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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與壓力容器安全對策(六)

2006-03-15   來源:《勞動保護》    熱度:   收藏   發表評論 0

續前    

(81)易熔塞(Fusible plug)
      易熔塞是一種熔化型的安全泄壓裝置。它是一個鋼制的短管狀塞子,中間灌注有易熔合金,用塞子外面的螺紋與容器的管接頭聯接。當容器意外受熱,溫度升高時,易熔合金即被熔化,器內氣體即從塞子中原來填充有易熔合金的孔中排出。這種安全泄壓裝置只適用于防止器內氣體由于溫度升高而造成超壓。如果容器內由于其它原因超壓,但溫度并不升高,則此安全泄壓裝置是無效的。因為易熔合金只有在溫度升高到一定溫度下才會熔化,器內壓力才能泄放。易熔合金的強度很低,所以這種裝置的泄放面積不能太大。由于這些原因,易熔塞只能裝設在壓力升高僅僅是由于溫度升高而無其它可能,安全泄放量又很小的壓力容器上。一般只用于液化氣體氣瓶。
      (82)鍋爐與壓力容器用壓力表(Pressure gauge for boilers and pressure vesse—ls)
      壓力表是用以檢測流體壓力強度的測量儀表。在鍋爐與壓力容器中,壓力表也可算是一種安全裝置。因為壓力是與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密切相關的參數,操作人員必須依靠壓力表來監測的控制壓力。每臺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蒸氣空間直接相通的壓力表;在給水管的調節閥前,可分式省煤器出口、過熱器出口和主汽閥間、再熱器進出口等處都應該裝壓力表;凡是器內壓力有可能升高的壓力容器也必須設壓力表。鍋爐與壓力容器用的壓力表,絕大多數是彈簧管式壓力表,因為它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而又準確可靠。只有一些工作介質對壓力表的彈簧管材料有腐蝕作用的容器,才會選用波紋平膜式(膜盒式)壓力表。裝在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壓力表,其最大量程(表度的刻度極限值)應與工作壓力相適應,通常為設備工作壓力的1.5~3倍,最好為2倍。壓力表的精度應符合要求:工作壓力小于2..5MP的鍋爐與低壓容器,壓力表精度不得低于2.5級;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2.5MP的鍋爐與中、高壓容器,壓力表精度不得低于1.5級;工作壓力大于14MP和超高壓容器,壓力表精度應為1級。壓力表的表盤直徑不應小于100mm,以保證操作人員能準確地看清壓力值。
      (83)鍋爐水位表(Water level gauge for boilers)
      水位表是用來顯示鍋筒或鍋殼內水位高低的儀表。它是按照連通器內液柱高度相等的原理裝設的。水位表的水連管和汽連管分別與鍋筒的水空間與汽空間相連接,水位表和鍋筒構成連通器,所以水位表顯示的水位就是鍋筒內的水位。鍋爐常用的水位表有玻璃管式和玻璃板式兩種。玻璃管式水位表不宜用于工作壓力超過1.6MPa的鍋爐。每臺鍋爐至少應裝設兩個彼此獨立的水位表(蒸發量≤0.2t/h的,可裝一個)。水位表應裝在便于觀察和便于沖洗的地方,并要有足夠的照明。水連管和汽連管應水平布置,以防形成假水位。水、汽連接管上應避免裝設閥門;如裝有閥門則必須在正常運行時保持全開狀態。水位表上應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顯標志。水位表玻璃管(板)的最低可見邊緣應比最低安全水位低25mm;最高可見邊緣應比最高安全水位高25mm。
      (84)鍋爐與壓力容器定期檢驗(Periodic examination for boilers and pressurevessels)
