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二是明確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三是明確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減少和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四是規范從事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中介機構的行為,加強安全生產社會輿論媒體監督。五是依法建立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強化責任追究。
(3)《刑法》
《刑法》于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實施。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舊《刑法》進行了修訂,并于199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新《刑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