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加班途中發生車禍受傷屬于工傷
2007-08-06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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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加班途中乘車受傷,將被認定為工傷。這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新出臺的《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所規定的內容。
《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 當認定為工傷。《意見》明確,“上下班途中”包括職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的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
根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意見》明確,“突發疾病”包括各類疾病。“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據悉,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本市用人單位必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0.5%按月繳納工傷保險費,而員工個人無需繳納工傷保險費。除了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屬于本市工傷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外,《辦法》還規定將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協保人員和非正規就業人員也納入工傷保險的范圍,并分別就其不同的特點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