      鍋爐與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是指在它們的使用過程中,每間隔一定的期限即采用各種適當而有效的方法或手段對其承壓部件及安全裝置進行檢查、檢驗或試驗。借以早期發現鍋爐與壓力容器上存在的缺陷,使它們在還沒有危及設備安全之前即被發現和消除,或采取適當措施進行特殊監護,以防止鍋爐壓力容器在運行中發生事故。定期檢驗包括外部件檢查、內外部件檢查和耐壓試驗。外部檢查在設備運行中進行,檢查內容主要是承壓部件有無腐蝕、鼓包等外部缺陷;各連接處有無泄漏或滲漏跡象;防腐層、保溫是否完好無損;裝設的安全裝置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壓力溫度是否在規定范圍內;設備的輔機、連接管道等是否處于正常狀態等。壓力容器的外部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一次。內外部檢查除包括外部檢查外,重點是檢驗設備的內部缺陷,包括各承壓部件的腐蝕、變形、裂紋等的檢查。鍋爐的內外部檢查一般應每年進行一次,設備狀況和管理情況較好的,經有關部門同意,可以兩年進行一次;壓力容器內外部檢查的間隔期限則根據容器的操作條件及設備狀況而定,安全狀況不好的,每隔三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好的內外部檢查每六年也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的全部項目和耐壓試驗,以及對有嚴重缺陷懷疑的部件進行無損探傷。鍋爐的耐壓試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壓力容器的耐壓試驗每十年至少進行一次。
      (85)耐壓試驗(Proof pressure test)
      耐壓試驗是為了驗證鍋爐壓力容器的靜力強度和致密性,用水或其它適宜的流體作為加壓介質來進行超工作壓力試驗。鍋爐壓力容器的耐壓試驗不但是檢驗產品的主要手段,也是定期檢驗的重要內容。定期地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超工作壓力的耐壓試驗,可以防止存在嚴重缺陷的設備繼續投入使用,而且在某種意義上說,還可以改善器壁存在缺陷處的受力狀況,包括鈍化裂紋尖端,降低它附近的局部應力;使缺陷周圍的局部塑性區產生殘余壓縮應力,有利于在正常工作壓力下的應力分布等。鍋爐壓力容器應用水進行耐壓試驗,試驗裝水時,應把內部的氣體排除干凈;試驗時,周圍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加壓時要保證內部的壓力平穩而緩慢地上升,在壓力超過工作壓力以后,試驗人員不要過于靠近容器;設備應在試驗壓力下持續5min,然后降到工作壓力,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各連接焊縫、鉚縫、金屬壁以及各連接處(包括脹接)有無泄漏,容器有無局部的或整體的塑性變形等。經檢查后,應盡快把鍋爐或容器內的水排凈,親應讓其自然通風晾干。經耐壓試驗的鍋爐與壓力容器,應根據試驗情況進行試驗結果評定。對鍋爐及中、低壓容器,如果承壓部件各焊縫及金屬壁在試驗壓力下沒有泄漏或滲漏(無水珠和水霧),鉚縫、脹口及附近密封處在降到工作壓力下不漏水,試驗后承壓殼件沒有肉眼可見的殘余變形,則認為耐壓試驗合格。高壓容器(包手氣瓶)常在耐壓試驗時進行器壁殘余變形或容積殘余變形測定;如果高壓容器在耐壓試驗時器壁殘余變形超過0.03%,或高壓氣瓶的容積殘余變形率超過10%,則為耐壓試驗不合格。
      (86)水壓試驗壓力(Hydraulic test pressure)
      鍋爐壓力容器的耐壓試驗主要是驗證它是否具有承受工作壓力所需的強度,而且還應有一定的安全裕度。因此試驗壓力必須高于它的工作壓力。關于耐壓試驗的壓力與設計壓力之比值,各國的規定不完全相同。我國有關標準對鍋爐壓力容器水壓試驗壓力規定綜合值如表10-5。
      

