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加強對危險崗位巡回檢查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屬危險的區域為儲罐區、灌裝車間,包裝員工應對這些區域每2小時巡回檢查一次,具體要求:
1、巡回檢查必須按規定的路線進行(路線見下圖)。
2、巡回檢查時間按《生產崗位原始記錄報表》上的規定時間前15分至正點,不在此時間內檢查,作為違反制度論處;如遇生產不正常,應增加巡回檢查次數。
3、檢查內容:檢查各儲槽的壓力、溫度、液位,檢查各泵出口的壓力,聽泵的運轉聲音,摸泵外殼的溫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自己無法處理應立即報告部門經理。
4、檢查完以后,必須按《生產崗位原始記錄管理規定》認真填寫。
上一篇:使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篇: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