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的要求組織聽證,作好《聽證筆錄》。
十、聽證結束后,聽證主持人依據聽證情況,制作《聽證會報告書》,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聽證筆錄》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
十一、決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十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送達文書,應當采取以下方式: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向當事人宣告,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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