名稱

設計壓力p

水壓試驗壓力pT

鍋爐總體

0.6

0.6P1.2

 >1.2

1.5P,但不小于0.6

   P+0.3

   1.25P

固定式容器(常溫)

         (高溫)

   

   

1.25P,但不小于P+0.1

1.25P〔σ〕/〔σ〕t,但不大于2.25P

氣瓶

   

1.5P


      注:表中高溫容器指壁溫≥200℃的容器;〔σ〕、〔σ〕t分別為容器材料在常溫與在工作溫度下的許用應力。
      (87)容積變形試驗(Volumetric expansion test)
      容積變形試驗是在氣瓶或其它小型高壓容器進行水壓試驗時測定它的容積膨脹量,借以驗證殼體強度的安全裕量。這種試驗必須在專門的裝置下進行,有內測法和外測法兩種試驗方法。氣瓶在水壓試驗壓力下的容積膨脹量稱為容積全變形。氣瓶在試驗壓力泄放后的容積如果不能恢復原狀,則其增大量稱為容積殘余變形。容積全變形與容積殘余變形之差即為容積彈性變形。容積殘余變形對容積全變形之百分比稱為容積殘余變形率。氣瓶的容積彈性變形與容積殘余變形率間接地反映了氣瓶在水壓試驗壓力下的應力水平與強度裕度。因為在材料性能、氣瓶直徑等一定的情況下,容積彈性變形就是應力的函數,由此可以確定氣瓶的實際平均壁厚。而從容積殘余變形率則可以了解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是否已經接近或超過了氣瓶的整體屈服壓力。在現階段,各國多以容積殘余變形率作為氣瓶耐壓試驗的評定指標。容積殘余變形率超過10%的,評定為試驗(強度)不合格。
      (88)內測法容積變形試驗與外測法容積變形試驗(Direct expansion test and water jacket method test)
      內測法和外測法是測定氣瓶(或其它小型高壓容器)容積變形的兩種方法。
      1. 內測法。先測量瓶內在試驗壓力下所進入的水量與它在卸壓后由瓶內所排出的水量,然后用所測數據來計算氣瓶的容積全變形(進水量減去水的壓縮量)和容積殘余變形(進水量管中水排出后所差的容積)。
      2. 外測法。是在氣瓶外部測量它的體積變形。方法是將試驗氣瓶放入一個密閉的水套中,根據氣瓶在水壓試驗壓力時和泄壓后水套所排出的水量來確定它的容積全變形與容積殘余變形。
      兩種方法比較,外測法觀測簡便,可以直接從量管中讀出氣瓶的容積全變形,不象內測法那樣需要經過復雜的計算。更主要的是,它不受瓶內及管路中窩存氣體的影響,因此誤差小、數據比較精確。但外測法裝置比較復雜,試驗的勞動強度也大一些。因此這種方法雖然提倡了幾十年,但目前除少數一些檢驗單位采用外,大部分單位仍沿用內測法。
      (89)氣密性試驗(Leakage test)
      氣密性試驗主要是用以檢驗鍋爐壓力容器各聯接部位,包括焊縫、鉚縫、脹接縫和可拆聯接處的密封性能,以保證設備投入使用后在工作壓力下保持嚴密不漏。氣密性試驗應用空氣、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作加壓介質,為了保證氣密性試驗時的安全,必須在壓力容器經過規定的耐壓試驗并證明合格以后方可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溫度最好不低于15℃。容器密性試驗的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0~1.1倍。容器在試驗壓力下保壓10min,然后降至設計壓力,檢驗各聯接部位有無泄漏。小型容器(例如氣瓶)的氣密性試驗可以將容器浸入水中進行泄漏檢查。各聯接部位未發現有泄漏現象的,氣密性試驗合格。
      (90)無損探傷(Nondestructive inspection)
