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或未向全體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裝飾裝修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包括電工作業、起重機械作業、金矚焊接(或氣割)作業、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上崗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操作。
4、進人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5.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8.建筑施工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人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 )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下。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前應認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
16.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
18.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19.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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