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新材料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5.3班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其內容是:
⑴學習黨,國家和企業隨時下達的安全生產規定和文件;
⑵回顧上周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
⑶分析班組工人安全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形勢,表揚好人好事和需要有為取的教訓。
5.4適時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建筑施工生產特點進行“五抓緊”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擊趕任務,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收尾時,容易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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