      無損探傷是指用不損傷構件的方法來探測發現構件的缺陷,包括表面缺陷與內部缺陷。無損探傷不但廣泛應用于檢驗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制造質量,特別是焊接質量,而且在構件的定期檢驗中,也經常根據需要,有目的地采用。用于工業設備的無損探傷方法很多,其中主要有射線探傷、超聲波探傷、磁粉探傷、熒光探傷和著色探傷等。這些方法各具特點,例如射線探傷和超聲波探傷可以探測工件內部的缺陷,主要用于 檢驗焊縫中有無氣孔、夾渣、裂紋、未焊等缺陷。射線探傷設備能力的限制,可探測厚度有一定的范圍(X射線的穿透厚度≤120mm,γ射線可穿透150mm)。超聲波探傷有足夠大的探傷厚度范圍,但要求有較光潔的金屬表面,而且對缺陷性質的判斷直觀性差,探傷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操作人員的經驗和技術水平。磁粉探傷、熒光探傷、著色探傷只能發現表面裂紋等缺陷,故只能用于表面探傷,其中以著色探傷的設備和方法最為簡單方便,但探傷的靈敏度較低。
      (91)鍋爐缺水(Lack of water)
      鍋爐缺水是指鍋爐水位低于最低水位表刻度線。這時在水位表內往往看不到水位,表內發白發亮。鍋爐缺水時,低水位報警器動作并發出警報,過熱蒸氣溫度升高,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鍋爐缺水是鍋爐運行中最常見的一種事故。缺水嚴重會導致鍋爐蒸發受熱面管子過熱變形甚至燒壞,脹接處滲漏甚至脹管脫落,管子爆破或鍋爐爆炸。鍋爐缺水的常見原因是(1)操作人員沒嚴密監視水位及其它儀表;(2)水位表故障,出現假水位;(3)給水系統故障;(4)對流管束或水冷壁管子爆破漏水;(5)排污閥泄漏等。發現鍋爐缺水時,禁止在未判定缺水程度或已判定嚴重缺水的情況下給鍋爐上水。容水量較大的小型鍋爐,可能通過“叫水”的方法來判斷是輕微缺水還是嚴重缺水。經過“叫水”證實是輕微缺水時,可以立即向鍋爐上水,使水位恢復正常。如果上水后水位仍不能恢復正常,則應立即停爐。嚴重缺水時,必須立即停爐。對于相對容水量小的鍋爐以及最高水界在水連管以上的鍋殼式鍋爐,一旦發現缺水即應緊急停爐。
      (92)鍋爐滿水(Overflow)
      鍋爐滿水是指鍋爐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安全刻度線。這時水位表內也往往看不到水位,但表內發暗。滿水時,高水位警報器動作并發出警報;過熱蒸氣溫度下降;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氣流量。鍋爐嚴重滿水量,鍋水會進入蒸氣管道及過熱器,造成水擊及過熱結垢。所以鍋爐滿水的主要危害是降低蒸氣品質,損害甚至破壞過熱器。鍋爐滿水的常見原因是操作人員沒能嚴密監視水位及其它儀表;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等。發現鍋爐滿水后,應沖洗水位表,檢查水位表有無故障,確認滿水后,應立即停止鍋爐給水,并減弱燃燒,開啟排污閥及流水閥,直到水位恢復正常后才關閉。若滿水時還出現水擊現象,則在恢復水位后,還應檢查蒸氣管道、附件、支架等,無異常時才恢復正常運行。
      (93)鍋爐爆管(Boiler tube explosion)
      鍋爐爆管是指鍋爐在運行中蒸發受熱面管子,包括水冷壁、對流管束及煙管的爆破。爐管爆破,水位隨之降低,蒸氣與給水壓力下降,爐內有蒸氣噴出的聲響,給水流量明顯地大于蒸氣流量,爐膛火焰發暗或呈霧狀,從爐門等處可能冒出蒸氣或煙。造成爐管爆破的主要原因有:水垢積結過厚,管子過熱而燒壞;水管被腐蝕或局部磨損,壁厚顯著減薄;水循環不良,管內有汽水分層與汽塞現象,管子局部過熱;管材存在缺陷,運行擴展;管內混入雜物(如鋼球、木塞等),堵塞管子。鍋爐發生爆管時,應立即停爐,熄滅爐膛的火焰,如果不是嚴重缺水,應加強給水,盡量維持水位。鍋爐爆管往往不是單一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上述的幾方面因素共同影響而發生的,因此應從鍋爐設計、制造、安裝、運行、檢驗等各個環節入手,以防止鍋爐爆管。
