸有害物質的工作,必須在專人統一指揮下進行,工作負責人應嚴格按相關規程制度、導則的規定負責監護所執行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啟用、工作人員對安全防護用具的使用。
(6)在附有有毒、有害物質電力生產設備上工作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應立即停止進行,原因未查清不準恢復工作。
(7)無論是運行、檢修還是化學分析要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在進行過程中出現安全防護設施不能正常運轉或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具不能按規定使用者,均不能繼續工作。
(四)對人員行為危險點的預控
由一、之(四)中總結分析出參加電力生產工作時人員行為可能出現危險點,下面將幾種不同類型人員在工作中因行為而出現的危險點制訂預控措施分述如下。
1.臨時工工作行為危險點的預控
這類人員行為失誤會對人員或生產設備帶來嚴重的后果。在一、之(四)的1 之中對危險點已分析出尋找的規律,按照這些規律制訂預控措施有以下幾方面:
(1)只能安排技術性不強、周邊環境不復雜、工作條件簡單的一般性工作。
(2)參加工作前,首先進行安全思想教育,說明工作中的注意事項和要求,并講清工作行為發生失誤將會給工作人員及生產設備帶來的嚴重后果,經濟建設和社會造成巨大損失。
(3)工作時應有嚴密可靠的安全措施,萬一工作發生失誤不致造成嚴重后果。
(4)工作過程中應有熟悉工作現場、經驗豐富的專人負責領導,專門監視其工作班每個成員的行為,如發現有問題應立即制止;對累次發生危險行為且不易改正的人員,應該停止其工作。
(5)工作的范圍不宜過寬、過大,應限制在能夠可靠控制的區域以內,工作內容應盡量簡單、單一,使用的工具不易危及運行生產設施的安全。
2.地方或民營單位承包的人員危及安全的預控
這類人員的特點及其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危險點,在一、之(四)的2項中已經分析出了,現將可能出現危險點制訂預控措施的內容列舉如下:
(1)簽訂承包合同時,務必將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質量要求作為主要內容,分清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注明工作出現失誤造成電力生產損失的責任。
(2)對于參加本次承包施工的專業工種,凡有規定應考試、發證的,應嚴格執行規定,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嚴禁上崗。
(3)要求開始工作前制訂施工技術、組織及安全的措施,經審查通過后,甲方派專人督促執行。
(4)甲方按工作時段指派專人對施工的質量按相關規程、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承包合同的規定,執行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必要時應執行質量監理制度。
(5)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相關安全防護導則(細則)、檢修規程、工藝導則的現象,應及時提出警告,嚴重者應停止施工,研究、分析違反的原因和責任后,通過協商達成共識后方能復工。
3. 新工作人員影響安全的預控
新參加電力生產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人員),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在一、(四)的3. 之中已進行了分析,按照其尋找出危險點的規律制訂預控措施,其內容如下:
(1)到工作現場之前,按工作的設備、工作性質、環境、工作條件以及參加工作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知識程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加深在工作中對應執行的規程制度、技術標準、管理辦法的理解和認識;特殊的工種,可采取一事一訓,考試不及格或達不到一定知識標準的不準上崗。
(2)這類工作人員,無論是現場實際生產運行或施工工作班組所占比例不宜太大,否則工作負責人難于監護、照顧。
(3)實際工作中工作班組務必要明確有人負責帶領,采取一幫一的方式傳、幫、帶,使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既要保證其人身安全,又要避免施工設備的損壞事件。
(4)工作負責人對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在進行工作中要加強監護、加強安全管理,發生了不安全的苗頭,要及時研究分析,以便及時吸取教訓,將危險點消滅在萌芽狀態。
(5)對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在運行或施工工作中的工作質量和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要加強監督,要杜絕失誤,保證其工作效果。
4.熟練職工不安全行為的預控
這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形成了薄弱點,按照一(四)的(4)分析尋找出規律,制訂預控措施的內容如下:
(1)要認真、嚴格地貫徹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工藝導則、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發現在執行中有所疏忽、馬虎時,應及時糾正。
(2)到現場進行工作前,對人員的思想活動要進行摸底,如發現有不正常者參加了工作應加強監護,嚴重者不準上崗。
(3)要定期認真、講求實效地開展安全活動,對出現的不安全現象,要結合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在活動中進行分析,得出共識,擬出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付諸實施。
(4)加強定期的安全教育,在方式、方法上既要結合實際,又要有創新;既要吸取其他班組的教訓,又要聯系本班組工作所出現的危險點;既要用傳統的方法,又要充分利用現有新科技成果,做到既不是老生常談,又不是高談闊論而注重實效。
(5)對于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必須嚴格分析找出真正原因,進行嚴肅處理,以達到教育的目的,以利于杜絕今后發生類似問題。
(6)結合科學發展中采用的新技術、新設備等對熟練職工為適應電力生產持續發展,及時進行知識更新再教育,以達到科技進步與人員知識更新基本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