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出租方 租賃給承租方
ZLP 型高處作業吊籃 臺。為確保安全施工,特作以下安全技術交底,本技術交底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序號 | 操作說明 | 安全操作規范 | 安全技術要求 |
1 | 載重量 | 吊籃使用按GB19155-2003標準,最大載重量(包括人體重量)不得超過設備規定載重量。 | 嚴格按標準配置,不允許超重 |
2 | 上崗操作人員 | 1、必須首先熟悉產品使用說明書,按勞動部門有關規定。 2、上崗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安全帶系在安全繩上,安全繩應獨立于懸掛平臺。 |
1、 沒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證書不允許上崗操作 2、 沒有安全措施絕對不能上崗操作 |
3 | 施工時氣候 | 大風五級以上、雷雨、霧天不能使用 | 不允許使用 |
4 | 操作時吊籃平衡度 | 操作吊籃時不得發生傾斜 | 用轉換開關調整后使用 |
5 | 鋼絲繩使用 | 1、鋼絲繩卡死、軋死、提升機內上下不工作。 2、鋼絲繩起股、變形、折彎等 |
1、 立即停止使用,修理好后再使用 2、 調換鋼絲繩后才可使用 |
6 | 安全鎖使用 | 1、嚴格標定日期,安全鎖不得擅自拆封。 2、安全鎖因三次鋼絲繩斷裂等原因產生沖擊力,但沒有出標定期。 3、當安全鎖鎖住鋼絲繩再需打開時,提升機工作。 |
1、 安全鎖有限標定期為不大于一年,屆時必須送原生產廠家重新維修。 2、 必須由提供產品的原生產廠家維修、保養,重新標定。 3、 應先把提升機箱上升致平衡,安全鎖即自動開鎖。 |
7 | 提升機使用 | 1、發生異常聲音及異常情況。 2、提升機減速箱定期加注潤滑油 |
1、 應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 2、 首次使用20-30天更換新油,在使用中6-12個月重新加注潤滑油 |
8 | 用電安全 | 必須持有合格證書的電工上崗 | 沒有合格證書不允許上崗 |
9 | 在使用過程中 | 碰撞限位開關,操作平臺應立即停止工作 | 電工重新接線,調試好后再使用 |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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