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因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 和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的通知》的要求,汛期緊急情況撤離人員,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建立預防引發煤礦事故災難的機制和制度
1、暴雨洪水 暴雨洪水一旦達到尾礦庫警戒水位,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作業人員到無暴雨洪水的地面,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排水搶險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2.尾礦庫要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的組織機構和機制。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 防雷電)領導小組。編制雨季“三防”工作計劃,明確“三防”任務 和責任,及時召開會議,研究和檢查相關工作落實。加強雨季期間調 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領導到位,隱患治理計劃到位,信息接收與值班工作到位。
3.尾礦庫要主動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聯系,建立災害性天氣 預警和預防機制。及時收聽收看天氣預報,掌握可能危及尾礦庫生 產的暴雨洪水災害信息,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信息,掌握 汛情水情,及時主動采取措施。
4.建立雨季巡視制度。 尾礦庫在雨季要安排專人負責對本庫范圍及可能波及的周邊的生活區和生產區,以及可能影響群眾安全等重點部位進行提醒和預告,特別是接到暴雨災害預警信息和警報后,要實施 24 小時不間斷巡視。庫區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派專業人員及時 觀測壩面和水位變化情況。
5.建立重大水害隱患及時撤人制度。 煤礦企業都要建立暴雨洪水 可能引發淹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