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多種多樣,事故原因也很復雜,電力事故也是如此。我們結合電力事故的實際情況,對事故發生前、過程中、事故后的心理狀態進行分析,以期待對以后的工作有一定的指導。
一、事故發生前的心理狀態
客觀上,一種系統的組合、設備的運轉、人員的操作等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或者說潛在危險,總是存在的。由于人員的心理不良,有時可能成為事故的“觸發”因素。有時當其他原因引發事故時,操作人員心理因素關系,可能使可以避免的事故沒有避免,甚至人為地擴大了事故。所以,事故發生前的心理狀態分析,也極為重要。
1、僥幸心理
企圖意外地免去不幸或可能獲得成功的心理即僥幸心理。有的工作人員總是以為“就這一次,不會發生什么問題”、“沒關系,以前有一次我這么干過”、“不會那么巧,災難不會落到我頭上”,結果圖省事,明知故犯,導致事故發生……世界上的事就是這么巧,好象專門來“懲罰”那種存有僥幸心理的人似的。僥幸心理是安全的大敵。
2、責任心不強
責任心不強表現在:有的人工作吊兒郎當,什么事都敷衍了事,有的人腦子里想的是金錢,對主業工作不感興趣,有的人圖省事,不嚴格要求,不按章辦事等,總之,責任心不強表現在方方面面。1992年8月12日,天富熱電廠因值長誤發命令:“退出#2爐給粉機動力箱電源”造成#2爐滅火事故,實際上只需要退出檢修的某臺給粉機的電源即可。分析許多事故原因,責任心不強是人為事故的主要原因。
3、意識迂回
意識迂回又稱白日夢。這是一種內心引發的不注意現象。它的表現是意識處于朦朧狀態,注意的對象在內心,好像在凝視某個對象,實際上視而不見,充而不聞,心不在焉,木然地處于白日做夢的狀態。所以,白日夢的心理狀態對安全威脅很大。
4、思想麻痹
這里所指的是疏忽大意,失去警惕性。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沒有經驗的青工身上,因為他們遇到的事故不多,不知有些險情已預示著需要及時處理。這種情況也發生在有經驗、有技術的職工身上,因為他們認為“這種工作不知干過多少次了,不會有危險”、“設備情況好不會有事”,因而放松警惕,對操作或監護人就不那么謹慎和思想中了。1989年8月28日,天富熱電廠運行人員思想麻痹,對制粉系統表計出現異常現象未能及時發現,造成#3爐磨煤機前軸承燒瓦事故。因此,麻痹思想是要不得的。
5、盲目自信
有的老值班員認為自己干了十幾年的工作,管道怎么走,閥門開多少一清二楚,圖紙全在腦子里,不會有事,憑經驗工作。可是人總有迷糊的時候,一不留神就會出現失誤,造成事故。這種盲目自信是過分相信自己的本領,存在怕損害自尊心的心理狀態。
還有一種盲目自信,與保守的心理聯系在一起,因循守舊,沿用落后的工作方式,拒絕學新知識,新技術,客觀上由于先學的東西對后學的東西有干擾作用,這對安全也是不利的。
6、不懂裝懂
不懂裝懂是虛榮心在作怪。沒有知識,硬要顯示自己知識豐富,沒有技術,裝作技術高明的樣子,明明沒有懂,還不負責任的下結論。所以,提高思想水平,消除虛榮心理也很重要。
7、敷衍馬虎
由于工作不安心,產生厭倦心理,認為自己大材小用,工作敷衍塞責,馬虎湊合,也容易發生事故。有的人認為工作任務簡單,小事一樁,邊走邊想其他的事,結果錯關閥門,造成事故。
8、好奇心理
好奇心理是指一個人積極探究某種事物的認識傾向。好奇心理是由興趣驅使的,興趣是人的心理特征之一。本來這種心理有積極的一面,但在生產的過程中,若不恰當的將好奇心理付諸好奇行動,就可能變成事故的禍根。這種事情往往發生在新進廠的工人和剛畢業的學生身上,他們在跟師傅巡回檢查的時候,看到什么都好奇,都想摸摸,但他們還沒有掌握規章制度、腦子里還沒有安全概念,任憑好奇心和某種感情驅使做出某種舉動,是一定會出事的。
9、情緒異常
