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格外注重人際關系,尤其強調人與人之間的“和為貴”,即所謂的“人和”。作為一個企業團隊,“人和”最主要的是維持人際關系本身的和諧。在安全工作中,注重營造真正“人和”的安全文化對于提升安全管理的品位,提高員工反違章的自覺性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表面的“人和”是導致人為不安全因素的根源
目前在企業的安全工作中,盛行著寧愿只求表面的“人和”,也不會為了真正的“人和”而打破現有的、表面的“人和”日當多的職工認為,“安全管理是領導的事,我們是干活的,哪里管得了安全。”即使是有人問津,也被稱之為瞎操心,甚至有人擔心會引起某些領導或管理者的不滿而招致不必要的麻煩。管理者則認為,何必得罪人呢!出了安全問題又不會影響“烏紗帽”,相反,由于管理嚴了,可能會得罪人。甚至有人非常謹慎地處理人際關系,有時還不得不做出一種“人和”的假像,這種所謂的“人和”自然背離了“人和”安全文化的基本含義。
這種“人和”是導致人為不安全因素的根源。比如:在工作現場,有人看見別人出現了差錯或者違章作業,卻為了“人和”,往往會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而維持你好、我好、他也好的“人和”,結果使企業安全難以得到保證。
有的單位一旦出現了安全問題,則為了維持暫時的“人和”(這其中當然不排除利益驅動因素的影響),對出現的問題隱瞞不報,甚至找關系,托人說情;安全監察人員對工作現場中出現的問題,不敢理直氣壯地去監察,這其中的原因也是為了“人和”。尤其是當前推行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僅考核責任者本人,而且含有某種“株連”成份,如果我們追求所謂的“人和”,就意味著將使團隊及作為團隊成員的你都蒙受巨大的損失。電力安全如履薄冰,無論是管理者還是一線員工,都應該牢記“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不能因為“人和”而放過其他人的任何錯誤,都應該及時地發現并指出來,否則,你就有可能被自己、被別人所傷害。
二、真正“人和”氣氛難以形成的因素
為什么真正的“人和”氣氛難以形成呢?筆者認為:制度過于嚴厲,缺乏人文關懷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我們的某些制度雖有巨大的震懾作用,但也有負面影響,如:反習慣性違章,不少單位實行“違章就下崗”和“株連”政策,這些政策對于單個獨立的違章還好說,但如果是群體性違章,則真正落實又十分困難。按政策,違章群體必須下崗,但下崗后,生產任務又由誰來完成?這就給安全管理者造成極大的壓力飛口何妥善處理這些違章者成了一個燙手山芋。為了確保正常的安全生產,企業又不得不使用折衷政策,即下崗不下線,繼續工作,只是不享受所在崗位的某些待遇。這種處理實質就是一種以罰代管,造成了“人和”大于“法治”的惡劣慣性。至于株連政策,更是一項缺乏人文關懷的制度,它所持的“一棍子打死”的態度和簡單粗暴的處理方式最終掩蓋了違章深層次的驅動因素,將反違章工作置于作業責任者群體的對立面,從而產生了逆反情緒,使“貓玩老鼠”的游戲有了廣泛的群眾基礎;其次是不利于工作團隊人員的穩定,“株連”政策充當了挑撥團隊成員間“人和”關系的角色,團隊成員的經濟利益因株連政策而受到影響,從而使成員關系變得驟然緊張,很容易使違章者受到來自團體內部的抨擊或鄙視而造成心靈的創傷。這就使得真正的“人和”機制難以建立,習慣性違章也因有某些庇護而成了屢禁屢犯的孽障。
三、積極倡導“無責怪”的安全文化,建立“人和”的安全文化
實踐證明,真正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最有效的是注重安全文化的培育,營造一種良好的安全氛圍。沒有一種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安全機制,職工也就沒有形成頂警的思維方式和良好的作業習慣,相當多的人不能自覺的執行安全法規,極少數人甚至有抵觸情緒,這是違章作業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筆者認為,在反違章上要積極提倡“無責怪”的安全文化,“無責怪”文化是基于“絕大多數員工都想遵章守紀”為前提的。當然,這種“無責怪”文化理念與追求“人和”假象有著本質的區別,它是一種真正的“人和”安全文化。這種文化避免了“以獎代管”或“以罰代管”,從而更有利于對違章的誘因進行系統分析。
違章的誘因相當復雜,它包括違章人的政治思想素質、個性心理素質、對規章制度的自我約束能力、非理智行為的心態因素。要真正弄清違章誘因,沒有違章者的配合,幾乎是不可能的。
在歐美一些國家的電力企業,對人員失誤造成的事故一般不予處罰,認為處罰政策會導致事故原因分析失真。這是將事故原因的清晰看得比考核更重要。對違章責任的落實問題,實質上是人的行為問題。據統計,約88%的電力安全生產事件歸因于人的行為失效(簡稱“人因失效”),主要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工作不認真、不遵章守紀、注意力不集中和判斷不準確所造成。習慣性違章者對違章行為本身缺乏“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風險意識,存在著習慣性違章者所共有的十分有害的僥幸心理。因此,倡導“無責怪”的安全文化,使違章者自始至終參與違章誘因的剖析,從文化上、從內心真正認同反違章是自己生命的需要,避免事故原因分析失真,從而一方面可以預防習慣性違章行為的屢禁不止,另一方面可使處理事件的整個過程成為一個學習、培訓的極好機會。這往往比考核和責任追究更加重要。
四、探索積分制,建立“人和”的反違章考核機制
真正的“人和”應該是使團隊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夠達成一致與和諧,并且責無旁貸地為合作著想。當前,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正在系統內積極開展“樹立零違章理念,創建無違章企業”活動。筆者認為,要真正地實現“無違章企業”,建立一種體現人文關懷的反違章機制十分重要。只有從制度上加大了反違章力度,使制度成為職工自我約束的規范,才能真正減少違章作業,減少人為的不安全因素,建立起和諧安全的保障體系和長效的安全機制。如:湖南石門電廠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加大反違章力度,出臺了《安全積分制管理辦法》,給每位職工和每個部門分別建立了一個安全積分檔案。
這種積分制的優點:一是規范性強,有統一的扣分標準,減少了安全監督和處理過程中的主觀偏差,有利于克服反違章“緊一陣,松一陣”的現象,針對反違章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全時日,全方位,全過程”地抓反違章工作。二是可操作性強,對照扣分標準,違章行為都可以量化處罰,減少了隨意性。三是有很好的預警和教育作用,有利于克服“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現象,在積極預防上下功夫。四是積分制為統計和系統分析違章行為的內在原因提供了比較客觀的依據,積分情況可以為領導部署反違章工作提供依據,使領導從中發現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提高反違章的有效性。
企業以人為本,實現零違章的根本落腳點也在于人。正確地把握“人和”,積極探索建立科學的反違章機制,對于建立無違章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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