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安全責任制,就是明確每個崗位上的人員在安全工作中的具體任務、責任和權利,使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功過分明。
1.崗位安全責任制的意義
1.1是組織集體勞動,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基本條件;
1.2是把企業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在每個工作崗位的基本途徑;
1.3是正確處理人們在安全生產中的相互關系,把職工的創造力和科學管理密切結合起來的基本手段;
1.4是把安全管理建立在廣泛的群眾基礎之上,使安全生產真正成為全體職工自覺行為的基本要求。
2.崗位安全責任制的要求
2.1必須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標準;
2.2建立以班組長和班級安全員為主體的安全領導小組,針對本班組的安全問題提出措施,發動班組全體成員,查隱患、查缺陷,開展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
2.3針對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重要工序,建立安全管理重點,加強控制,穩定生產使之安全;
2.4班組組織群眾性的自檢、互檢活動,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達到共同保安全的目的;
2.5及時反饋安全生產中的信息,認真做好原始記錄,對發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
3.崗位安全責任制的作用
3.1可使班組各項安全工作程序化、條理化,使安全管理有基準,安全考核有標準,安全獎懲有依據;
3.2可使班組崗位每個成員安全任務明確,安全職責清楚,使安全生產處于完善的、嚴格的互相促進、互相制約之中;
3.3能鞏固崗位安全生產成果,能達到改進班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效率的目的;
3.4能凝聚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感,大家齊心協力共操安全心,共保安全崗,進而達到班組安全,為整個企業安全打下扎實的基礎。
總之,崗位安全責任制是最直接地體現了企業安全生產全員、全面、全過程、全天候的管理要求。我們在安全生產的實踐中體會到:哪個班組崗位安全責任制執行的好,安全生產就優,反之亦然。實踐證明,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班組安全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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