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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2009-10-13   來源:安全文化網    熱度:   收藏   發表評論 0

  一、樹立消防意識

  同火災作斗爭是每個企業和單位的重要工作,只有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識,消防安全工作才能有堅實的思想基礎。這里所說的消防意識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第一,要有火災意識。對你的崗位和環境隨時、隨地可能發生的火災,要有一定的憂患感和警惕性,用火用電時就要想到,用得不當就可能起火而造成危害。第二,要有防火意識。要樹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識,注意預防火災的發生,因此要對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和預防火災的方法有一定的認識,自覺地遵守消防法規和各種防火安全制度或安全規程,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有一種將其盡快消除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第三,要有滅火意識。一旦發生火災,要知道向消防隊報告火警的方式方法,并協助消防隊進行撲救,在消防隊到來之前,要根據起火點的實際情況采取適當的方法去撲滅火災,以防止火勢擴大。第四,要有自救與救人的意識。火災時,在力所不及時,既要知道自己如何安全逃生,也要自覺地幫助他人逃生或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如果缺乏消防意識,平時麻痹大意或存在僥幸心理,極易引起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就會措手不及而驚慌失措,既不懂報警和滅火方法,也不懂得自己和在火場上被困的其他人員如何才能安全地疏散,就可能發生難以想象的后果。例如:1997年6月21日廣東某縣一商行發生火災,二樓住宿的4名人員因門窗全部被鐵篷罩死,首層及頂層出口鐵門也被上鎖,無法逃生,被活活燒死。居民家庭火災案例表明,有些火災的發生和嚴重后果就是由于缺乏消防意識造成的。比如:用電不遵守防火要求;隨意私自拆、裝、移動燃氣灶具;向下水道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吸煙者漫不經心亂丟煙頭或在沙發上吸煙;室內裝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向垃圾道傾倒未熄滅的可燃物;在樓道內、陽臺、房前、房后等處堆放易燃可燃雜物;起火時,不會使用消防器材,不會報火警,不會自救逃生等。又如,1999年12月7日某市一洗浴中心發生火災,因不懂逃生知識,7人被熏死在桑拿浴室中。因此,樹立消防意識是保證消防安全的重要思想基礎。人們有消防意識,才會認真地掌握防火滅火知識,自覺地預防火災。

  二、熟悉身邊(周圍環境)的物質火險特點

  在生活當中尤其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生產、儲存、加工的物質種類繁多,為保證防火安全,人們必須了解身邊物質與火災、爆炸事故發生有關的一些物理化學性質,從而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火勢擴大蔓延的措施,以及發生火災事故后應采取的救急方法。

  火災、爆炸事故有的是由化學原因引起的,有的是由物理原因引起的,有的是由這兩種原因引起的,但多數是由化學原因引起的。因此,預防物質燃燒或爆炸的基本道理,是防止燃燒要素的同時存在和結合。這可以說是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種種措施之根本。

  為衡量和評定身邊物質的火險特性,從下述兩個方面去考慮問題。

  1、掌握物質發生火災、爆炸的主要特性

  (1)物質的自燃點是衡量物質火災危險性的重要特性指標。自燃點越低,著火危險性越大。對于低溫下遇空氣能自燃的物質或者生產中物質受熱溫度超過其自燃點的工況時,應考慮隔絕空氣、控制溫度不超過物質的自燃點,如果由于工藝要求加熱溫度超過自燃點,則要注意防止物料泄漏發生自燃,并要防止物料含水發生沸溢著火事故。

  (2)兩種物質接觸,混合引起著火的特性。對于遇空氣能自燃的物質,遇水能自燃的物質,遇酸、遇堿能分解燃燒、爆炸的物質,應分別采取隔絕空氣、通風散熱、防水防潮、互不接觸的措施。

  (3)物質受外界作用能引起著火的特性。外界作用主要是指受熱分解,撞擊、摩擦的機械作用,或者是兩種物質混合,遇酸、堿作用引起分解生熱等。此類物質要防止外界作用。

  (4)物質的閃點是衡量可燃液體和熔融性固體物質火災危險性的重要特性指標。閃點低的物質,火災危險性要大,一般來說,閃點低于45℃的易燃液體,要防止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