情緒低落或情緒過于興奮,都可能成為事故苗子。操作人員如遇到夫妻吵架、失戀、與領導鬧別扭等心理不痛快時,消極情緒占了上風,可能有煩躁、消沉、怨恨等不良心境,必會引起注意力不集中,心不在焉,忘掉按規章辦事等,出事故的可能性很大。
興奮是一種積極的情緒,可能產生一種好的心境,但過于興奮,忘乎所以,也會神魂顛倒,違反常規,導致事故。
二、事故發生時的心理狀態
1、心理和生理同時處于緊張狀態
有的人在事故發生時緊張得幾乎到了恐懼的程度。意外情況引起高度情緒緊張,有時更容易造成操作錯誤,使事故擴大。1988年4月24日天富熱電廠,#3機司機在未按汽機保護按鈕“2JA”的情況下,先合汽機保護開關,造成汽機“低背壓保護”動作,發電機變電動機方式運行,在慌亂中司機又按了緊急停機按鈕“1SA”,發電機與系統解列,事故進一步擴大。所以,培養值班人員的意志、提高技術水平、經常搞事故預想和事故演習、訓練值班人員的應變能力非常重要。這樣可使值班人員沉著鎮定,處理問題敏捷、準確。
2、只將注意集中于眼前的事物之一
有的人被緊急情況嚇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就可出現這種情況。人在異常狀態時,特別是在發生意外事件甚至生命悠關時,接受信息的瞬間,首先反應的是眼睛能看到的直接事物或直接刺激引起的事物,此時,有的人員對接受的信息的方向性沒有選擇的可能,只將注意力集中于眼前事物之一,處理事故時只撲向一個地方或只去處理某一并不相關的操作,而忘記操作順序,亂了手腳,顧此失彼。這些都是事故發生時人的不正常心理狀態。
3、自認倒霉、患得患失
事故責任人在事故發生的時候可能在想:“在下真倒霉,給我遇上了”,“一切都完了,同事要埋怨我了,領導會批評我,對我另眼相看”。這種“倒霉論”和患得患失,造成思想障礙和情緒干擾,對處理事故非常不利。有了這種情緒,就會影響當時全面了解事故現象和作出冷靜的判斷,有了這種顧慮,也就影響果斷大膽地處理事故。這種心理也可能出現在事故處理之后。
三、事故發生后的心理狀態
1、怕負責任的心理
有的人出了事故后,怕負責任,在敘述事故起因和過程時避重就輕,強調客觀,有的甚至掩飾過錯,更有甚著破壞現場,弄虛作假。這樣,不但不利于事故調查,而且容易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正確的態度應該是實事求是,總結經驗教訓,針對自己的不安全思想和行為,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麻痹思想,認真學習規程,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發展自己的能力。領導也應該實事求是的對待事故責任者,全面分析和看待問題,正確處理不同的責任者,領導也要承擔自己要承擔的責任。
2、事故難免心理
有的人出了事故總想推卸責任,自己安慰自己,認為事故是難免的,不是我出就是你出,要領導不要大驚小怪。或者,拿別人與自己比,說某某人不是也出過事故嗎,何必說我呢。按他的邏輯,彼此彼此,不必認真。“事故難免論”是一種消極悲觀的論點,這種論點對安全管理的加強,強化安全教育,搞好安全檢查、布置和落實防范措施都有影響。所以,這種論點要不得,必須嚴肅批評,幫助消除這種心理。
3、“怕井繩”心理
事故后,不只是事故責任者,甚至一些其他職工和領導都有膽小怕事、草木皆兵的害怕心理,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有的職工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縮手縮腳的態度,責任者本人也可能要求換工作,這種心理和表現可以理解,但不科學,對安全工作也沒有好處,正確的態度是提高認識,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鼓舞士氣,變壞事為好事,使單位和個人都信心十足的去保證安全,提高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