      (94)鍋爐爐膛爆炸(Stove chamber explosion)
      爐膛爆炸是指鍋爐爐膛內發生的可燃物瞬時爆燃現象。爐膛爆炸的原因是爐膛內存在可燃的氣體、油霧、煤粉等,這些可燃物通常是在鍋爐點火前加入的或點火未成功而留存下來的,也有可能是燃燒不好而殘存在爐膛內的。可燃物與空氣混合,遇到明火燃燒,或在高溫處自燃,于是發生爐膛爆炸。鍋爐爐膛爆炸雖然不象鍋筒爆炸那樣產生極大的破壞力,但也會造成嚴重后果。如損壞受熱面、爐墻及構架,迫使鍋爐停爐,有時也會造成人身傷亡。為了防止爐膛爆炸,鍋爐點火前應用風機或自然通風的方法,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油、氣、煤粉爐在點燃時應先送風,投入點燃火炬,最后才輸送燃料;如一次點火失效,重新點燃前必須給爐膛煙道再次通風,以充分清除可燃物。
      (95)鍋爐超壓(Overpressure for boilers)
      鍋爐超壓是指鍋爐蒸氣壓力超過它的額定工作壓力。鍋爐超壓會帶來嚴重后果,嚴重超壓常導致鍋爐爆炸,釀成重大災害。特別是小型鍋爐,超壓往往是它發生爆炸最常見的原因。鍋爐超壓的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員擅離崗位或放棄監視;安全裝置(安全閥、壓力表)不齊全或失效;操作失誤,出汽通道被關閉;為適應臨時的生產需要,盲目提高鍋爐工作壓力;將不能承壓的生活鍋爐改成蒸氣鍋爐等。防止鍋爐超壓的措施是加強運行管理;嚴格按規定裝設安全裝置,并定期進行校驗;發現鍋爐壓力接近或剛超過最高工作壓力時即應采取減弱燃燒等降壓措施,并注意檢查發現造成壓力過分升高的原因,如主汽閥是否被關閉,安全閥是否動作等。如采取措施后仍不能阻止壓力繼續升高,則應緊急停爐。
      (96)鍋爐緊急停爐(Emergency stop for a boiker)
      緊急停爐是在鍋爐運行過程中出現了嚴重故障,隨時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等重大事故而采用的一種非常停爐方式。運行中的鍋爐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緊急停爐:(1)鍋爐汽壓超過最高許用壓力,采取其它措施仍未能阻止汽壓繼續升高;(2)鍋爐承壓部件損壞,危及操作人員安全;(3)爐管爆破,不能保持正常水位;(4)鍋爐嚴重缺水,水位已下降到規定的最低水位以下;(5)鍋爐嚴重漏水,經反復沖洗水位計仍看不到水位;(6)給水設備全部損壞,鍋爐無法上水;(7)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損壞;(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坍、鋼架燒紅,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鍋爐緊急停爐時,首先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停止送風,減弱引風,并同時設法熄滅爐膛內的燃料;待爐火熄滅后,將爐門、灰門、煙道擋板等打開,加強通風冷卻;再設法排出鍋內蒸氣,以降低汽壓。鍋爐緊急停爐的操作,會給鍋爐元件帶來一定的損害,例如快速降溫,部件即會因溫度的瞬變而產生較大的熱應力。因此非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應采取緊急停爐方式。
      (97)容器超壓(Ovetpressure for vessels)