  (5)點火能量是衡量可燃氣體和蒸氣的火險特性指標。可燃氣體和蒸氣著火所需的能量越低,其火災、爆炸危險性越大。例如乙炔、氫的最小點火能量僅為0.02 mJ,大部分可燃蒸氣的最小點火能量不超過2.0 mJ,只有個別的可燃氣體和蒸氣超過2.0 mJ,例如氨、乙胺等。這說明可燃氣體和蒸氣需要的點火能量是很低的,凡是充滿或散發可燃氣體或蒸氣的場所、容器、設備、管道,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情況下,都必須防止出現任何引火源,哪怕是很微小的火星。

  2、掌握物質火災危險性擴大的主要特性

  (1)物質的熱值

  單位體積或單位重量的可燃物質燃燒發出的熱量越大,火災危險性就越大。容易造成擴大蔓延而帶來巨大的損失。

  (2)物質的燃燒速度

  燃燒速度快的物質容易擴大蔓延。一般地說,可燃氣體在常溫下就已具備燃燒條件,不管是預混燃燒還是擴散燃燒,燃燒速度都比可燃液體和固體快,因為后面兩種狀態物質燃燒時需要蒸發、熔化、分解等準備過程。為防止擴大蔓延,就要采取相應的隔斷措施。

  除少數的可燃氣體相對密度小于空氣外,大部分氣體和蒸氣的相對密度大于空氣。氣體在空氣中可以無限制地擴散。要根據它們的相對密度大小,考慮排除方法和防火防爆措施。

  (3)液體的沸點和蒸氣壓力

  有機化合物中,分子量越小,沸點越低,閃點也越低,飽和蒸氣壓力越大,蒸發速度越快,超過沸點時的蒸汽壓力能導致容器爆裂,造成泄漏和擴散。對此應考慮容器的耐壓強度,防止泄漏或破裂而擴大災害的影響。

  (4)物質的可縮性和熱膨脹性

  氣體可被壓縮,甚至可以被壓縮成液態。在容積不變時,壓力與溫度成正比關系,就是說盛裝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的容器受熱,氣體壓力便會升高。如壓力超過容器的耐壓強度就會引起容器脹裂或爆裂,以致擴大災害的范圍。因此,貯存和使用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時,要注意防火、防熱和防震等。

  (5)物質的水溶性

  有少數物質能溶于水,大多數物質不溶于水。能溶于水的物質著火,撲救時應考慮選用適當的滅火劑。而不溶于水又比水輕的物質著火,則不宜用水撲救。

  (6)物質的著火(爆炸)極限

  固體塊狀物變成粉末狀態則增加火災、爆炸危險性。可燃氣體和蒸氣與空氣混合可構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下限越低和上下限之間的幅度越大,氣體或粉塵爆炸的危險性越大。對于能產生可燃粉塵和散發可燃氣體或蒸氣的設備和場所,要采取密封、隔離引火源等防爆措施。

  (7)物質的流動擴散性

  易燃與可燃液體具有流動擴散性,能擴大燃燒表面積,加速蒸發和增加對周圍建、構筑物的威脅和危害。因此,在儲存和使用中,要注意密閉容器,采取阻止流散等措施。

  (8)物質的帶電性

  氣體、液體和固體粉塵在運動中能由于摩擦而產生靜電,放電產生的火花可引起爆炸事故。在抽灌、運輸、噴濺和輸送流動等過程中,要采取防靜電積累的措施。

  三、減少和消除可燃物質

  1、用不燃或難燃的物質代替可燃物質

  在可燃構件上覆蓋或涂刷防火保護層以提高其耐火性能。如在木板、纖維板、膠合板及其制品上涂上膨脹型丙烯酸水性防火涂料可大大提高其耐火性能。如果涂上無機防火涂料。上述材料的表面可膨脹形成隔熱層,其耐火溫度可達l 200 ℃,使可燃材料變成難燃材料,增加耐火極限0.5 h。

  用不燃清洗劑代替汽油或易燃溶劑清洗沾油機件和零件。

  生產中用不燃或難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某些化下、制藥生產常常使用大量易燃溶劑,可考慮通過工藝的改造以不燃的或危險性較小的溶劑代替危險性大的溶劑。

