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在廠礦企業(yè)的應用比較廣泛,對于實現生產過程的機械化,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工人勞動強度等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是起重機械若使用不當卻很容易造成傷害事故,在有些行業(yè)每年有哦、起重機械引起的事故要占大多數,所以我們應對起重傷害事故的預防引起高度重視。
起重傷害事故的主要類型:
1.墜落事故:再作業(yè)中,人或吊具、吊載的重物從空中墜落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事故;
2.觸電事故:從事起重作業(yè)或其他作業(yè)人員,因違章操作或其他原因遭受的電氣傷害事故;
3.擠傷事故:作業(yè)人員被擠壓再兩個物體之間造成的擠傷、壓傷、擊傷等人身傷亡事故;
4.機毀事故:起重機機體因為失去整體穩(wěn)定性而發(fā)生傾覆翻倒,造成起重機機體嚴重損壞以及人員傷亡事故;
5.其他事故:包括因誤操作、起重機之間的相互碰撞、安全裝置失效、野蠻操作、突發(fā)事件、偶然事件等引起的事故;
為預防起重傷害事故,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起重作業(yè)人員須經有資格的培訓單位培訓并考試合格,才能持證上崗。
2.起重機械必須經有安全裝置:加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過卷揚限制器、電氣防護性接零裝置、端部止擋、緩沖器、聯鎖裝置、夾軌鉗、信號裝等。
3.嚴格檢驗和修理起重機機件,如剛絲繩、鏈條、吊鉤、鉤環(huán)和滾筒等,報廢的立即更換。
4.建立健全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驗、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 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運行中檢修;上下吊車要走專用梯子
6. 起重機的懸臂能夠伸到的區(qū)域不得站人;電磁起重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
7. 吊運物品時,不得從人頭上過;吊物上不準站人;不能對吊掛著的東西進行加工。
8. 起吊的東西不能不能在空中長時間停留,特殊情況下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9. 起重機駕駛人員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將故障排除。
10. 開車前必須先打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也應給予持續(xù)鈴聲或報警。
11. 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12. 確認起重機上無人時,才能閉合主電源進行操作。
13. 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是否工作正常。
14. 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好。
15.當司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果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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