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化工企業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由于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點,極易發生安全事故。因此,應如何加強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管理,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本文對加強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實行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管理的科學性及如何進行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的評價問題進行探討。以期通過本文的闡述能有效提高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
1加強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化工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但化工生產往往具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點,任何一項設備隱患、制度缺陷、工作疏忽或個人違章行為,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實際上,一個化工廠從建立到生產出產品,需要很多的環節,包括環境評價、產品和生產裝置的安全性評價、勞動保護評價等等環節。否則,這些企業雖然表面上可以贏利,但實際會造成各種各樣的隱患。因此,目前國家僅有環保局和安全生產辦公室來進行相應的管理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形成一個良性的制度,如引入行業協會等來對這些小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管。
安全生產是化工生產的前提。由于化工生產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多,高溫、高壓設備多,工藝復雜,操作要求嚴格,如果管理不當或生產中出現失誤,就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或灼傷等事故,影響到生產的正常進行。輕則影響到產品的質量、產量和成本,造成生產環境的惡化;重則造成人員傷亡和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毀滅整個工廠。無數事故事實告訴我們,沒有一個安全的生產基礎,現代化工就不可能健康正常地發展。
安全生產是化工生產的保障。要充分發揮現代化工生產的優勢,必須實現安全生產,確保裝置長期、連續、安全地運行。發生事故就會造成生產裝置不能正常運行,影響生產能力,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安全生產是化工生產的關鍵。化工新產品的開發、新產品的試生產必須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否則便不能轉化為實際生產過程。
2實行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管理的科學性
實行科學管理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運用符合現代工業生產要求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進行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在安全管理中要達到科學管理的要求,重點做好4方面的工作。
2.1要建立一個以廠長(經理)為中心的統一指揮系統,也就是管理主體。這個管理主體一定要有權力、有權威,這種權力、權威體現在:一是由財產所有權所獲得的支配權,能保證安全生產的各類投入;二是由法律程序或特定標準所賦予的地位和職權,能有效指揮安全生產工作:三是由某種威信和聲望所獲得的影響權。這個管理主體還要有一定的能力,主要包括技術、業務能力,組織、指揮能力,影響、號召能力,并盡量使這3種能力統一,對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協調、指揮和控制,保證生產的安全、穩定、長效運行。這也是前面講的安全首長負責制。
2.2要做好基礎工作。即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如工藝規程、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設備維護檢修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說明書等。還要制定和執行各種標準,如產品技術標準、安全標準、環保標準、質量標準、職業健康標準和工作標準等。也要加強安全信息管理,做好原始記錄的填寫、整理、加工分析工作,并掌握日常安全工作中的“三違”情況,積累并定期分析異常狀態的各種參數資料,逐步理清和掌握控制事故的規律,并注意收集國內外同類企業發生事故情況以及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信息。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不僅企業自身有,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也有,但這些制度能否落實到位是關鍵。有制度不執行,是國有企業發生包括安全牛產事故在內的一系列問題的主要根源。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落實制度,否則只是一句空話。
2.3國家發布過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規程、規定等有關制度,企業必須認真組織全體職工學習貫徹,同時要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作為檢查、組織安全生產的依據。執行各項安全制度,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模范遵守。目標就是無人不懂安全,無處不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責任追究制,切實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2.4要通過艱苦細致的工作,使全體員工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法制觀念,做到人人重視安全,嚴肅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肅對待事故,處理責任者,實現安全生產。同時,要加強各個專業的管理,做好各項簽礎工作。凡是遵守制度作出成績的要進行表揚和獎勵,對于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安全部門和安全工作人員
必須執行嚴格監督.要首先勸阻.對勸阻不聽者,安全部門和安全工作人員要立即向違章者主骨部門下達違章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作業,經過安全教育和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3如何進行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的評價
化工企業應依據本企業需要選擇安全評價機構。《生產安全法》第四章第六十二條規定“承擔安全評價、認證和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資質分為兩種,一種是國家頒發的資質;另一種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授權自治區安監局頒發的資質。化工企業在選擇安全評價機構時,要索取評價機構的資質書,查閱其業務授權范圍是否有與本企業要開展安全評價的類型,對于新建的化工企業選擇安全預評價,而對于老化工企業選擇危險化學品專項評價。對外省的安全評價機構還要索取在本區區安全監督管理局的備案文件。審查無誤后企業與安評機構簽訂正式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完成日期和收費標準,并到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因牽涉到安全評價的延續性(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每二年進行一次)、屬地管理和日后安評整改措施的監督檢查,建議化工企業選擇本區的安全評價機構。
化工企業應編制事故的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第十七條(五)中規定:企業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原則,然而無論預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災害總是難以根本避免。尤其是化工生產企業其生產特點(高溫、高壓,產品易燃、易爆、腐蝕性強,工藝裝置復雜不可預測因素多等)更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化工企業要從容應付緊急情況,就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條件,防止突發性重大或連鎖事故發生。使事故迅速有效控制和處理,盡力減輕事故對人和財產的影響。從以往安評來講,此項工作是各企業的薄弱環節,化工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能滿足事故救援時要求。化工企業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危險目標的數量和分布圖;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裝備及通訊網絡和聯絡方式;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任務和訓練;預防事故的措施;事故的處理;現場醫療救護;緊急安全疏散;社會支援等。
企業決不能認為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就可以起到應有的作用,應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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