  2、防止形成爆炸性混氣

  (1)防止物料泄漏和空氣滲入

  生產過程中處理的液態物料具有流動性,氣態物料和粉塵具有擴散性,這些物質如果在生產、輸送、貯存和使用的設備、容器和管道密封不好或操作不當,就會發生跑、冒、滴、漏現象,以致會在空氣中形成爆炸性混氣。當在負壓條件下操作時,設備、管道如果密封不好,空氣滲入設備內也會形成爆炸性混氣。一般來說,滲漏多發生在設備主體連接處以及設備的封頭蓋、入孔蓋、觀察孔、液位計、取樣口,管道和管件的連接處以及設備轉軸與殼體的密封處等。

  防止滲漏的措施:

  1)正確選擇連接方法。設備與管道的連接、管道之間的連接應盡量采取焊接方法。如果使用法蘭連接,襯墊應嚴密,螺栓要擰緊。

  2)正確選擇密封墊圈。選用密封墊圈要考慮工藝溫度、壓力和介質的要求。普遍采用石棉橡膠墊圈。在高溫、高壓與強腐蝕介質中,可采用聚四氟乙烯塑料或金屬墊圈。

  3)設置檢測儀器。在可能滲漏的部位應裝設泄漏檢測器,物料注入和排出較頻繁的設備或容器,可裝液面檢測儀表,以防物料因充裝超量而外溢。

  4)嚴格安全操作要求。設備不得在室內放空,應使用放空管將氣體排出室外。若不能直接向室外排空時,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

  5)平時注意維修、保養。在崗位巡回檢查中,如發現配件、填料破損要及時維修和更換,經常緊固松弛的法蘭螺栓。在易泄漏液態物料的部位,應設置接受泄漏物的托盤或接槽等。

  6)檢漏試漏,保證密封性。設備系統投產前,大修后開車前,應結合水壓試驗用壓縮空氣或氮氣做氣密試驗。

  (2)防止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滯留

  在能夠散發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場所,為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應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

  1)采用自然通風。大量處理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設備和裝置,應盡量采取露天布置或安裝在半敞開的建筑物內。如果采取室內布置時,應盡可能將窗、門敞開,保證良好的通風換氣條件。

  2)采取強制通風。在處理可燃氣體或液體的通風不良的場所,如門窗少的建筑物或較密閉的設備內以及排液溝等處,在噴漆、洗滌等工序,在開敞狀態下處理可燃粉塵的場所,在研磨、粉碎、磨光等能產生可燃粉塵的場所,為了及時清除設備上的粉塵,應設置送風和排風的強制通風機械裝置。散發可燃氣體、蒸氣的場所內的空氣不可再循環使用時,其排風送風裝置應獨立設置;散發有可燃粉塵或纖維的生產廠房內的空氣,需要循環使用時應經過濾塵凈化處理。

  3)防止可燃粉塵懸浮、飛散和堆積。廠房和設備的結構應考慮不易堆積粉塵,并易于清掃和清除沉積的粉塵;配管彎曲部分和連接部分以及防護罩等處的結構應是易于清除沉積粉塵的結構;為防止粉塵大范圍飛散,在開敞條件下處理粉塵的設備時,應在必要的地點設置隔離墻。

  (3)嚴格清洗或置換設備和管道

  對于加工、輸送、貯存可燃氣體的設備、容器、機泵和管道等,在進氣前必須用惰性氣體置換其內部的空氣,防止可燃氣體進人時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停車前,同樣需要用惰性氣體置換掉設備內的可燃氣體。特別是檢修時需要動火或出現其他引火源時,設備內的可燃氣體或蒸氣,必須經置換、分析合格后,才能進行檢修。

  對于盛放過易燃、可燃液體的桶、罐、容器以及其他設備,動火焊補修理前,必須用水或水蒸氣將其中殘余的液體及沉淀物徹底清洗干凈。置換、清洗操作和動火分析均應符合操作規程的要求。

  (4)采用惰性介質保護

  用惰性介質保護是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重要措施。生產中常用的惰性氣體有氮氣、二氧化碳、水蒸氣和煙道氣等。在防火技術上,惰性氣體常在以下幾種場合使用:

  1)易燃固體物質的粉碎、研磨、篩分、混合及粉末輸送裝置和設備,可采用惰性氣體保護。

  2)處理有火災爆炸危險物料的系統,當其開車、停車、動火時,可用惰性氣體置換。

  3)具有著火爆炸危險的工藝裝置、貯罐、管路等處應配有惰性氣體管線,以備在發生危險時使用。

  4)易燃液體可用惰性氣體壓送。

  5)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非防爆電氣設備、儀表等可充氮進行正壓保護。

  6)幾種物料混合、反應易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時候,其混合器和反應器可充入惰性氣體進行稀釋保護。

