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處作業的定義及事故分析
高處作業亦稱“高空作業”,是指在一定的高度有可能墜落的作業,國家標準GB3608—93《高處作業分級》明確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隨著船舶工業的發展,僅是一艘幾萬噸級的貨輪就相當于十幾層高的大樓,船舶建造施工過程中,作業點離地面都有一定的高度,對甲板和艙室結構范圍以內的各種形式的洞口與臨邊性質的作業、懸空作業,操作平臺與立體交叉作業,以及在分段制造場地裝配、焊接、翻身、吊裝施工作業,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均作為高處作業對待,并加以防護。
高處作業容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從可能發生的地點分析,其分布非常廣泛,有船塢、碼頭、機艙、甲板面等生產區域,也有在起重機械設備、屋頂、通道、平臺等非生產區域。從受傷部位分析,由于墜落后頭部著地或受沖擊,易造成腦外傷或內臟損傷而致命;四肢、軀干、腰椎等部位受沖擊往往造成重傷甚至終生殘廢。
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分析有: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有缺陷;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培訓教育不足,不懂得操作技術和知識;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勞動組織不合理,禁忌人員進行高處作業;現場缺乏檢查工或指導有錯誤;造成安全裝置、防護失效;冒險進入危險場所;設計有缺陷,腳手架搭設不合理;光線不足或工作地點及通道情況不良;大風或惡劣天氣下冒險作業。
同時,高處作業亂丟余料、失手墜落、活動腳架沒有清除,人員沒有帶安全護具,可能被落物或拋射物所傷害,造成物體打擊事故。從受傷部位看,物體打擊造成死亡的部位大部分都在頭部,其次是胸部,而造成的重傷事故,其受傷部位大多數在腿部,其次是眼部。從受傷害人員看,主要是裝配工、電焊工等一線生產工人,這是因為造船廠的主要一線生產工種作業環境較差,活動范圍大,在未離胎的分段上,在合攏口的吊架里,在貨艙的導架上,作業時多是兩人或兩人以上立體交叉作業,配合不當往往釀成悲劇,傷人傷己。
對物體打擊傷害所造成的重傷死亡事故分析的結果表明,主要原因大致是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對現場缺乏檢查和設計有缺陷。
高處作業事故包括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兩方面,其中高處墜落約占高處作業事故的百分之六十,而且事故后果比較嚴重。
二、高處作業事故隱患識別
海因里希事故法則揭示了事故與隱患的關系:千萬次的隱患,對應著330起意外事故,而這330起意外事故,包含著300起無傷害、無損失或險肇事件,29起輕傷或低損失事故和1起死亡、重傷或重大損失事故。因此隱患排查是預防事故、減少事故發生的基礎工作,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只有切實將隱患排查清楚,才能有針對性制訂措施對策防范事故。
導致高處墜落的危險隱患很多,從鋼板預處理、切割下料到船臺(船塢)搭載合攏,再到碼頭調試,試航完工交船,需要全面了解所有施工工藝和作業方法,才能充分識別。前期的識別基本為預測,存在不全面、不切合實際的弊端,但可以此確定重大事項的控制措施和方案,施工過程中再全面、精細地識別,采取恰當的控制措施和方案,因此對危險隱患的識別是持續進行的。
由危險度分析法分析得出,在船舶制造高處作業中危險隱患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從發生地點上主要是:臨邊地帶,如船旁,橫艙壁;洞口,如樓梯口、工藝孔;作業平臺,如外板鏈架、艙口圍支架;垂直運輸設備,如高空吊籃、合攏口掛籠;腳手架,如外腳手架、安裝架等。
2)從人的行為上是:高處作業人員未佩帶( 或不規范佩帶) 安全帶;使用不規范的操作平臺;使用不可靠立足點;冒險或認識不到危險的存在;身體或心理狀況不健康;不了解作業點的危險等。
3)從事故成因上是:沒有或不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借助、立足的工具、設備不穩固;被外力沖擊后墜落;立足不穩等。
4)從管理方面上是:未及時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監督管理不到位或對危險源視而不見;教育培訓( 包括安全交底) 未落實、不深入或教育效果不佳;未明示現場危險。
由事故樹分析法分析得出,高處作業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臨邊洞口處施工無防護或防護設施不嚴密、不牢固;違章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腳手架或操作平臺緊扣件緊固不牢;安全帶未嚴格按規定使用,且沒有應急措施;操作者違反按規程規范作業;操作者違章作業,安全意識不強;防護措施不足。
三、高處作業事故防范的對策措施
由近幾年事故發生原因看:操作者違反操作工藝,安全意識不強是近幾年事故發生的最常見的原因,同時個體防護用品配備不足及不正確佩戴造成了傷害程度加重。針對這些原因,提出并強調以下安全技術對策措施:
1.安全教育
。1)新工人、調換新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教育”,經教育合格后才準進入生產崗位,不合格的必須經補課、補考合格。對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情況,要建立檔案;
。2)作業前,勞動者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危險因素、逃生通道及安全防護措施;
(3)對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三級教育外還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訓練,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上崗作業。上述工種持證率必須達100%。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教育。
2.安全防護措施
有關高處作業的施工項目有:腳手架搭設,拆裝,電焊,氣割,吊裝等,施工中應注意以下防護:
。1)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按標準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高處(離基準面2米及以上)作業或懸空作業,必須系掛好符合標準和作業要求的安全帶;
3)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掛安全網,凡無外腳手架做為防護的施工,必須在第一層或離地高度4m處設一道固定安全網;
4)在水上高處作業必須穿好救生衣。
。2)洞口防護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孔、洞,有從孔、洞墜落的危險。根據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應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閉牢固、嚴密或留人看守、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如要拆除,須經現場負責人批準。