      容器超壓是指器內壓力超過容器的最高許用壓力。過分的超壓,會使承壓部件因應力過高而產生塑性變形,降低材料的塑性,減少容器疲勞壽命。嚴重時會直接導致容器的破裂,發生爆炸事故。容器的超壓,除了由于安全泄壓裝置失效而無法阻止壓力增大這一間接原因外,還有以下幾種原因:(1)因操作失誤或零件損壞,使壓力較高的氣體進入許用壓力較低的容器內;(2)器內產生的氣體受阻塞而無法排出;(3)器內可燃物(如油污等),如遇適宜條件會發生燃燒反應;(4)反應容器因原料或設備等的原因而造成反應失控;(5)器內發生意外的化學爆炸或其它反應;(6)液化氣體意外受熱,使飽和蒸氣壓增大;(7)液化氣體容器充裝過量,發生“滿液”膨脹等。發現容器超壓,應迅速采取措施,降下器內壓力。但有些超壓是瞬間發生的,一般又來不及采取降壓措施。最根本的辦法是杜絕使容器壓力升高的因素,同時裝設靈敏可靠而又有足夠排量的安全泄壓裝置。
      (98)容器緊急停止運行(Emergency stop for a vessel)
      容器的緊急停止運行是指容器在運行中突然發生故障,嚴重威脅安全,而必須采取的應急措施。包括立即泄放出容器內的氣體或其它物料,使器內壓力迅速下降,并停止向容器內輸入氣體或反應物料。對于系統性連續生產的壓力容器,緊急停止運行時,必須作好與前后崗位的聯系。壓力容器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行:(1)操作壓力或壁溫超過安全規程規定的極限值,且采取措施仍無法控制,并有繼續惡化的趨勢;(2)承壓部件出現裂縫、鼓包變形、焊縫或可拆連接處嚴重泄漏,危及容器安全;(3)安全裝置全部失效,連接管件斷裂,緊固件損壞,難以安全操作;(4)操作崗位發生火災,威脅容器的正常運行;(5)高壓容器的信號孔或警告孔泄漏,表明容器內壁開裂。
      (99)蒸氣爆炸(Vapour explosion)
      蒸氣爆炸又稱爆沸,是指物質由液相急劇轉變成氣相所產生的一種類似爆炸的物理現象。無論是可燃性的還是非可燃物的液體,在完全不需要火源的情況下,都不可能因處于過熱狀態而發生蒸氣爆炸。這種現象發生在容器上的機會比較多。產生蒸氣爆炸的基礎是存在過熱狀態的液體,而這種過熱狀態的液體的形成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低溫液體從與之混和的高溫物料中吸取大量的熱,瞬間變成過熱狀態,產生蒸氣爆炸。例如,在貯存液化丁烷的容器中充裝入液化甲烷,便會發生激烈的蒸氣爆炸。因為液化丁烷和甲烷同屬烴類,能以無限比例混合,而相者的沸點相差較大,混合時,低沸點(一162℃)的液化甲烷溶入液化丁烷(沸點0.5℃)后,立即變成沸點以上的過熱狀態,因而激烈沸騰,引起蒸氣爆炸。另一類情況是氣液兩相平衡狀態受到破壞。例如,在密閉容器中,在高于常壓的壓力下保持兩相平衡的液體,如遇到容器開裂(或者裝有爆破片,而爆破片破裂),大量蒸氣外漏,器內壓力急劇降至大氣壓力,液體即成為過熱狀態,隨即發生蒸氣爆炸。
    (100)氣瓶超裝(Overcharge for cylinders)
     氣瓶超裝是指它的實際充裝量超過規定的最大充裝量。氣瓶超裝會使它的壓力顯著增加,特別是低壓液化氣體氣瓶。因為這種液化氣體充裝時溫度都比較低,密度較小,雖然裝瓶時并未“滿液”,但它在運輸或使用過程中,受環境溫度的影響或在烈日下曝曬,瓶內液體溫度升高,體積膨脹,很快瓶內空間即被飽和液體所充滿。氣瓶滿液以后,由于液體的壓縮系數很小,面積隨溫度升高的膨脹系數較大,所以溫度稍一升高,壓力即顯著增大。一般說來,滿液以后的氣瓶,液化氣體每升高1℃,瓶內壓力約增大1MPa左右(各種液化氣體的dp/dt不盡相同)。這樣,氣瓶的溫度只需要升高不到10℃,瓶內的壓力即會達到整體屈服壓力。如果氣瓶材料塑性較差,或因熱處理不當,使氣瓶的塑性貯備下降,則很快就會造成氣瓶破裂爆炸。每年夏季,各地所發生的液化氣體氣瓶爆炸事故有不少就是因為氣瓶超裝引起的。防止氣瓶超裝的措施是:(1)嚴格按規定的充裝系數進行充裝,發現超裝時,必須立即設法將超裝量抽出;(2)所用充裝的計量工具都必須準確可靠,定期進行檢驗校正;(3)對于沒有原始重量標記或標志不清的氣瓶不得充氣;(4)液化氣體的充裝量應包括瓶內的余液,不得把余液的重量忽略不計;(5)不得用貯罐減量法來確定氣瓶的充裝量。