  7)當易燃易爆物料泄漏或跑料時,可用惰性氣體沖淡、稀釋,著火時用于滅火。

  在使用惰性介質時,應根據不同的物料系統采取不同的供氣系統和惰性介質,值得注意的是,必須謹防危險物料竄入惰性氣體系統。

向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蒸氣中充填保護氣體時,應防止保護氣體的漏失或空氣的滲入。

  3、控制溢料和泄漏

  生產過程中防止溢料和泄漏,是防火防爆的重要措施。造成溢料的原因很多,大都與反應物料的構成、反應溫度、加料速度、物料發泡性質等因素有關;造成物料泄漏的原因,可能有設備損壞,管道破裂,人為操作失誤,反應失控等。為控制溢料和泄漏,避免和減少發生火災爆炸的危險,要在工藝指標控制、設備結構形式等方面采取措施:

  1)采取兩級控制。為防止一些容量大的設備、容器或重要的設備發生物料泄漏事故,對重要的閥門應采取兩級控制。

  2)設置遠距離遙控斷路閥。對于危險性大的裝置,為在裝置發生異常時能立即與其他裝置隔離,應設置遠距離遙控斷路閥。為防止誤操作對重要控制閥的管線應涂色,以示區別,或采取掛標志、加鎖等措施。儀表配管也要涂上顏色加以區別。各管道上的閥門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3)防止管線振動。振動往往導致管線焊縫破裂。振動是由于機械性能原因和流體脈動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氣液相變化造成。如輸送氣體時,有時因流量和溫度等的變化引起冷凝液急速流動,會造成液擊現象,從而出現意想不到的事故。因此,管線安裝要牢固,盡量減少機械振動和液擊現象。

  4)排放要注意安全。在生產過程中,為使裝置正常運轉,要進行排水、采樣、抽液、排氣等操作。操作時,要把氣、液排放到裝置外的安全地點。有些有機物,如硝基苯、硝基甲苯、苯胺、苯酐等蒸餾殘液,有火災爆炸危險,因此對此類有機物的排放應采用氮氣或水蒸氣保護。

  5)設備保溫材料要有防滲漏的措施。保溫材料不密閉,有可能滲入易燃物,在高溫下達到一定的溫度或遇明火就會發生燃燒。生產中保溫材料采用泡沫水泥磚、膨脹蛭石、玻璃纖維、聚氨酯泡沫等材料,外涂水泥或包玻璃纖維布。這種結構易損壞,保溫效果不良。一些有機物泄漏后易滲到保溫夾層中,久而久之逐漸積累是很危險的。在苯酐生產中,物料由于滲入保溫層中,曾引起爆炸事故。因此,對可能接觸易燃物的保溫材料要采取金屬薄板包敷,或用塑料涂層等措施。

  四、控制或消除引火源

  引火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還有電能、化學能、機械能和光能。這些能量對可燃物與氧化劑的作用,最終是以熱能形式表現出來。

  為了預防火災或爆炸事故,最重要的是防止可燃物質著火,這是基本防火措施,因此,事前要十分熟悉引起物質著火的引火源有哪些,必須結合具體場所制定和執行對引火源的適當管理方法。

  1、控制和消除明火焰

  生活中常見的明火焰有煤火焰、木材柴草火焰、蠟燭火焰、液化石油氣火焰;生產中常見的明火有加熱用火、蒸汽鍋爐、加熱爐、反應爐的火焰,維修用火等明火源。

  這些明火焰點燃可燃物質的能力是很強的,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火焰與可燃物接觸,可燃物都會在這種強烈的熱源作用下,經過一定的時間(這個時間都很短)而發生燃燒。其理由是一般火焰的溫度均在700℃以上,而一般可燃物的自燃點均低于火焰的溫度。因此,在使用明火焰的時候,一定要控制火焰不要竄出設備、爐灶,防止直接接觸可燃物質引起火災。在有可能泄漏和散發可燃氣體、易燃和可燃液體蒸氣的場合嚴禁出現任何明火源。

