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預防措施
2007-07-26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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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挖掘土方時,必須由上往下進行,禁止采用掏洞、挖空底腳和挖“伸懸土”的方法,以防止塌方事故。
2、多人同時挖土操作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禁止面對面進行挖掘作業。
3、用十字鎬挖土時,禁止戴手套,以免工具脫手傷人。
4、挖掘土方作業中,如遇有電纜、管道、地下埋藏物或辨識不清的物品,應立即停止作業,設專人看護并立即向施工負責人報告。嚴禁隨意敲擊、刨挖和玩弄。
5、基坑、基槽的挖掘深度大于2m時,應在坑、槽周邊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6、深基坑挖土時,操作人員應使用梯子或搭設斜道上下,禁止蹬踏固壁支撐或在土壁上挖洞蹬踏上下。
7、從基坑、基槽內向外拋土時,應拋出離坑槽邊沿至少1.0m,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
8、深基坑挖土時,應按設計要求放坡或采取固壁支撐防護。
9、在設有支擋工程的地質不良地段作業時,除考慮分段開挖的同時,還應分段修建支擋工程。
10、作業中,作業人員不得在階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作業時,應隨時觀察邊坡土壁穩定情況,如發現邊坡土壁有裂縫、疏松、滲水或支撐斷裂、移位等現象,作業人員應先撤離作業現場,并立即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待險情排除后方可繼續作業。
11、在斜坡面上挖土作業,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坡面挖掘夾有石塊的土方時,必須先清除較大石塊,在清除危石前應先設置攔截危石的措施。作業時,坡下嚴禁車輛行人通行。
12、在滑坡地段開挖時,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嚴禁全面拉槽開挖,棄土不得堆在主滑區內。開挖擋墻基槽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分段跳槽進行,并加強支撐,及時砌筑和回填墻背,在作業時應設專人觀察,嚴防塌方。
13、在電桿附近挖土時,對于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及桿身,應留出土臺。土臺半徑為:電桿1.0-1.5m,拉線1.5-2.5m,并視土質決定邊坡坡度。土臺周圍應插標桿示警。
14、在公共場所如道路、城區、廣場等處進行開挖土方作業時,應在作業區四周設置圍欄和護板,設立警告標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