     (101)氣瓶誤混充裝(Mixed filling by mistake)
      誤混充裝是誤將兩種可以產生化學反應的物體同裝入一個瓶內,最常見的是可燃性氣體與助燃氣體的誤混充裝,例如用瓶內殘留有氫氣的氣瓶來充裝氧氣等。氣瓶混裝,有的可能立即產生反映,引起瓶內壓力、溫度升高,氣瓶破裂爆炸;有的可能在充裝后的使用過程中遇到適當的條件,例如適當的配比,放氣時產生靜電火花,或焊接時發生回火等,才引發爆炸。氣瓶因誤混充裝而發生化學爆炸所釋放的能量,要比相同壓力氣體的物理爆炸大數倍至數十倍,而且常常產生碎片,造成重大人身傷亡事故。預防混裝的措施是:(1)氣瓶必須按規定根據所充裝的氣體種類進行漆色和標注氣體名稱;(2)充裝前應檢查氣瓶的漆色、字樣是否與所裝氣體的要求相符;(3)瓶內要留有余氣,充裝前應對余氣進行定性鑒別;(4)可燃氣體氣瓶與非可燃氣體所用的瓶閥應在連接結構有所區別,目前的規定是,可燃氣體氣瓶瓶閥的側面拉頭螺旋是左轉的,非可燃氣體是右旋的。
      (102)鍋爐壓力容器爆破能量(Explosion energy for boilers and pressure vesse一ls)
      鍋爐與壓力容器內的介質是高壓力的流體,殼體破裂時,器內高壓氣體解除了外殼的約束則迅速膨脹,并以很高的速度釋放出內在能量,這就是通常所說的物理爆炸現象。鍋爐與壓力容器爆破時所釋放的能量(稱爆破能量),一方面使殼體進一步開裂,并使容器或其所裂成的碎片以較大的速度向四周飛散;另一方面,它的更大一部分能量對周圍的空氣作功,形成沖擊波,產生更大的破壞作用。爆破能量不但與鍋爐或壓力容器的壓力與容積等有關,而且還與介質在器內的物性集態有關。氣體容器爆破時,介質不發生集態變化,僅僅是降壓膨脹,其爆破能量就是氣體絕熱膨脹所作之功。介質為液化氣體或高溫飽和液的容器(如鍋筒),其殼體破裂時,除器內的部分氣體膨脹作用功外,飽和液體同時產生蒸氣爆炸,它所釋放的能量要比蒸氣的能量大得多。估算鍋爐壓力容器爆破能量的大小,一般慣用TNT當量(即相當TNT炸藥的kg數)作為計量單位。鍋爐壓力容器的爆破能量一般按下式計算:
      L=CV
      式中,L是爆破能量(TNT當量),kg;V為器內氣體或液化氣體(高溫飽和液)實際所占的容積,m3;C是爆破能量系數,對同一類氣體;C僅為壓力P的函數。常用的二原子氣體(絕熱指數k=1.4,如空氣、氧、氮、氫等),其能量系數及干飽和蒸氣與飽和水的能量系數分別見表10-6、10-7所列。
      表10-6 常用壓力下的氣體能量系數
      

壓力(MPa)

0.2

0.4

0.6

0.8

1.0

1.6

2.5

爆破能量系數

0.047

0.109

0.179

0.26

0.33

0.567

0.922

壓力(MPa)

4.0

5.0

6.4

15

32

40

爆破能量系數

1.584

2.03

2.6

6.86

15.4

19.4

      表10-7 常用壓力下的蒸氣與飽和水能量系數
      

壓力(MPa)

 

0.3

0.5

0.8

1.3

2.5

3.0

蒸氣能量系數(kgTNT/m3

0103

0196

0355

065

148

184

飽和水能量系數

kgTNT/m3

563

768

1078

1501

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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