  對于傳熱介質是固體的場合,火焰可通過固體的導熱來點燃周圍的可燃物。這種情況也是實際中較為常見的。例如,一個室內發生火災,火焰通過墻壁導熱使鄰室可燃物發生著火。又如,房屋的煙道距離可燃材料很近,煙道中的火焰或高溫煙氣會通過較薄的磚層點燃可燃材料而發生火災。這種情況下,必須加厚隔熱層或用不燃材料保護靠近用火設備的可燃材料,或使用火設備與周圍可燃結構、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因用火設備的導熱、輻射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災。

  2、防止高溫物體與可燃物接觸

  高溫物體一般是指在一定環境中能夠向可燃物傳遞熱量,導致可燃物著火的具有較高溫度的物體。生產中常見的高溫物體有:煙囪表面、電爐、電烙鐵、白熾燈泡表面、鐵水、熔渣、載熱的金屬零件、水蒸氣管道和散熱片、熱油管道、高溫反應器和容器表面、干燥設備表面、機動車排氣管等。溫度高、體積大的高溫物體因散發熱量多,一般可點燃大部分氣、液、固體可燃物質。

  高溫物體點燃周圍可燃物的難易程度取決于高溫物體的溫度(可稱為點燃溫度)、周圍可燃物的自燃點、高溫物體與可燃物的間距以及散熱條件等因素。在高溫物體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條件下,其點燃過程比較迅速,這時高溫物體的溫度是決定點燃難易程度的主要因素。在高溫物體與可燃物相隔一定距離時,點燃的難易程度要考慮它們之間的凈換熱量,也就是說,可燃物接受到的熱量越多越容易著火。下面分述各種高溫物體的點燃能力,以便預防此類引火源引起著火事故。

  1)鐵皮煙筒的表面溫度。由實驗得知,對于一般燒煤的爐灶,連接爐灶的煙筒表面溫度在靠近爐灶處最高可達500℃,甚至更高。在煙筒垂直伸到屋內天棚處時,煙筒表面溫度有時也能達到200℃左右。所以,室內若晾曬的衣物不得靠近煙筒,否則便有被點燃的危險。實際的火災案例中,由煙囪烤著衣物或屋面木板等可燃物引起的火災也是很多的。

  2)發動機排氣管的溫度。汽車、拖拉機等運輸或動力工具的發動機是一個溫度很高的熱源,燃燒廢氣經過排氣管排出。發動機燃燒室內的溫度一般可達2000℃,排氣管的溫度隨管的延長逐漸降低,到達排氣口處,溫度一般還可能高達150~200℃。除了排氣管溫度較高能夠成為點火源之外,排氣管還會噴出火星(燃燒產物中熾熱的碳粒),也能成為引火源。所以,在汽車進入有可燃氣體及易燃物品的場所,一般要根據防火規定,在汽車排氣管口處安裝火星熄滅器(俗稱防火帽)。

  3)煙頭(無焰燃燒)對可燃物的點燃。無焰燃燒的煙頭是一種常見的引火源。實驗測得一般的紙煙煙頭,其中心部位溫度在700~900℃左右,表面溫度在200~300℃左右。一般的煙頭能點燃沉積的可燃粉塵、鋸末、紙張、可燃纖維、二硫化碳及乙醚蒸氣等。實驗和火災案例表明:煙頭丟在含有12%水分的松木鋸末堆上,開始陰燃,經2 h左右可轉為有火焰的燃燒。因此,要求吸煙者不得隨意亂扔未熄滅的煙頭;在禁煙的場所不得吸煙。

  4)煙囪火星的點燃能力。煙囪內飛出的火星是燃燒中產生的微小炭粒及其他復雜的含碳化合物,在某種場合下,會引燃周圍的可燃物。因此,在其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或采取能防止火星飛出的措施。煙囪火星引燃可燃物的前提條件是火星在接觸可燃物時溫度在350℃左右,并且應具有一定的熱量(體積應足夠大),當火星粒徑小于1.2~2.5mm時,一般不能點燃可燃物。

  5)高溫金屬焊渣的點燃能力。鋼鐵在氣焊氣割時產生的熔渣,溫度約為1 500℃;在電焊時產生的熔渣,溫度要超過2 000℃,在焊割作業現場若有可燃物位于焊割部位的周圍,可燃物便有被點燃的危險。熔渣接觸可燃物時的溫度取決于熔渣的大小(即熱容量的大小)、飛散或落下的距離等。

