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及31日,貴州省貴陽市金陽新區朱昌鎮富宏煤礦、黔南州獨山縣黃后鄉一非法采煤窩點先后發生兩起因地質條件不清而導致的采空區透水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全國即將全面進入主汛期,長江中下游將繼續多雨,沿海地區則可能遭臺風襲擊,隨之而來的是地面河水猛漲,大量的地表水向礦井四處滲透,導致頂板裂隙、淋水地段增多,漏水及水流加大,給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許多不利因素。因此,抓好煤礦雨季的安全管理是當務之急。
雨季地表水水害加劇
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地表水和地下水通過各種通道涌入礦井,當礦井涌水超過正常排水能力時,就造成礦井水災。礦井水災(通常稱為透水)是煤礦常見的主要災害之一。一旦發生透水,不但影響礦井正常生產,而且有時還會造成人員傷亡,淹沒礦井和采區,危害十分嚴重。
礦井發生透水事故的水源大致分為地表水和地下水。礦井附近有江河、湖泊、池塘、水庫、溝渠等積水,以及季節性雨水時,當水位暴漲,超過礦井井口標高而涌入井下,或由裂隙、斷層或塌陷區滲入井下造成水災,這種水源叫地表水。這種水害一般發生在春夏雨季時節或臺風暴雨時節,極易對礦井造成以下幾種威脅:位于低洼地帶的礦井,由地表水沖破礦井周圍圍堤而流入井口,或由于矸石山、爐灰等堆積位置選擇不當,被洪水或雨水常年沖刷到附近的江河當中,使河床增高或造成河水超過堤壩或攔洪壩直接進入井口。這種地表水來勢兇猛,而且伴隨許多泥沙、礫石。如防備不當,常造成淹井事故; 地表水與松軟的沙礫巖層相通,當井筒掘進穿透沖積層含水層時,地表水將順著砂礫巖層的裂隙涌入井下造成淹井; 地表水與煤層頂底板的含水層相連通或由斷層溝通,地表水通過含水層或斷層進入井巷,致使發生水災事故; 煤層采掘以后,冒落帶一旦進入老窯或與地表水系溝通,也會發生地表水涌入礦井,造成煤礦水災事故。
搞好水文地質工作是關鍵
搞好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礦井防治水的基礎工作,它是地表防治水和地下防治水的依據,只有礦井水文地質工作做好了,才能為決策做出科學依據,防治水工作才能有的放矢。
首先要加強基礎水文地質工作,加強地表水體沖水因素的分析、觀測,減少和防止水體向礦井滲漏和漬入。對礦區內山洪流徑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地表水直接或間接流入井下的通道,采取地面防、排水措施,填塞通道,排除積水,挖排洪溝,筑防洪堤,千方百計截斷補給水源,疏堵漏水,做到防水重于排水。此外,煤礦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等附近,井口、工業廣場要修筑堤壩、開挖溝渠等截流設施,防止地表水體倒灌礦井。
其次,在雨季來臨時,要根據雨季的特點,制定防水害計劃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強抗洪領導,加強防汛宣傳工作,提高職工防汛抗洪意識。特別是臺風暴雨期間,要有專人負責,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對危險地段要時時觀察,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有序組織人員按防災計劃采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度汛。
此外,在雨季“三防”時,必須認真組織人員加強對礦井的排水系統、供電系統、通訊照明系統以及有關配件等進行全面檢查、檢修維護,保證井下排水設備正常運行,保障雙回路供電可靠,確保礦井的排水能力。要加強水位監測、記錄,清除水溝淤泥、雜物,保證水溝的暢通,特別注意防止山洪襲擊和滑坡危險,徹底清理泄洪渠淤泥及對泄洪有重大影響的矸石,保證泄洪通道暢通,真正發揮其應有的泄洪能力。在此基礎上,要儲備好防洪物資,如編織袋等,一旦礦井涌水量急劇增大,可以用編織袋裝煤來構筑防水墻,擋住水流,延緩水位上漲速度,為抗災搶險贏得時間。
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雨季井工煤礦在生產過程中,應格外重視水害和透水征兆,一旦發現苗頭,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最大程度較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巷道出現掛紅、掛汗、煤巖松軟、淋頭水加大等情況下掘進打眼時,如果出現來壓或鉆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必須停止打眼,嚴禁拔出鉆桿,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地面報告。如果發生危急情況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在可能存在積水的區域進行作業時,應隨時觀察,落實以下安全措施:放炮時,躲炮時間延長到至少30分鐘以上,等待響炮地點穩定后,判明是否有水流,方可進行其他作業;放炮躲炮時,人員應站在不被水流沖擊威脅的地方,防止響炮后采空區積水突然涌出,危及人員的安全;交接班時,上一班不能在溜煤道上留有存煤,防止在交接班過程中,存煤被滲透出來的水流泥化、軟化,形成水煤泥,在下一班作業人員放煤時造成水煤泥涌入事故。此外,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根據規定,需要探放水的情況主要有:遇到可能積水的老空窯和本礦采空區;遇到上水平大巷時,應防止與大巷水溝打透;遇到鉆孔時,應探明鉆孔是否有積水或與其他積水區相通。
探水前,要分析查明采空區或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部位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探放水孔必須打透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認真檢查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確保探放水安全進行。在距離采空區或大巷20米左右時,應由技術部門或技術人員制定探水措施,開始探水。探水時,每打完一組探水孔,應由探放水負責人和技術部門共同確定下一步巷道掘進長度,一般規定是探5米,掘進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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