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等)報告和證書的日期、結果及復印件,設備調整、驗收準則和下次校準的預定日期;
(7)儀器設備維護計劃,以及已進行的維護。
(8)儀器設備的任何損壞、故障、改裝或修理。
4.4.4儀器設備的運行檢查(期中核查),由檢測人員、儀器設備計量管理人員按《運行檢查程序》(CFJ/CXWJ-36-2003)和有關作業指導書具體實施。
4.4.5當校準產生一組修正因子時,由質量控制室監督將其所有備份(如計算機軟件的備份)進行正確更新。
4.4.6對檢測儀器設備(包括硬件和軟件),檢測室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以避免發生導致檢測結果失效的調整。
4.4.7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