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方案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②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③安裝時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④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⑤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⑥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吊物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臨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
⑦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安裝完畢后經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并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⑧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⑨嚴格執行日常維修保養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各部件和限位保險裝置靈敏可靠。
⑩嚴禁擅自拆除限位保險裝置或人為造成限位保險裝置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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