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前,安技部門都要采取多種措施對其進行安全把關。有時表面看來,似手面面俱到,但真正施工時,大小事故的發生仍時有所聞,事后細究,除施工過程對既定措施處理不當外,原因之一就是事前把關仍有漏洞。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認為施工前安全把關應做到如下“四忌”。
一忌施工前安全教育重形式輕內容。“沒有經過安全教育,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可以說是每一個施工作業負責人皆明白的安全規定,而且,安技部門檢查時,幾乎每一支施工隊均可拿出施工參戰人員的安考試卷和成績單。但細究起來,就會發現不少施工人員并非熟悉施工環境及其所檢修設備部位有可能潛伏的各種危險因素,對生產單位的有關安全規定以及應付突發性事件所必需的安全常識更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而化工生產廠區又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強腐蝕性物質集中的場所,不具備上述常識,如何談得上安全施工?因而,安技部門在施工前安全把關時,不僅要檢查施工人員是否進行了全員性的安全教育,更應認真檢查教育內容是否包含了《廠區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程》中規定的所有方面;教育內容是否結合了作業特點,切合實際、深入細化;全體作業人員對所學內容是否明了、通曉,作業過程是否便于貫徹、落實,力求避免重形式、輕內容。
二忌施工安全責任書中責任落實不到位。為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幾乎每個企業在施工前都要與施工隊簽訂施工責任書,有的單位還專門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其中的安全責任條文可以說是面面俱到、無一漏項,但若追究起來,就會發現不少單位充其量只是與包工頭簽訂了安全責任書,真正參與施工的作業人員對其中的不少條文并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若果真如此,則該責任書所起的作用就要大打折扣了。因而,安技部門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把關時,不但要認真檢查每一支施工隊是否簽訂了安全責任書,更應采取多種措施確保其中的安全責任能夠真正落到實處。
三忌施工安全對策表中項目殘缺不全。為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幾乎每一個單位在施工前都要編制施工方案,并制訂相應的安全對策表。泛泛檢查,凡施工的項目均有安全對策,似乎沒有漏項,但若細究,便會發現其中的施工項目其實并無操作項,諸如有對策、有措施卻無項目負責人;有負責人、實施人卻無嚴格的實施時間限制等,因而真正施工時,并不能逐項落到實處,其中的許多安全措施只是紙上談兵而己。筆者認為,為確保安全對策表真正落到實處,必須做到項目齊全、對策清楚、目標明確、責任落實。具體來說,就是至少應包括如下諸項:安全對策、具體措施(包括需辦理的各種票證)、應達到的目標、實施人、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檢查人(或監督人)、實施的時間期限以及實施地點等,力求避免安全對策表中項目殘缺不全。
四忌施工現場交接時不能一條龍交到底。對現有的生產系統進行停車大修時,為消除危險因素、落實安全措施,每次檢修施工前,都要對生產系統進行置換、吹掃、清洗、加堵盲板、整理現場等,然后由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在現場進行詳細的交接。許多情況下,這一環節的交接工作的確做得很扎實,諸如哪里有盲板、哪個設備裝過什么物料、哪條管線靠近易燃易爆廠區等,可以說交接得很具體、很洋細、很完備,似乎無懈可擊,但若細究起來,卻發現并非如此,因為許多情況下,這一環節的交接工作是在生產單位和總承包單位間進行的,除此而外,總承包單位與分承包的施工隊間,施工隊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與具體施工人員間還要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的交接,往往越到后面,交接得越簡單(因為非生產單位人員生產系統和作業環境并不熟悉,他們充其量只是傳聲筒而已),甚至把交接內容搞得面目全非。因而,安技部門在施工前安全把關時,要勤于檢查、嚴格把關,確保生產單位交接的內容能一條龍詳細交到底。
綜上所述,施工前安全把關是一項詳細、復雜、艱巨、責任心極強的工作,其工作質量直接關系到整個施工過程的安全狀況,因而有必要引起各級安技人員乃至企業管理層的高度重視。
上一篇:“檢查者”之怪狀
下一篇:安全生產工作也應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