(3)臨邊防護
臨邊必須設置1米以上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臨邊高處作業防護欄桿應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
。4)攀登作業的防護
在上下船艙、腳手架時,都要用到梯子進行攀登,攀登時,不管使用哪一類和形式的梯子,都應事先按有關標準加以檢查和驗收,謹記十不登高。
。5)交叉作業防護
施工現場拆腳手架上下等不同層次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交叉作業,上下立體式交叉作業極易造成墜物傷人,因此,上下不同層次之間,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須有一段橫向的安全隔離距離,此距離應該大于可能的墜落半徑。如果不能達到此安全隔離距離,就應該設備能防止墜落物傷害下方人員的防護層,即主要張拉安全網,要根據負載高度來選擇平網的寬度,安全網上所有的繩節或節點,必須固定。
(6)作業警示、監護
在高處作業范圍以及高處落物的傷害范圍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進行安全監護,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范圍和落物傷人。
3.現場管理
(1)在施工前組織生產人員對每個操作者明確作業內容和作業順序,做準備,先查明現場的安全狀況,明確安全監督員、管理負責人和聯系方法。
(2)施工主管部門對現場共同作業必須確立主要負責人,操作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3)遇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時(6級以上大風)不宜布置高處作業。
(4)各級組織生產人員作業前必須了解、掌握操作者的身體健康狀況,防止連續加班加點,過度疲勞,做好勞逸結合。情緒異常的人員不安排高處作業。
(5)組織生產人員在作業之前對生產環境、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做好檢查,高處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安全網或墊板等,并對操作者的安全帽、安全帶作檢查。
(6)對現場照明設置情況及照明進行檢查,不足要及時改善,照明度要求,精密作業300勒克斯以上,普通作業150勒克斯以上,粗作業70勒克斯以上。
(7)在有墜落或踏空危險的孔、洞等敞開部位要采取防墜落措施,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8)高度2m以上搭設的腳手板,寬度不得少于2塊標準寬度的板,擱置處和板與板之間應用繩索或夾具固定,不得串動和橫移。
(9)腳手板與船體或結構件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300mm。
(10)生產組織人員和安全監督員要了解作業進展情況,工具、設備的使用狀況,操作者在工作中的安全行為等,如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立即指出糾正。
(11)施工單位應做好高處作業所用設施、物資工具等的,全面整理和檢修、保管工作。
4.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及獎罰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檢查 安全部門每個月進行幾次安全大檢查。針對每次安全檢查中,針對高空作業有聯系的安全隱患要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報中重點強調。
(2)經常性安全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每日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經常性預防檢查,以便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3)專業性檢查 組織專人對存在高空作業工種的施工過程進行專業性跟蹤管理、檢查。發現隱患及違規作業及時提出要求整改,甚至責令停工。
5.本質安全
本質安全就是從源頭抓起,從生產組織、技術工藝抓起,向管理、技術要安全。
(1)采用 “高空作業平地做”、“船臺作業地面做”的工藝方法,減輕高空作業的難度、強度。
(2)組織專業人員研究腳手架的搭設、登船和上分段的梯子設計,特別是不規則分段的搭架,還有艙室孔洞的安全防護工裝。
(3)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安全裝置、防護部件,優先設計,優先施工,優先使用。
6.應急管理
船舶行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隨時都有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船舶企業編制應急預案是其安全管理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進行高處作業的危險性分析。結合行業的特點,以及公司本身發生事故的實際情況,詳細列出可能發生的事故,分析其危險程度、發生的可能性,以及避免事故擴大的監控要點。
(2)確定應急組織機制及職責。首先是確定應急組織的負責人,確保組織的人力、財力和物力的充分準備,其次設置相應的機構,并明確職責,最后針對各類事故制訂應急預案。
(3)定期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并評價效果。應急預案每次演練前要編制演練方案,確定要達到的目的和效果,如實記錄演練中的各種情況,與方案內容進行比較,進行效果評價,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員工應急處置能力。
7.安全文化
事故大多數時候,都是因為操作者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忽視對作業環境的檢查、盲目違章操作造成的。預防事故和意外災害的發生是技術問題,是管理問題,是認識問題,歸根結底是人的問題。
(1)利用公司辦公網絡、廠報、廣播等多種形式,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在各級管理人員、員工思想上把服從管理的“要我安全”變成自主管理的“我要安全”。
(2)以各崗位生產特點和工藝過程,以高空作業隱患為對象,通過作業人員自己的調查分析研究來預防事故發生,喚起全體生產人員對自身安全的重視,增強對危險的敏感性、識別能力和預知能力。
(3)正確認識違章違紀的危害,除了需要對不安全行為乃至成為習慣的主觀因素進行認真分析,有針對性地采取矯正措施,克服不良習慣外,還要利用班前會、班組學習來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開展技術問答、技術練兵,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嚴格標準,強調紀律,規范操作行為;實行“末位淘汰制”,促使職工養成遵章守紀、規范操作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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