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系統工程是安全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安全系統工程是采用系統工程的方法對生產中各環節的安全性或危險性進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然后再進行綜合評價,并給以控制,使這個系統中發生的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從而達到最佳安全狀態,安全系統工程是安全科學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是研究事故產生的原因、規律,從而對其進行預測,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消除;或對已經發生的事故找出原因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的重復發生。安全系統工程在我們的管理上,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指導作用,為此本文將對其主要內容進行淺析,以供我們在安全管理中進行運用。
1、事故范疇:
從事故范疇分,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事故,即通常所說的天災、如地震、海嘯、風暴……。這些事故至今還不能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來防止,而只能盡早地進行預測,并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受害范圍、程度盡可能減少。另一類是人為事故,它的發生在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我們所說的生產事故,幾乎全部屬于人為事故。從原則上講,人為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
2、事故發生的原因:
由于事故要素構成的范圍很廣,因而事故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概括起來說,可分為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兩種。
①直接原因:就是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包括人的原因和物的原因,即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如鍋爐高空走臺未焊牢,施工人員工作時未栓好安全帶,結果可能直接造成高空墜落事故。
② 間接原因(基礎原因):就是間接地影響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管理原因……。間接原因屬于事故發生的基礎原因。
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均是產生事故的根源。我們在分析事故時,應先找出事故的直接原由此找出事故的間接原因。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掌握事故發生的原因,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發生,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3、事故發展的階段:
任何事故的發生總是開始于危險的激化,并按一定順序(邏輯順序),流經系統而造成意外事件。也就是說事故的發生是有規律的,并按一定順序、階段發展的,并非一下就突然爆發。
一般事故的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孕育階段、成長階段,發生階段。
① 孕育階段:是事故發生的最初階段,是由事故的間接原因(基礎原因)所致。如工作環境差和人的安全素質差(教育、技術、經驗等),這些都是潛伏事故的危險,導致事故發生的條件。它的特點是:危險性事先看不見,潛伏在靜止狀態中,只有當人或物觸發了這一危險性,才顯現出來。它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為此,防止事故的發生,就應從事故的基礎原因入手,加強安全教育及其管理,將事故尚在孕育階段就加以消除。
② 成長階段:它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媒介條件,表現為由于人或物的不安全因素加上管理上的失誤而促成事故隱患的增長,它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
其特點是:危險性已可看到或感覺到,并隨時都可能發生和帶來傷害。例如:汽輪機軸瓦斷油,可從儀表上看到其溫度升高,如不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就可能引起燒軸瓦,燒汽封,甚至造成振斷葉片,飛車等嚴重事故。
③ 發生階段:事故發展到成長階段,若再遇到一些機會因素,事故就必然發生。這一階段只會給人或物帶來傷害或損失,其后果是無可挽回的。唯一對人們有所幫助的就是讓人們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復發生。
例如:我們公司針對火電廠建設工地高空落物及高空墜落為多發事故的經驗,嚴格執行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栓安全帶等規定,事故才有效地得到遏止。
4、 故特性:有因果性、偶然性、潛在性。
① 因果性:事故同任何客觀事物一樣,具有因果關系,也就是說有其因,必有其果。它的發生是與之相聯系的多種原因引起的結果。既然事故的發生是由一定原因所致,那么在原因相同的條件下,就可能導致類似事故的發生,也就是說事故具有再現性。例如:車工戴手套車工件(事故原因),金屬屑就可能將手套連同手帶入車刀上傷手(事故后果)。如不改正,那么類似事故還會發生。
