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78年7月15日,墨西哥城北83公里的公路上,液化石油氣罐車翻倒,漏出液化石油氣,從而引起火災。火災至少燒毀3輛公共汽車和2輛載重汽車,造成12人死亡,50多人負傷。
當天23時15分左右,一臺行駛中的油罐車可能碰到了分隔上、下行線路的土石堤而造成左側向下橫倒。油罐破壞漏出了液化石油氣,當時未著火而滯留下來。由于路面較低又有斜坡,所以修了一條向南面下落的細長的洼坑,比空氣重的液化石油氣大部分流到此洼坑內,并向南面流去,朝向北上的車輛。至少有3輛公共汽車、2輛卡車從南面接近事故現場,那些公共汽車大概是在離現場90多米至140米左右的范圍進入蒸汽霧之前停車的,但是公共汽車剛停就被蒸汽包圍,乘客聞到液化氣的味,當司機啟動汽車時,就起火了。因為離開了居民點,爆破的沖擊波影響不大,但離現場90~140米處房屋的房蓋被吹掉了,至少3輛公共汽車和2輛卡車被破壞,對面一側線路上至少有2輛公共汽車和2輛卡車受損。
二、事故原因分析
油罐車翻倒時,封頭與土堤上的石頭相碰而產生長約0.9米,最大寬度為12.7厘米的裂縫,油罐泄漏速度為3600—19080升/分,油罐漏空約2—10分鐘,泄漏出的丙烷、丁烷等混合物遇汽車啟動的火星而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