  熔渣粒徑的大小一般在0.2~3 mm。電焊過程中生成的熔渣粒徑偏小,氣焊或氣割過程中生成的熔渣粒徑偏大,有些場合要遠遠大于3mm。電焊中產生的粒徑在0.2~0.5mm的熔渣數目一般可占總熔渣粒子數的80%~90%以上(熔渣粒徑范圍大約在0.2-3 mm之間)。

  熔渣水平飛散距離一般在0.5 m之內,最遠可在1 m左右。若施工在高處進行時,熔渣會飛散得很遠。例如,某一實驗在20m高處氣割9 mm厚的鋼板,在風速為3~4 m/s的空氣中,熔渣順風飛散的最遠水平距離達15m。

  在實際場合中,因熔渣點燃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災是很多的,因此在焊割焊接施工中應注意將附近的可燃物移走,或采取用不燃物覆蓋可燃物等措施。

  除了上面介紹的高溫物體之外,其他常見的高溫物體還有很多,例如電熨斗、電燈泡、暖氣管道及暖氣散熱片等。

  電熨斗的額定功率一般為200~l 000W,工作表面的溫度根據織物的不同,大體在60~230℃之間,工作表面的溫度由常溫升至200℃時所需要的時間在8~12 min左右。如果電熨斗放在木板臺案或織物上長時間通電的話,則木板或織物就會受熱著火。

  電燈泡長時間通電時,尤其是功率(俗稱度數)較大的電燈泡長時間通電時,如果電燈泡與衣物、紙張等可燃物很靠近,就有點燃這些可燃物的危險。實驗證明,200W的白熾燈在一般散熱條件下,燈泡表面溫度為160-300℃,燈泡與棉被接觸大約5 min,棉被便會著火。

  暖氣管道和暖氣散熱片一般溫度在100℃以下,而工廠中的暖氣管道和暖氣散熱片根據生產需要有時會超過100℃。如果在暖氣管道上堆積或散落有易燃物時,在長時間蓄熱條件下就有可能使易燃物著火。倉庫內存放的易燃物品距離暖氣散熱片或管很近時也有被加熱點燃的危險。某些易燃物質如二硫化碳蒸氣自燃點很低,約為112℃,在靠近熱蒸氣管線時就有可能被點燃。

  在使用上述高溫物體時,要注意防止此類高溫物體貼靠可燃物。

  3、防止撞擊火星和控制摩擦熱

  一般來說,兩個表面粗糙的堅硬物體當互相猛烈撞擊或摩擦時,有時會產生火星,這種火星可認為是撞擊或摩擦下來的高溫固體微粒。若火星的微粒是0.1 mm和1 mm的直徑,則它們所帶的熱能分別為1.76mJ和1 760 mJ,足能點燃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

  工作崗位如有爆炸物質、可燃氣體、蒸氣以及可燃粉塵等易燃物質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用工具隨便敲擊設備或使用鐵質工具,以防產生火花發生危險。

  4、防止電火花和靜電放電

  電火花是一種電能轉變成熱能的常見引火源。電火花大體有:高電壓的火花放電,當電極帶高壓電時,電極周圍的部分空氣被電擊穿,產生的電暈放電現象;短時間的弧光放電,一般指在開閉回路、斷開配線、接觸不良、短路、漏電及燈泡破碎等情況下發生的極短時間的弧光放電;接點上的微小火花放電,一般指在自動控制用的繼電器接點上或在電動機的整流子或滑環等器件上,隨著接點的開閉而產生的小火花放電。通常的電火花能點燃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火花能量較高時也能點燃堆積的可燃粉塵、雜草、棉花等可燃物質。在有這些物質的場合,要用防爆電氣設備和開關或將非防爆的電氣設備和開關用墻壁與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隔離開來。

  靜電放電火花,它也是一種危險的引火源。例如,某廠一車間工人們用汽油和鋸末擦洗地面,由于使用拖布拖、掃帚掃,因摩擦產生靜電火花而引爆汽油蒸氣,使在場的21人無一幸免(死1人、重傷16人、輕傷4人)。由于靜電火花能夠引燃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也能引燃一些火炸藥,所以在使用、生產、貯存此類物質的場所,必須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5、防止日光照射和聚焦作用