② 偶然性:事故的偶然性,是指事故在一定條件下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事故平時是孕育在不安全因素中的,一但遇到觸發條件時,就會迅速發展并發生。例如:煙頭表面溫度為200~300℃,中心溫度為700~800℃。將煙頭扔在地面不會引起火災,扔在干燥的木屑中,就會點燃木屑,引起火災。
③ 潛在性:事故的潛在性指人或物具有的危險性,是由事故的基礎原因所造成的。例如:沒有受過安全技能的人上崗工作或機具設備不完善,帶“病”工作,此事就已潛在發生事故的危險性,如再遇到其他一些促成因素,就會導致事故發生。
為此掌握事故的特性,規律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幫助提高我們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業務水平。
二、運用安全系統工程進行管理
我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主要運用了安全系統工程中的理論及事故樹分析法(FTA)等,下面將對“或門”事故樹分析法進行分析。
“或門”事故樹分析法:是將事故多種原因科學地歸納為四種:即人的原因,物的原因、環境原因、管理缺陷。并認為這四種原因與事故之間是一種邏輯數學上的“或門”關系,即四種原因中,只要具有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這種事故分析法既科學又易掌握,故在安全管理中很具有實用價值,也便于推廣和普及。
“或門”事故樹分析法(FTA)圖:
下面對這四種事故原因分別進行分析:
① 人的原因(不安全行為)
指人在工作時的違章作業等不安全行為。它包括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技能、經驗、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在生產中發生的各種事故,其原因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是由行為失誤所造成的。人的不安全行為可以導致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事故隱患,若遇到其它因素就觸發事故發生。如高空作業者朝下扔其割下的角鋼,恰好下面有人經過,就會對人造成傷害。為此我公司在對發生事故中的“人的原因”這一因素極為重視。比如新工人、合同工、大中專學生入廠,均必經“三級”及反習慣性違章安全教育,高空作業人員均要進行體格檢查、機動車輛嚴禁無照開車、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等。加強對事故中“人的原因”的管理和控制,可以大大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如我公司一九八七年八月二隊職工郭××在升壓站立扒桿,由于地質不均勻,三角扒桿傾倒,正好打在郭的頭部,因郭戴有安全帽,而未造成大的傷害。可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強對人的不安全狀態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② 物的原因(不安全狀態)
指發生事故時所涉及到的物質的不安全狀態。它包括生產中的原料、燃料、產品、機械設備以及其它非生產物質。物之所以成為發生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物質的固有屬性或其具有的破壞能力所構成的危險因素存在。常見的各種儲存著能量的物質如炸藥、乙炔、氫氣等,它們具有化學能,在一定條件下會爆炸、燃燒。
我公司對物的不安全狀態,強化了管理和監督檢查。例如對炸藥、雷管、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庫房分別修建在遠離火源、遠離生活區的地方。對氧氣瓶的使用也作了嚴格規定,如充氧前必須檢查瓶內有無余氣,表面是否玷污油脂,充滿時升壓速度不能過快,并定期對鋼瓶進行承壓鑒定等。由于我公司加強了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絕了易燃易爆物品的事故發生。
③ 環境原因(不安全狀態)
指生產或工作的地點,場所的不安全狀態。工作地點、場所的不安全狀態是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源。如多層高空作業不設可靠隔離層、地面深坑、孔洞不設圍欄、蓋板,帶電設備不設警戒線,標志牌等,均易造成人或設備的事故發生。我公司在各項目部工程中,加大了對安全設施的投入,加強了對環境危險點的檢查,使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受到有效控制。
④ 管理原因(或管理缺陷)
指法規、規章制度、安監機構、安全施工措施等不健全而引起事故發生的因素。管理原因,它直接制約、影響著物的原因和環境原因的安全狀態。為此在控制四種原因中,特別要加強人的原因、管理原因的控制。因為物的原因、環境原因是由人去管理運作。我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特別加大了管理原因、人的原因的控制。公司為適應安全生產的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樹立“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并運用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質量管理三大體系進行綜合科學管理;在人的原因方面開展了人身安全專項整治、反習慣性違章作業等活動,提高了企業綜合管理水平。
安全系統工程是安全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我們進行安全管理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只要我們嚴格遵循安全生產的客觀規律進行管理,就能有效地進行控制人為事故的發生,并創造出優質高效的精品工程。
上一篇:現場安全管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