  對低溫下能夠自燃的物質要防止日光照射;防止盛裝可燃液體和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容器受日光照射;注意防止日光的聚焦作用。

  6、防止和控制絕熱壓縮的作用

  空氣壓縮時,若壓縮比V1/V2大于10,則被壓縮的空氣溫度會達到463℃以上。這時被壓縮的氣體如果含有自燃點低的可燃氣體或蒸氣,就會被點燃而發生化學性的爆炸。

  某人造纖維廠,曾經從高處把大量粘膠液注入反應器,粘膠液中由于含有空氣氣泡,受沖擊發生絕熱壓縮,因而產生的高溫點燃了滯留在反應器底部的二硫化碳蒸氣而引發爆炸事故。

  五、采用限制火災爆炸擴展的措施

  一定范圍內發生的火災爆炸事故,如果不加阻止,會向更大的范圍擴展、蔓延,招致巨大的危害。火災爆炸事故擴展、蔓延的途徑和方式,大體上有空間的火焰熱輻射作用、火焰區域的冷熱氣流的對流和風力作用,大量物料泄漏和流淌、火焰順可燃物質或管道蔓延等等。這些擴展途徑和方式說明了火災爆炸擴散、蔓延是有條件的。只要按照火災爆炸擴展的自然規律,事先采取有效的阻止措施,可以達到減輕災害的目的。

  火災爆炸發生后,阻止其擴大蔓延的限制措施,在企業開始設計時就應重點考慮,諸如企業選址、廠區布置、廠房設計、工藝布置、阻止液態物料流散措施等等,這不僅有利于工藝要求、運營管理,而且有利于把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事故的危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圍內。

  有爆炸危險的裝置、設備和設施,宜露天敞開布置或布置在半敞開式的建筑物內;有爆炸危險的生產設備和建、構筑物應布置在廠區的邊緣。

  綜合確定防火間距。工業、民用建筑物之間,廠區內、居住區內的建筑物之間都應有防火間距。具體的防火間距應按有關防火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明火設備應集中布置在生產區的邊緣,放在能散發可燃氣體、蒸氣設備和廠房的側風向或上風向。

  有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機械、容器管線之間,應配置防爆泄壓裝置和阻止火勢蔓延的技術措施。防爆泄壓裝置包括安全閥、爆破片、防爆門和放空管等;阻止火勢蔓延的技術就是采用阻火隔斷裝置,主要采用安全液封、水封井、阻火器、單向閥、火星熄滅器等。

  防爆泄壓裝置是為防止設備由于壓力升高受到破壞的保護方法,即一旦發生爆炸,防爆泄壓裝置可迅速把爆炸壓力泄放掉,對發生爆炸設備本身起保護作用。

  爆炸事例證明,火焰沿著充滿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能迅速蔓延,有時因火焰傳播過程中所發生的氣體動力效應能使快速的燃燒更加劇烈,以致最后常常轉為爆轟,造成巨大破壞。在設備和管道上配置火焰隔斷裝置可將火焰阻隔住,使之不致通過管道傳播到另一設備之內,由此可大大減輕火災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六、建立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火災的發生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既有內在因素,如發生燃燒的要素,又有外在因素,如促成燃燒的條件及引發燃燒的一些人為因素等等。為了預防火災、爆炸事故,必須依據各類物質的火險特性和周圍環境的特點,遵循火災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建立防火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消防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作用是,調整人與消防安全的關系,建立保證消防安全的正常秩序,規范人們在消防安全活動中的行為,以確保本單位、本崗位、自己家庭的消防安全。因此,大到國家小至工作崗位都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消防規章制度,生產崗位要建立安全操作規程,這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的基本措施。因此,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是職工、干部、公民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須遵守的規范和準則。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保證消防安全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的管理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做的規定,是指導職工群眾開展各項消防活動的準則和規范。它主要包括建立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用火用電安全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器材配備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等。

  2、生產經營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針對某種比較復雜的生產經營過程所做的具體規章制度,即對有火災、爆炸危險物品的使用和儲運,對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修,對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工藝流程,所提出的具體操作程序和要求,發生事故時的緊急處理程序和方法等。總之,安全操作規程是指導員工進行生產經營、技術活動、消防安全活動規范化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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